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持戒所行之“戒善”,与一般世间善业的“世善”,二者不同。以下略述:
1.佛教戒法的制戒
以佛教而言,世出世间圣人,唯有佛陀方能“制戒”。
世出世间圣人,唯佛之功德究竟圆满。《菩提道次第》〈广、中、略〉皈敬颂:
【俱胝圆满妙善所生身,成满无边众生希愿语,
如实观见无余所知意,于是释迦尊主稽首礼。】(佛陀身语意功德究竟圆满)
2.佛陀制戒目的
南山律《戒疏》云:“斯乃大圣(佛陀)降临,创开化本,将欲拯拔诸有,同登彼岸
(涅槃)。为道(声闻独觉菩萨三乘)制戒,本非世福。”
佛陀制戒的目的:为道制戒,不是为了世福。
3.佛陀制戒,何谓戒法?
南山律《事钞》云:“言戒法者。语法而谈,不局凡圣。直明此法,必能轨成出离之
道。要令受者,信知有此。”
戒法的法义“轨成出离之道”。出离之道,为三乘圣者所证,度至涅槃彼岸。
4.戒法的本质,和世间法的不同。
南山律《业疏》云:“三皈五戒,乃至别脱,由佛出故,开立此法。但轮王梵王说世
间法,惠利众生,故十善四弘劫初便有,未能清升,超越世境。法王出世,不为世善,要
断烦恼,远出界系,故明戒善,令依具修定慧等行,集生有本。”
南山律《济缘释》云:“轮王是人主,十善化人。梵王是天主,以四弘化人,即慈悲
喜舍四无量心。不待佛出,故劫初即有,报在人天,故未超世教。法王下,次明归戒之胜
,莫非断集(集谛)脱苦(苦谛),修道(道谛)证灭(灭谛)也(此示四圣谛)。”
轮王(人主)以十善业道化人,梵王(天主)以四无量心化人,这些不待佛出世,劫
初便有,但未能致人解脱。
佛陀出世,不是为了世善的世福,而是教人断烦恼得解脱,此是制戒的戒善。以戒为
基础,具修定(止)慧(观)等行,制戒持戒的最终目的,为了断除无明烦恼证得解脱。
5.一切善作尽,属于世善,不是戒善。
南山律《业疏》云:“问:一切善作尽是戒否?答:律仪所摄善作名戒(别解脱律仪
戒,包括比丘戒、居士戒、八关斋戒等)。自余十业(十善业道等),但单称善,不名为
戒。”《济缘释》云:“戒有二义:一有本期誓,二遍该生境。余善反之,故不名戒。”
受戒时:(一)依法受戒时,发愿行持戒法的期间,别解脱戒尽形寿受持,菩萨戒尽
未来际受持。(二)依法受戒时,发心意乐的所缘境,遍该法界一切情与无情,断恶、修
善、度众生,轨成声闻、独觉、菩萨三乘出离之道,依戒体行持之戒善,非世善可比拟。
6.具足出离心受戒,才能获得戒体。
不论是受比丘戒、沙弥戒、居士戒等何者律门,首先都必须要具足出离心,否则在受
戒时不能获得戒体。
南赡部洲二胜六庄严住持佛法,二胜为住持佛教戒律传承之释迦光菩萨与功德光菩萨
,释迦光和功德光所传下来的戒本中云:“不论受何等别解脱之戒律,必须要具足的意乐
条件,即是出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