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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ol810 (silence) 看板: Buddhism
标题: [奖学金] 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奖助研究生撰写西藏大藏经译注
时间: Tue Aug 2 08:06:33 2016
转自:台大佛学数位图书馆
http://buddhism.lib.ntu.edu.tw/DLMBS/index.jsp
“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奖助研究生撰写西藏大藏经译注论文申请简章”
时 间:2016.06.15 ~ 2016.09.15
说 明:法鼓文理学院“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为鼓励研究生撰写西藏大藏经
译注论文,培养专业人才,特设立本奖助学金。
一、宗旨: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以下简称本计画)为鼓励研究生撰写西藏大藏
经译注论文,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翻译西藏大藏经之品质,特订定本简章。
二、赞助单位: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
三、奖助对象:国内外大学之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奖助名额及金额(含税):
(一)2016年奖助硕、博士班毕业研究生共五位,硕士生每位奖助金额为新台币二万元;
博士生每位奖助金额为新台币四万元。
(二)通过评审之申请人应于接获通知后三十日内与本计画签订奖助契约,逾期视同放弃。
(三)申请人领款前,应检送领据至本中心,俾凭拨款;领据表单请至本计画网站下载。
五、奖助范围:
(一)奖助论文主题应为西藏大藏经中,尚未被汉译之经论译注。
(二)1.译注经目以中观部、因明部、唯识部、毗昙部之论典为优先。其他部类经论译注
亦可。
2.获得学术期刊刊载之译注论文可优先获得奖助资格。
(三)每篇译注经论之原藏文字数应为一万字以上。
(四)其余论文撰写规则与版权规定,同于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翻译准则。(如
附件)
六、申请人申请奖助应检具下列资料:
(一)申请表。(请至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网站下载
http://www.dila-languagetranslationcenter.org/#!chinesetranslation/c1j1k)
(二)硕、博士生证明文件,及身分证影本(外籍或大陆地区学生则为护照影本)。
(三)系所主任推荐函。
(四)研究计画,包括研究方法、研究范畴、参考书目及执行进度(含预定完成论文时间
)等。
(五)试译:即该译注论文中主题部分具代表性之译注成果(中藏文合计1500字以内)。
七、申请人备妥第六点规定之资料,于2016年6月15日至9月15日(以邮戳为凭)向本计画
提出申请。
八、本项奖助经审查通过后即书面通知申请人,俟论文完成取得学位后,检具学位証书影
本及论文向本计画申请核拨奖助金。博士论文获得奖助者,必须于三年内完成论文口
试;如有特殊状况,获得奖助人应于论文完成时限届满前六十天,向本计画申请延期
,以一次为限,至多延期十二个月。硕士论文获得奖助者,必须于二年内完成论文口
试;如有特殊状况,获得奖助人应于论文完成时限届满前六十天,向本计画申请延期
,以一次为限,至多延期六个月。除不可抗力之原因外,受奖助人如未能于约定期限
内完成论文,本计画得解除契约。受奖助人完成论文后,应另外制作适合非学术专业
阅读之普及版(含前言与译文),并无条件同意本计画将该获奖论文与其普及版公布
于网站,并免费提供读者下载、传播。
九、受奖助者如有变更论文计画,应以书面通知本计画,如变更后之论文计画不符本计画
奖助要件者,本计画得解除契约,受奖助者应返还已拨付之奖助金。
十、受奖助者应保证所完成之著作系自行创作,并未侵害他人权益或其他违反法令之情事
。如有侵害或违反情事,受奖助者应负责处理,概与本计画无涉;受奖助者除应返还
已拨付之奖助金外,亦不得再申请奖助。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受奖助论文出版或发表时,应于卷首或书名页注明“本论文获‘藏传佛典汉译与人
才培育计画’(法鼓文理学院与钦哲基金会共同出资)奖助”等字样。论文通过口
试并修订完稿后检送本计画(含纸本二份及电子档一份)
(二)获奖助人应同意论文相关成果及资料,无偿授权本计画以非营利为目的之任何形式
的重制、展示与利用。
(三)所有申请资料及附件,本计画恕不退件。
十二、联络方式:
藏传佛典汉译与人才培育计画
地址:20842 新北市金山区西湖里法鼓路700号
电话:(02)24980707#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