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菩提道次第广论》止观资粮(3)─饮食知量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4-06-01 10:37:23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修习轨理〉 pg49L9~pg50L12
丙二、总略宣说修持轨理
丁一、正明修法
戊一、正修时应如何 己一、…… 己二、…… 己三、……
戊二、未修中间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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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知量】者,谓具四法:
非太减少,若太减少饥虚羸劣,无势修善,故所食量,应令未到次日食时无饥损恼。
非太多食,若食太多,令身沉重,如负重担,息难出入,增长昏睡,无所堪任,故于
断惑全无势力。
相宜而食、消化而食者,依饮食起,诸旧苦受,悉当断除,诸新苦受,皆不生长。
非染污心中量食者,谓不起众罪安乐而住。
又于饮食爱着对治者,谓依修习饮食过患。过患有三:
由受用因所生过患者,谓应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为齿所嚼,为涎所湿,犹如呕
吐。
由食消化所生过患者,谓思所食至中夜分,或后夜分,消化之后,生血肉等,诸余一
类变成大小便秽不净,住身下分。此复日日应须除遣,及由依食生多疾病。
由求饮食所起过患,此有五种:由为成办所生过患者,谓为成办食及食因,遭寒热苦
,多施劬劳。若不成办,忧憾而苦;设若成办,亦恐劫夺及损失故,发起猛利精勤守护而
受诸苦。亲友失坏者,谓由此故,虽父子等互相斗诤。不知满足者,由于饮食爱增长故,
诸国王等互相阵战,领受非一众多大苦。无自在过失者,诸食他食者,为其主故,与他斗
竞,受众多苦。从恶行生者,谓为饮食,饮食因故,三业造罪,临命终时,忆念其罪,追
悔而死,没后复当堕诸恶趣。
虽乃如是,然亦略有少许胜利,谓由饮食安住其身。若唯为此故,依止饮食,不应道
理。故应善思而后受用,谓由身住,我当善修清净梵行,施者施主亦为希求殊胜果故,搾
皮血肉而行惠施,亦当成办彼等所愿,令得大果。又应忆念《集学论》说,应当思念饶益
施主及身中虫,现以财摄,于当来世,当以法摄。又应思惟当办一切有情义利而受饮食。
《亲友书》亦云:“应知饮食如医药,无贪瞋痴而近习,非为憍故非慢故,非壮唯为住其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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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
【饮食知量】具﹝四法﹞
(一)非过少
(二)非过多
(三)相宜消化而食
(四)非具足烦恼而食
1.﹝非过少﹞
原因:饥饿使身体虚弱,无势修善。
应行:未到次日进食时,不会有饥饿损恼。
(文上观察,应该主要是说一天的最后一餐;若受八关斋戒的是午餐)
2.﹝非过多﹞
原因:1)身体沈重;2)息难出入;3)增长昏睡;4)无所堪能;5)故断惑无心力。
应行:八分饱即可。
(以上二者可知,饮食不能不足,亦不宜过量,以八分饱为适量。否则多食少食
皆会导致修行不得力,影响修善与断烦恼。《杂集论》云:“饮食粗重者,谓
极多少食,于方便行,无堪任性。”
3.﹝相宜消化而食﹞
原因:1)以往依饮食不当所引起的苦受将会断除;
2)由饮食不相宜引生的新苦受,皆可避免而不生长。
应行:相宜合乎饮食卫生;不应未消化前而复食。
4.﹝非具足烦恼而食﹞
原因:若染污心而食,起众罪故。
(染污心,可分求食染污与进食染污。譬如,以非法动机希求美食,此为求
食染污;正食时生起贪著或悭吝等,此为进食染污。)
应行:断除染污心。
(《菩提道次第略论释》云:“烦恼食,能生不悦意事,及不安乐因。所谓烦恼者
,分饭食来源与资料来源,如由屠夫刽子手而来之食是。资料,谓由贪爱其滋味
,即为贪烦恼而受用,如对食物而生起偏爱耽嗜者是。”)
以上“饮食知量”归纳而言,即须了知二量──与身相应之量和心理之量。唯了知此
二量,才能合理安排饮食,避免以饮食不当影响修行及造罪业。不能知量而食之关键,即
爱着饮食胜过理智的自制力,因此以下须讲饮食爱着之对治。
作者: a1014a (正法将兴)   2014-06-01 16:04:00
随喜
作者: kidstrife (kidstrife)   2014-06-01 19:26:00
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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