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要不要一起向 AdGuard 官方抗议?

楼主: karst10607 (谁可以协助我开板?)   2019-06-07 00:40:39
上一篇evansliu说得很精准很好
基本上第一篇文章发出来的时候我就有想过类似的事情,这方面就不再献丑补述
我的思考比较集中聚焦在ptt 和 browsers版本身
首先回答版友私信:
Q1. 这个版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A1. 有的,规定就在那。但碍于目前小组长仍在仲裁前一案,
所以我暂时不会用明确的水桶或刑罚禁言
(我被检举的原因 是 没有按照板规去惩罚批评或讨论与文章主题无关的推文者)
但无风不起浪,原动者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相当明显...
如果程序和ptt志工的宝贵人力被滥用,那应该怎么从源头来避免
所以这点就让小组长去作出最后的裁示,我才能作下一个事情
关于前案我都不便发表意见
最近这阵子工作家庭事情很多,每天都是从早开始心力交瘁工作到深夜,
毕竟管版是无给职的,纯因为兴趣,
不可能无限投入时间精神
ptt因为诉讼或滥诉也造成很多无谓的压力和人力浪费
我相信他们有在想办法解决这类问题...(比如不再开放注册id以避免五毛和党工)
总之这方面就交给专门的人用专长去发挥了
本来browsers大约十年以前,我和kimari接手的时候就讨论过应该不需要太紧绷的板规
毕竟浏览器本身很难营利,大公司开发这些往往是商业市占率和技术插旗考量
也就这样相安且自动运作了约十年(2009-2019)
如果是因为有营利行为介入包装,那就会开始真的吵吵闹闹上法院了
不然大家平常就是开开心心法律隐私兴趣技术和实际解决问题交流而已
请愿本身是另一个独立事件,并不是我滥权。毕竟Adguard这类软件和browsers有关系
不然diablos一开始也不会跑来browsers发文宣传adguard并要开adblock版
搞到最后惹得一身腥吧
所以才同意让人发请愿文
至于ptt目前应该是无法阻止有心人滥用站内诉讼和审核资源
也无法防止有心人对任何人提告,毕竟告人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我自己就被告过,但当初整件事情也很莫名其妙又离奇....总之就是配合开庭说明
发表心得也会被当成妨害名誉,但法官应该看多了当场就收掉这种事情
对方只会一味说我不记得了,我不知道。大家觉得干嘛来陪他浪费时间。
毕竟对方案底也一大堆,我也学到了,陈述事实就要有浪费时间陪吹法院冷气的心理准备
毕竟你也不想要浪费时间金钱去反告他诬告,这样自己时间精神上更亏
所以大家推文就自己保重
就像吉羊的法务部,是比研发部门还要强悍的
想省麻烦,或是利用别人恐惧被浪费时间精神的心理来威胁提告,究竟有没有达到恐吓?
这是另一个题目
我只是想说,虽然工作生活繁忙,
大家还是不要浪费时间精神当讼棍或被讼棍当精神/时间/金钱提款机
我还是会看板,信就不回了。
只是在等待下一个仲裁才能做正事
我要去刷牙睡觉了。大家也保持生活动力吧。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9-06-07 00:46:00
版主义工辛苦
作者: enjoyself (阿)   2019-06-07 03:09:00
奇怪,这adgxxxxx的,有那么重要吗???怪怪,这到底是哪个浏览器的扩充,还真没听过~整件事看起来真像自古 " 文人相轻 "用自己的文字解释另外的文字~要直要争自己才是对的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9-06-07 03:37:00
辛苦了 证人有车马费 你是被告QQAdGuard 手机APP 都要用钱买的
作者: Fizban (Fizban)   2019-06-07 03:46:00
他威胁告所有人基本上被告只要申请转移开庭地点,他就得全台跑透透我以前被告过,写封信给地检后连侦查庭都没去就收到不起诉书大家根本不用怕,反正累的是他只有小屁孩和刚出社会的才会一点小事就威胁要告人
作者: bestpika (飞影‧忌子)   2019-06-07 06:47:00
立委议员也很爱因为一点小事就按铃控告啊 XD
作者: adan89lion (周育德)   2019-06-07 08:36:00
而且有些还按到爱心服务铃XD
作者: George017 (阿丙)   2019-06-07 15:58:00
毕竟有"以原就被"原则?
作者: NiGHTsC   2019-06-08 00:41:00
对版主真是致上十万分敬佩!!!
作者: abram (科科)   2019-06-08 07:02:00
辛苦了
作者: xvid (DivX)   2019-06-08 08:30:00
辛苦了
作者: gohome0083 (喵星人)   2019-06-09 16:49:00
辛苦了
作者: AMDX6 (AMD-X6-1055T)   2019-06-11 12:00:00
这啥情况?有懒人包可以看吗?我也是AD的付费使用者,看了几篇,我是有点看不懂在吵啥?翻译品质?
作者: crazycy (LCY)   2019-06-11 14:53:00
有不少使用者觉得繁中翻译怪怪的 也有些像机翻译者跳出来说是因为我们语言能力很差 才会觉得他翻得不好译者又跟Ad官方关系不错 所以没人能推翻他的翻译
作者: AMDX6 (AMD-X6-1055T)   2019-06-11 15:04:00
喔喔喔喔,我往上爬了几篇,原翻应该还OK阿,虽然我是用英文接口直接看就是了....
作者: s9403 (黃小弟)   2019-06-12 10:35:00
繁中翻译真的不好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9-06-12 22:55:00
原来中文文法这么有问题喔?我都用英文和日文UI的说
作者: diablos ( )   2019-06-18 06:29:00
https://tinyurl.com/y3exqmrd被小组长认证滥权 来看上一申诉人怎么形容karst10607http://i.imgur.com/h9k13OX.jpg
作者: Agency (转瞬成空 )   2019-06-18 17:01:00
拿 kamiya 出来救援 我笑了
作者: dark1423 (你妈超胖)   2019-06-18 23:58:00
真是辛苦某D了齁,英文棒棒、中文烂到掉渣的完美翻译。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9-06-21 00:41:00
不只中文程度不佳,连对象都能搞错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9-06-21 12:07:00
居然还有后续...
作者: Adven (电风扇)   2019-06-21 18:42:00
原来端午假期也在战
作者: diablos ( )   2019-06-21 20:07:00
2位板主滥权价值观一样,站长说了啦,多位板主需共同决定才能执行板规,还搞错对象?真会护航啊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9-06-22 09:59:00
站长那样说就代表两位板主价值观一样? 逻辑这么差喔?
作者: crescent3 (C3)   2019-06-22 21:39:00
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https://bit.ly/2IzWJoC站规并没有规定板主合作模式各板可以自由决定 https://bit.ly/31P4gaM用分工、合议等关键字去google可以看到各板有不同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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