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跟踪骚扰防治法三读通过!

楼主: pigiori (科科)   2021-11-19 21:47:19
※ 引述《BoBoLung (泡泡龙)》之铭言:
: 某些人不知道是不是从小阅读测验都考零分耶
: 本法第三条第一项有八款,你们说的这几个
: 监视、尾随、辱骂、传讯骚扰只是前四款而已
: 第五款是空泛的“追求行为”第七款是“买礼物”
: 我是很好奇,哪个“正常男人”没做过这些事情啦
不要讲得好像有追求送礼行为就会被告一样
第三条 本法所称跟踪骚扰行为,指以人
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网
际网络或其他方法,对特定人反复或持
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下
列行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
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大前提不用看?还好意思讲什么阅读测验
哪个“正常男人] 会追求送礼到让人害怕、影响正常生活的
: : → xdccsid: 今年新闻德李男被诬告到爽,被跟踪还要被开罚,还要打官 11/19 16:52
: : → xdccsid: 司才能免罪 11/19 16:52
: : → yongguo: 让我想到之前那个偶遇同个女性三次结果被告的倒楣鬼新闻 11/19 17:25
: 当然有些小聪明可能会说,不是有这些行为就罚
: 而是这些行为太过火才会被罚,也就是第一项本文
: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 但是这是客观标准还是主观标准呢?谁说了算?
: 如果又跟性骚扰一样,丑男告白直接被告怎么办?
少在这危言耸听,长得丑告白违反跟骚法哪一条你说说看
: 不要说这都是恶男幻想,李男的遭遇可不是假的~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9240
: 其他性侵诬告更是别提了,隔空车震的吴男也是警惕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23/P4KUKNPEI6L3OVRFWCEGHVQB6A/
: 而这种因为客观要件明确,至少还有辩驳的机会
: 现在变成主观标准,你说不会被滥用,我也是笑笑
对,诬告的有,那你要不要查查看追求不成就去伤害对方
的案例又有多少,再猜猜看数量相差几倍?
主观标准又怎样,你真以为法官都是恐龙,
不会分辨正当追求行为跟骚扰之间的差别?
恐吓罪听过吧,成立的要件是“使人心生畏惧”,
谁来判断?法官阿
结果恐吓罪有被滥用了吗
实在搞不懂一些视跟骚罪为毒蛇猛兽的人是在怕什么
是不是过度追求你自己没有能力判断是吗?
那就让法官来教你囉 :)
作者: plutox (网络上的芳邻)   2021-11-19 21:57:00
奇怪很多人怕这么法律,为啥?
作者: GimO (Gimo)   2021-11-19 22:04:00
明明这个立法的构成要件很严格,被害人的主观要件同时含有主客观要素,还不严格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19 22:05:00
因为有些人是用死缠烂打的方式追正妹吧会怕以后不能硬是要送礼,或在人家学校或家门口等候原则很简单,人家拒绝就不要再缠就好了反过来也可以帮助一些工具人重新取得身为人的尊严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1-11-19 22:06:00
这样讲就不正确 诬告罪成立要件非常严格 你用这个举例非常不洽当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19 22:07:00
因为有这个法之后工具人自然会开启人性思考,会想说如果这个女孩真的在乎我,她舍得让我成为纠缠嫌疑犯吗?
