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eative88 (create)》之铭言:
我的答案是这样啦... 要过不二法门才能理解权实不二 不二法门OK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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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是正面回应creative88大德问末学对不二法门的理解:
这里,末学就自己的印象所及,尽量以白话、分析、直接(不考虑公案或应机说法)的方
式来述说。
对于不二法门的理解,末学确实可能缺乏了creative88大德所谓的“般若破对立的训练”
。如果觉得末学的心得不够格,再请不吝给予指教。
以下,就末学的认知,来谈不二法门。
末学以为的不二法门,是必须至少满足几项条件,否则对不二法门的认识将不会完整。也
可以是说,末学认为,当缺乏了这些条件,对不二法门的理解,将会有所缺漏。这些条件
是:
(1)对立的相依关系
(2)相依关系的 消解(不执著)(3)慈悲
(4)重要的真实/事实。
尤其是注意到慈悲,它非常的关键,它的地位肯定无疑是和被视为智慧的不二法门相互匹
配,而且由于这个慈悲和不二法门是一起共生,不限制在平常所说的慈悲,为了表达它的
特殊地位,在这里末学称呼它为“不二法门共生的慈悲”,简称为“共生慈悲”。
接着分别解释,上述四项条件:
(1)对立的相依关系:
对立:
“山的对立不是海,而是所有不是山的东西。”为了简化这句话所描述的对立关系,这里
写做“山/非山”。(补充:“非山”等于“所有不是山的东西”)
所以,任何一个东西,它要嘛是“山”,要嘛是“非山”,不会有其他的可能。
相依:
如果要指出一个东西是“非山”,那就必须先界定出什么是“山”。反之,如果要指出一
个东西是“山”,那就必须先界定出什么是“非山”。
也就是,当“山”被成立,“非山”会与之相应,同样被成立。反之亦然,当“非山”被
成立,“山”会与之相应,同样被成立。
对立的相依关系:
所以,虽然“山”、“非山”是互相不属于的关系,但是各自的成立却必须是依赖著对方
;这就是“对立的相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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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既是山又是非山”/“既不是山又不是非山”。有些人会认
为,这个部分应该在上面说明对立的地方,被一并讨论,因为他们认为这个部分很重要。
主要的理由可能在于“既是山又是非山”或“既不是山又不是非山”被视为有独特的意义
,例如:超越对立。不过,这里必须指出,那应该是在“使用”的时候——也就是在实际
上解粘去缚时,临机而用。如果缺乏适当的时机,“使用”就不会成功。而此处并不是“
使用”的适当时机,故不谈。
另外,即使认为“既是山又是非山”和“既不是山又不是非山”是超越对立。但这两者仍
然不离开“对立的相依关系”,也就是不离开不二法门的范围,所以此处会直接视这两者
被划在“对立的相依关系”的范围内。
(2)相依关系的消解(不执著)
消解(不执著):
这里先举一个普通的例子,来说明消解大抵是什么样的情形。(请注意是“情形”,而不
是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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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这三个人是普通关系的同事,平时的相处不好也不坏。
但有一天,A发现有一些证据指出B私底下在上司面前陷害他,以致于A的工作处境变得愈
来愈困难。
他必须付出更多的时间、体力与情绪的劳动才能熬过痛苦的工作。为此A的内心私底下相
当记恨著B。
不过有一天,A发现事实上B完全是无辜的,陷害他的人其实是C,一直以来是自己误解了B
。
这时,A之前抱持的“B陷害我”、“B真是可恨、可厌”的想法和与之相应的心的状态,
在A发现事实的当下,消失无踪了。它们自动地消解掉了,不再束缚住A,这是因为A知道
了事实。
这就是消解(不执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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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例子里,消解的达成是以下两个条件的去除:
(1)执著的对象。(这里的对象主要是指“想法”。事实上,即使是实际上没发生的事
情,人也能经由想像和误解而有执著。)
(2)与执著相应的心的状态。(在故事的例子里是:瞋和痴,痴是由于A不明白真相。)
当A除去(1)、(2)以后,他就不受此束缚了。(更正确来说,是除去了(2))
补充:有些人会认为,当没有执著的对象(自然也不会有与之相应的心的状态)时,就是
无事的状态,这有时会被视为(瞬间的当下是)开悟的状态。或称为“平常心是道”。
相依关系的消解:
前面解释“对立的相依关系”时,已经知道“对立”彼此间的“相依关系”。而相依关系
的消解,就是对相依关系的“完整理解”,而达成的情形。
“完整理解”是:
当下意识“对立的相依关系”。
