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hawls: 末学来佛法板时日不长,许多事情并不了解,不过关于CassSun 11/12 18:14
: → hawls: stein大德所为之事,是否适用于板规四,是有所些疑惑。像是 11/12 18:14
: → hawls: “事情做一半后续根本没有做完”这样确实是食言,那么,姑 11/12 18:14
: → hawls: 且以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依小组长“固有职权”“暂开” 11/12 18:14
: → hawls: 一个“各宗教人士畅所欲言版”。这件事是否会费时久到一个 11/12 18:14
几点澄清:
1.不是暂开,开成就是永久版面;
2.组务有职权可以开版,但公告文已经点明用正常的联署板面程序,
这里面一部分是组务不想随自已意思乱用权力,
一部分也是给反对此一提案者表达反对的空间。
3.是充分沟通,但不是畅所欲言,实际上发文的难度跟门槛颇高,要用既定的格式发言。
: → hawls: 月仍未完成,应该并不是不能质疑。再者,假使真的要费时如 11/12 18:14
: → hawls: 此久,那么有对外说明情况吗?如果没有,那么是属正常情形 11/12 18:14
: → hawls: 吗?简言之,末学认为,在判决时应该要给予明确的理由及解 11/12 18:15
: → hawls: 释。为何被判?做了什么事情?那件事情如何符合到某条板规 11/12 18:15
: 据我所知小组长有在规划,一个板的建构不是那么容易的。
: 因为这样说别人“食言”,过头了。
:
组务是不太明白,这本来就是"不受理"的事,
组务已经说有适当的处理方向,细节还在规划中。
这到底跟食言有什么关系?
CassSunstein有疑虑的话,
照过去C板友寄私信给组务的频率跟数量来看....
似乎他没寄信确认目前情况,
直接在公开版面下这种论断不太合常理呢。
不过这种不合常理的事倒是发生了。
组务的待处理清单一直都有这一项,考虑的细节也有记下,
要做举证责任不难。
但让组务好奇的是:【你到底怎么举证我食言啊?】
另外就
【其实这不是我空言喔,比如说小组长不是自以为得计,
说要以小组长固有职权来暂开一个“各宗教人士畅所欲言版”来解套吗?
结果开了啥?结果快一个月下来只有开“天窗”咧!
开的版在哪?我都懒得说小组长这种食言例子了。】
组务这里依板上【人身攻击、无故引战】之规定,
请求对造一个月水桶,
如果愿意道歉并承诺不再犯,则组务于此既往不咎。
最后,组务只想吐槽:
‘你们都吵几年了?
之前有任何组务想主动处理没有?
觉得定一个版来处理,规则都不用想细,然后直接推出就有用。
是不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