作者: karol1995 (karol1995)   2021-11-19 22:08:00
推推 一堆台男不知道在怕什么 一直带风向成送礼 约会就会被开吉
作者: TCG0227 (蛤)   2021-11-19 22:09:00
好可怕,现在才知道乡民个个法律人,我以后不敢在这上面乱呛人了QQ
作者: GimO (Gimo)   2021-11-19 22:10:00
这个要件其实与刑法的恐吓罪相当接近了,要足使人心生畏怖,那台男到底在怕啥呢?当然啦,你拿刀恐吓人或是送礼物送到让人怕最大的差异就是礼物客观上不具恐吓效果,那你该想想行为要多恶心怪异才会让人害怕了,那这种人还好意思讲立法有问题喔?就是恐吓罪无法处理这种情状才需要这个特别法。看到骂这个立法的 我无条件判定是恶男
作者: TCG0227 (蛤)   2021-11-19 22:14:00
楼上不好意思,鲁蛇不太懂法律,可以请问一下足使人心生畏怖在实务上有客观标准吗?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1-11-19 22:15:00
收完礼物 再用这个法律开吉 赞喔 你不收礼物 哪知道礼物会不会使人心生畏惧?淘宝货使人畏惧 正派香奈儿爱玛仕包包不会 科科
作者: yahoody (A-RON)   2021-11-19 22:20:00
仇女台男:那杯水要用跟骚法告我
作者: GimO (Gimo)   2021-11-19 22:27:00
Pauljet你太偏激了 法律上根本不是这样判断难道今天公共汽车上有个阿伯骂学生为什么占著博爱座不让位给他,学生主张自己心生畏怖检察官就会用恐吓罪起诉阿伯吗?法律适用本来就是必须参酌客观情况、被害人主观感受以及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使多数一般人都认为已经使人感到危害等等来综合判断。恶心台男只看客观构成要件就要无限上纲送礼也要被判刑,这不是很可笑吗?再来实际上女性跟骚男性的案例根本不会比较少,只是长期以来警察及司法机关都把这种事当笑话看,甚至很多第一线的员警还会讪笑男人连这种事都不会处理还要报警,台男受到的委屈绝对不亚于台女。我不太懂台男到底在崩溃啥,这法律其实台男亘需要。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21-11-19 22:40:00
法律先通过,再来依据多个案例慢慢修改细则那些想太多的都是偏很细节模糊面
作者: GimO (Gimo)   2021-11-19 22:40:00
我不否认不确定法律概念真的很多,也创设了几个过去没有使用过的词汇,需要实务累积案例让大家有更明确的标准,但还是一句话,这种行为对比暴力犯罪其实恶性并不高,法院在判断上一定是倾向更严格的标准,恶心台男真的不要太害怕。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21-11-19 22:43:00
审查越严格才不会有人一直上诉过度消耗司法资源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19 22:46:00
不过从男女回应来看,男生受异性跟踪骚扰后“发展到后续施行暴力威胁”的经验应该较女生少吧?毕竟屏东通讯行女店员被男性跟踪、报警无法可办、后遭掳杀的案子这么近,照常情来说,这样事关人身安全的法条终于通过,有类似经验或同样担忧的人不是应该稍感安心吗
作者: QuakerH (蒋二毛)   2021-11-19 22:58:00
仇女仔最爱断章取义有机会就酸啊,你以为他们会认真看法条吗?
作者: GimO (Gimo)   2021-11-19 22:59:00
确实男性会因为挫折而升级行为危险程度是肯定的,这是生理上比较强壮加以性欲趋使的必然。
作者: lomenade (煦)   2021-11-19 23:04:00
认真就输了 有些人只是来嘴砲来乱的,根本没在用脑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19 23:04:00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19 23:05:00
推这篇。要反复或继续实施+违反意愿+与性或性别有关之各款行为+使心生畏惧+达到足以影响生活的程度,成立要件其实颇严格,一堆人断章取义,说未经同意买饮料送人就犯罪,台湾法律好可怕什么的,真的很无言。
作者: lip335513   2021-11-19 23:29:00
G大很有道理。不过现实台男在惨。提出来别人也是当笑话看。
作者: wingthink (苍天的巴尔孟克)   2021-11-19 23:30:00
生理上的必然?不知道这位大师怎么研究出这个定理的?发paper了没?想看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21-11-19 23:36:00
这杯水要告我~~~~~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1-11-19 23:39:00
仇男仔各种胡说八道取暖真的很可怕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19 23:40:00
疴所以楼上有人的论点是男的只要求偶失败就必然会采取暴力行动来强夺??
