Re: [实修]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228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20-06-09 21:29:52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二〈上士道.学菩萨行.精进波罗蜜〉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初中(学习六度熟自佛法)分六:一、学习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
五、静虑;六、般若道理。
寅四、学习精进 (...接续 #1Urw01bm (Buddhism))
卯三、精进差别
辰二、发生精进之方便
巳二、修积顺缘护助资粮
午二、发坚固力
坚固力者,谓于何事发起精进,即于彼事究竟不退。
此初不应率尔而行,当善观察,见其能办,次乃进趣,若不能者,则莫趣入,与其既
行中间废舍,莫若最初不趣为胜。
其因相者,以于中间弃舍誓愿,若成串习,由此等流,则余生中亦弃所受学处等故。
于现法中增长众恶,于余生中增长苦果。又因先思作此事故,未修余善,退舍先作,其果
下劣,即此一事亦未究竟,故其所作终无圆满。总之誓作何事,其事未成,亦障余事。由
其等流,令其誓愿所受律仪亦不坚固。
如云:“先应观加行,应作不应作,未作为第一,作后不应退。余生亦成习,当增诸
恶苦,障余及果劣,此亦未能办。”
是故愿令誓愿究竟,应修三慢。如云︰“于业惑功能,三事应我慢。”
其业慢者,谓自修道,全不赖他为作助伴,唯应自修。如云:“谓我应自为,此即事
业慢。”《亲友书》亦云:“解脱唯依于自修,非他于此能助伴。”此是念其我当自修,
不希望他,与慢相似,假名为慢。
功能慢者,谓诸众生随烦恼转,尚不能办自己利义,况能利他,念我能引自他利义而
勤修行。如云:“此世随惑转,无能引自利,众生非如我,故我应修此。”又此诸人于下
劣业且勤不舍,我今此业能引妙果何故不为?作是思已而正修习。如云︰“余尚勤劣业,
我如何闲住?”然修此二,非轻懱他而自憍慢,谓应观为可悲愍相,无慢杂糅。如云:“
非以慢修此,自无慢为胜。”由念我能,余则不能,与慢相似,假名为慢。
烦恼慢者,谓一切种轻毁烦恼,我当胜此,终不使此有胜于我,为欲摧伏诸所治品,
令心勇悍,令心坚稳。如云:“我当胜一切,不使谁胜我,诸佛狮子儿,应住此我慢。”
若不如是而退弱者,障品虽小,亦能为害。如云:“若遇死毒蛇,乌亦如鹏鸟,若我太软
弱,小罪亦为损,怯劣弃功用,岂能脱匮乏?”霞惹瓦云:“弃法之乐,较往昔乐全无过
上,于现法中若弃正法,应思当来所受诸苦无有边际,若自不能勤加功用,烦恼亦必不觉
悲愍,对治不说汝不能修、我自圆满,诸佛菩萨亦不能救。”若能生起如前我慢,障品虽
大,不能为障,是故应须发起慢心。如云:“若起慢功用,障大亦难胜,故心应坚固,摧
伏诸罪恶。”若不尔者,修行之人为罪所胜,犹愿战胜三界烦恼,实为智者所耻之处。如
云:“我为罪所胜,胜三界可笑。”此由轻毁诸烦恼故,欲为摧伏,故假名为烦恼我慢。
诸作释者虽有异说,然觉此说与论相符。
如是应断希望于他,当擐誓甲愿我自作。此复觉其非余所能,唯我始能自负其任。如
是见已,正修之时令心坚固,唯应向外摧伏烦恼,不令烦恼向内摧伏,更思中途弃舍誓愿
所有过失。善思择已,随所作事,一切誓愿悉愿究竟,乃至未获坚稳以来净修其心。
作者: ykkdc (ykk)   2020-06-10 15:58:00
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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