“完整理解”的效果:
执著必须要有特定的对象,例如:执著“金钱”。不过“金钱”是由“非金钱”界定出来
,所以对“金钱”的完整理解,应该要是要连同“非金钱”的部分一起看待,也就是:“
非金钱”构成了“金钱”。
而当维持住对“金钱”的“完整理解”的时候,执著就没有办法发挥在特定的对象上(“
金钱”和“非金钱”);也可以是说,因为不被侷限到特定的对象上,所以执著没有办法
发挥。而这样一来,与执著相应的心的状态,也就不会随之发生。
所以,一个简单的操作是,当发现自己对某对象有执著时,当下提醒自己,某对象之所以
成立,是由于非某对象的关系,然后维持住“完整理解”。
当(反复)持续不断确认这份“完整理解”的道理时,执著就不会有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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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严格来说,仅仅是依靠不执著的“感觉”,并不够正确。因为能带来不执著的“感
觉”,并非是不二法门的专属。所以,除了不执著的“感觉”以外,不二法门的方法也必
须要足够清楚明白。
(3)慈悲
哪里有执著,哪里就有烦恼;哪里有烦恼,哪里就有解脱的欲望;哪里有解脱的欲望,哪
里就需要拔苦;哪里需要拔苦,哪里就需要不二法门的救济;哪里被不二法门救济,哪里
就有解脱之乐。
“哪里有执著”的范围,是不可思议的深广,例如:无限/非无限、存在/非存在、实/非
实、真/非真、一切/非一切、矛盾/非矛盾、逻辑/非逻辑、正确/非正确、正道/非正道、
解脱/非解脱、佛法/非佛法、相依/非相依、超越/非超越等等。
由于“哪里有执著”的范围,是不可思议的深广,所以“哪里需要拔苦”、“哪里需要不
二法门的救济”的范围,也同样是不可思议的深广。
但是“哪里有执著”是有待于经验的开展来检验。有些人经由不二法门,所以不会被某个
对象轻易束缚。但是仅仅是由一个或几个例子,未必是真正已完成“完全解除束缚”的工
作。举例来说,常见的一个可能是:执著于不二法门。
为了达成“完全解除束缚”,行者是不能将意识仅仅是执著侷限在“不二法门”之上,应
该是要随着之后的平常心,随着真实/事实经验的开展,不断地运用着不二法门,同时心
怀救济一切有执著、烦恼的地方。(有些人怀疑这边的说法会和不二法门不合,但这时应
该要反问:“如果明白了不二法门,请问有什么是与不二法门不合呢?”来做为检视,是
不是陷入了执著或停滞的状态。)
这个心怀救济一切有烦恼的地方,即是与不二法门共生的慈悲。当此共生慈悲的显现,即
代表着不二法门逐渐远离生涩和不成熟,以及停滞的状态。
因此,在谈到不二法门时,末学认为至少要谈到共生慈悲的部分,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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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这个部分和接下来的 (4)重要的真实/事实 有密切的关联。如果不明白接
下来的(4),那可能也不会明白此处的(3)慈悲。
(4)重要的真实/事实
不二法门是从“分别”切入,而意识到,在分别以后,对立/相依的生起,然后由此消解
束缚。但常人并未意识到相依关系的部分,所以在分别以后,引生出了源源不绝的烦恼。
不过,行者在行不二法门时,不代表行者应该将“分别”拒之门外,事实上行者如果完全
拒绝“分别”,那他就应该就如同痴呆,分别不出食物和粪便的不同。毕竟行者是在知道
“分别”的情形之下,而不受此“分别”所束缚。
所以行者不会持有颠倒的见解,例如:将饥荒视为不是饥荒、将疾病视为不是疾病、将伤
痛视为不是疾病、将苦难视为不是苦难。
行者是个正常人,受到伤害同样会疼痛。所以他知道当他人谈及疼痛时的意思。他并不会
对感到疼痛的人说:“你觉得疼痛怎么样?疼痛是真的疼痛吗?”然后把真实的疼痛讲成
不是真实的疼痛。
即使明白了不二法门,行者是脚踏实地,不会否认那些真实的经验。而且会根据那些真实
的经验,给予帮助。
事实上,否认真实是危险的事情。往昔,南泉禅师在破杀生戒和破妄语戒的选择上,选择
的是破杀生戒,而非破妄语戒。
真实之重要,在各经之中也有明显的痕迹,在《维摩诘经》须菩提的部分,维摩诘在解法
上没有办法要须菩提真的去做那些恶事。《法华经》是高举“譬喻”,来回避和真实的冲
突。
在当代,有些人在谈“不二”法门时,也会分成事相、理相这“二个”来谈,也有回避颠
倒真实及颠倒真实以后所肇生问题的用意;否则,那些将是遗害甚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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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末学认为,“譬喻”之于《法华经》的重要性,可以等于说整部《法华经》本身就
是譬喻。换言之,整部《法华经》可以被视为是虚拟故事。也因为是虚拟故事,所以阅读
心得会比故事内容是否为真实还要来得重要。但事实上是,从虚拟故事回到事实面,该做
的事情仍应该做。不能陷在故事里无法自拔。
最后:
请想要给予指教和回应的大德,请尽量也以白话、分析、直接的方式来述说,并避免用提
问的方式来回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