作者: fate412460 (AlxTz)   2021-11-19 23:41:00
真的,断章取义就在那边跳针说仇男 lol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19 23:41:00
这什么鬼理论,你不如说男性都是强暴犯算了,要歧视贴标签就直接说…推 GimO: 确实男性会因为挫折而升级行为危险程度是肯定的,这是生理上,比较强壮加以性欲趋使的必然。可别说我断章取义,这怎么看都是在歧视吧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1-11-19 23:44:00
你就算全部复制也是断章取义啦有没有断章取义不是看内容,是看立场的不然看看这篇,把我讨论前提的部分切掉然后说我不看前提,也没人说它断章取义啊XD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19 23:48:00
我从头到尾都是强调希望法律能修的比较具体(韩国),而不是这么模糊自由心证,去避免中间法官试错造成的诬告和社会性死亡案例
作者: np75   2021-11-19 23:51:00
什么是因为挫折而升级行为危险程度是肯定的??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19 23:52:00
https://i.imgur.com/r6zMnFT.jpg查了一下警政署的资料,看得出性相关犯罪嫌疑人的性别比,但原因为何,不晓得有没有其他的研究可以给我们一些概念@@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0 00:09:00
你有没有看过很多案例,男生没做啥就让女生心生畏惧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1-11-20 00:14:00
这个中国超多啊,什么货拉拉跳车的
作者: GimO (Gimo)   2021-11-20 00:26:00
不用跟我扯升级的问题啦,内政部的资料就在那边,男性实施情杀的案例就是远高于女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00:27:00
突然想到一件事。我自己是女生,所以比较看得到女性会因共同经验而凝聚成团、发声力求改善那些多因性别而生的问题(比如十多年前性平法的催生还有近期的跟骚法等),男生有这样抱团争取男性权益的吗?
作者: GimO (Gimo)   2021-11-20 00:27:00
我可没说求偶失败就会使用暴力喔,在我的理论是,“求”偶本身就是一种鲁蛇行为,你无法“吸引”才需要用“求”的。推文就别崩溃了少数台男就是无法接受自己送礼了、付出了,女生完全无法感动的逻辑在哪,自己无法接受投资打水漂不肯停损自然会将愤怒加诸在对方身上。拜托,一个100kg丑女送你礼物帮你洗衣服做饭,接送你上下班请问你会心动吗?如果你不会,那你明白女生的心情了吗?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0 00:32:00
@mamajustgo 很少吧,这跟社会风气有关有点类似男性被性骚扰之类的,当跟其他人讨论时,社会给予男女获得的回应会很明显不同,这影响你说的公开发声或揪团争取权益的意愿其实讲严肃点,从地狱梗之类的就很明显,男男捡肥皂和高龄女开大车这种梗,实质上也算性侵害吧,但社会氛围只是当成笑话看待而已但近年可能有点变化吧,从家暴受害者男女比的比例变化,虽然不能直接说明究竟是男性受害者变多,还是社会观念变化导致过往不出声的男性受害者开始发声,但这终归是个好现象我认为这可以推进实质上的男女平等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00:58:00
我也觉得是好现象。也许两性权益的发展在过程中可以有机会像迈步一样,这一步左脚比较前、下一步换右脚比较前,但整体来说会往身为人应该拥有哪些法律保障的权益这个目标走去
作者: questionboy (问题男孩)   2021-11-20 01:08:00
我奉劝各位还想追爱的台男放弃吧 躺平舒服多了 结婚生子后你的生活压力只会越大 物价又越高 薪水却只加个3% 何苦呢
作者: minegishi072 (阿虾嘎痛)   2021-11-20 01:14:00
整天在公司加班 突然被前女友发文公审 说我跟踪骚扰她 哈哈哈 我也希望这条不会真的被滥用 但...
作者: lionking1028   2021-11-20 01:43:00
作者: yunf   2021-11-20 01:46:00
其实对真正厉害的人根本没用你们等著看吧这些只不过是为了监视全民在舖路罢了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21-11-20 01:58:00
讲到法官.我只能说跟鸽子一样9成垃x.基本上我是不信的
作者: c19918043 (韦彧)   2021-11-20 02:02:00
最担忧的大概都是些平常会用怪异奇葩让人心生畏惧的方式追求异性的人吧
作者: serenayo (莎莎)   2021-11-20 02:08:00
作者: lobabun (登不登多多)   2021-11-20 02:14:00
所以这条只有个人主观认定影响生活 就不构成犯罪吗?
