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饮酒戒

楼主: cyberleft (cyberleft)   2014-08-21 10:16:39
※ 引述《imac5780 (imac)》之铭言:
: 最近很多人说
: 大麻的危害低于饮酒
: 所以大麻应该合法化
: 我比较注意到的是
: 饮酒的伤害居然比大麻高
: 不得不说佛教的不饮酒戒有其道理
: 在古代
: 没有酒后驾车的问题
: 但佛陀居然就透彻其危害了
: 有兴趣可以去看看八卦版相关讨论
: 虽然大都讲的好像在提畅大麻
: 但仔细看他们提出的证据
: 就可以发现喝酒伤害更大
: 以前很多人说喝酒对健康多好多好
: 可能真的要重新检讨
: PS 我是信基督教的
: 但很佩服佛陀对酒精危害的洞悉
:→ imac5780: 附带一提 佛陀制戒禁止的事物
:→ imac5780: 很多都是跟避免成隐有关
:→ imac5780: 例如 邪淫 贪欲 痴爱 其实都是一种成隐
:→ imac5780: 即使不考虑报应 连当下都是痛苦的
:→ imac5780: 但如同酒精一样 这些事居然被大众文化鼓励
:→ imac5780: 突然觉得我们的文化很不合逻辑
我跟i大的立场一致,认为不该提倡大麻合法化,说明如下:
大麻危害是不是低于饮酒?底下这篇报导提供参考:
http://ppt.cc/yqeD
举个例子
杀伤人比杀死人还轻微
可以因此主张:“提倡杀伤人吗?”
不妥,因为这两件都是不好的行为
佛教的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欺语、不饮酒
前四者是“性戒”,不饮酒是“遮戒”
“性戒”要阻止的行为是不论信不信佛教,只要做了,就会有罪(恶报)
简单说,“性戒”要戒断的行为是符合自然法则,只要做了,就会有罪
“遮戒”是说单纯做这个行为并不会有罪,但这个行为可能引发触犯“性戒”
例如,饮酒容易会让人精神不济、降低理智,而引发杀、盗、淫、欺语的行为
所以佛陀制定不饮酒戒
事实上,真正有把握适量饮酒的人是无罪的(不受恶报)
重点就在“能不能真正有把握”?
先回到科学证据,目前较多的研究显示
适量饮用红酒对于心血管疾病的降低有统计上的显著效果
但是也可能和发生其他疾病有关联
也就是可能有好也有坏
请参考这篇:http://ppt.cc/Ey5H
“饮酒”就跟“呼麻”一样,把握不好,都可能让人成瘾
一旦成瘾,要戒断,都得付出相当的代价
而在戒断前,可能已经伤害自己和别人了(造恶业)
对于i大说的:“附带一提 佛陀制戒禁止的事物
很多都是跟避免成隐有关
例如 邪淫 贪欲 痴爱 其实都是一种成隐”
这方面,个人有些保留,以佛陀制定五戒为例
我想佛陀不是因为人会杀人成瘾、偷盗成瘾、邪淫成瘾....而制五戒
(虽然确实有这类人存在)
如果我们将“瘾”界定为不好的,那么所有可能造成或已经“成瘾”的都该制戒
但是如果我们认同“瘾”可能包括好的行为,例如精进求道、积极行善、跑步健走...
那么需要制戒阻挡这种“瘾”吗
应该不需要
最后要表达对i大的欣赏,因为要欣赏和赞佩别的宗教是不容易的
作者: imac5780 (imac)   2014-08-21 10:34:00
完全赞同我有一位朋友 每隔一两周就会去吃很辣的食物这时候食物可能就不只是食物而是解隐用的工具 欲贪一样会上隐因为我自己发表过某些行为成隐的论文所以自然佛陀的观点就被我引用进去了例如正淫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邪淫(不宜的时间 地点 器官 对向)往往会导致性成隐大略来说 出于欲贪才会有成隐的问题所以帮助别人或喜欢运动 是健全的所以 只要把握住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没有XXX就会死 或没有谁就会活不下去这种痛苦就不会升起这是佛教独家 没有在其它宗教看过的智慧
作者: williamyu (常磊)   2014-08-21 11:10:00
出于烦恼的欲才是需要遮止的
作者: log56 (君主建山川)   2014-08-21 14:53:00
一点补充: 只是传递酒杯, 自己不喝, 未来就得五百世无手报况乎饮酒, 所以酒只要喝了就会有恶报, 不是说清醒就没事的
楼主: cyberleft (cyberleft)   2014-08-21 15:52:00
恕我阅读经典有限,不知log大这段文字引自哪本经典?佛教说的业报,决定在于心。单纯动机递酒杯,就会有500世无手的报应,不合教理。例如,对方想喝水却没杯子,递酒杯当做喝水的杯子,难道这样也会得到500世无手报应吗?即便酒杯用来装酒,举个例子,有些地区气候寒冷,有时需要饮酒暖身,或在食物中加酒转变食物的性质,难道这样也得500世无手的恶报吗?这种递酒杯得500世无手报的说法,根本不合“不饮酒”是遮戒的范围。佛教的果报不是机械化的僵硬呆板。中阿含15经:“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8-21 17:45:00
可立个宗看看“有法补特伽罗,应得500世无手,传递酒杯故”。观察看看此中的能立因和所立法有没有周遍关系?一点补充:五戒可别别分受或全分具受,如印光法师说:“如来说法,悉顺人情,不强人以所难。如受优婆塞戒者,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具受之,悉随人意。”受戒时可受一条乃至五条全受。不过关于别别分受,不同传承间也有些不同,汉传较宽松如上法师所说,藏传则是受五戒时不酒戒一定要受持,再加上前面四条如汉传说的择一或二或三或四,故传授五戒至少要持两条以上,比汉传可只独持一条为严
作者: hotsuma (*〞︶〝*)   2014-09-05 01:08:00
梵网经菩萨戒本 饮酒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