作者: ppegg (Mania)   2021-11-20 02:28:00
因误会被告的机会也会上升,正常男性也会怕啊。还是躺平好了
作者: brolli (broli)   2021-11-20 03:00:00
就想避实击虚啊!骚扰别人会被告很不方便
作者: jealous0953 (Atheist)   2021-11-20 03:15:00
https://reurl.cc/emoaZL 在那边鬼扯什么动物性天生怎样又怎样,笑死
作者: xhl12000 (宏宏)   2021-11-20 03:19:00
笑死 你以为你是法官喔 法律人跟你想的不一样啦
作者: zss40401 (Mr. NeverDie)   2021-11-20 04:17:00
不同意你拿诬告来跟这个对比的见解。但我同意要让法官认为行为“足致人心生畏惧”没那么容易...干你娘猥亵幼男女的数量屌打其他是三小............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04:21:00
过了对男性也是好事就是了,走韩国老路而已
作者: sable (规格外品)   2021-11-20 06:49:00
会相信台湾法官真是好棒棒呢,笑死
作者: a98527852385   2021-11-20 07:11:00
怕的只有普女吧!普男不敢大胆追求,少了周旋的机会
作者: iKJack   2021-11-20 08:27:00
说得好
作者: yuuyuuderO (吃到饱好想吐)   2021-11-20 08:42:00
唉 反正那些正在受苦非常需要这条法律的人都被恶台男无视,他们只在乎能不能追女人跟不犯法的情况下骚扰女人
作者: sable (规格外品)   2021-11-20 09:19:00
把“感觉”这种东西写进法律有多危险懒得说了,其实我很期待跟韩国一样邀约三次犯法赶快在台湾实现,韩国女权都示范过后果了还有人学不乖,笑死
作者: massrelay (奇怪的大叔)   2021-11-20 09:37:00
一堆法盲
作者: nickalex8689 (阿赛师)   2021-11-20 10:16:00
28楼说警察和司法系统一向都把台男被台女骚扰的案件当笑话看 你以后跟骚法过了之后这种情况就会改善吗?事实就是台男被跟骚还是不会有人处理啦
作者: Veronicajin   2021-11-20 10:26:00
看到部分台男气噗噗害怕被吉,原来你们知道自己的行为跟骚扰没什么两样啊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0 10:43:00
"心生畏怖" 这句话 同类法条用很久的就是"恐吓" 这条法的使用面有多广就别说了 更别说实际"保护"人的次数绝对比不上拿"攻击"人的次数(讨债集团VS纯法律战他人)当法律越来越多这种虚无飘渺 "你感觉"就能成立的法条越多这社会就会越混乱 因为平民会越来越容易被"骚扰"影响生活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11-20 10:57:00
丑男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1:21:00
台大张彦文跟骚最终当街杀害前女友、被双胞胎妹妹男友李男持续跟踪骚扰长达五年的新北黄女多次搬家也无法可办、世新陈男多次遭石姓学妹拒绝仍跟踪骚扰最后持刀割颈、屏东通讯行新婚女店员遭黄男跟踪掳杀……这些与人身安全有关并具“反复、持续性”特质的跟骚甚至伤害行为未能获得遏止,因为“根本无法可制”,在这样的现况下,以法条内容不完美作为反对、不应通过的理由,有点像庄子说的那个涸辙枯鱼的故事了
作者: tayajojo (Obake)   2021-11-20 11:43:00
推这篇
作者: Maxine425   2021-11-20 13:01:00
推58楼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0 14:13:00
这个版那几个id就整天担心自己被告,好像受害者似的根本就很XD直接封锁就可以了,因为他们会不断洗版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0 14:25:00
所以我正常讨论也是在洗版就对了明明法条本来就能订的既能保护受害者又能避免诬告,拿出来讨论就变成恶男…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0 14:46:00
为啥讲别人却有人自己对号入座?无言。怕被告所以不通过跟骚法,就结果和成案数量来讲根本就是因噎废食。有人是不是受过伤害啊? 别人随便讲什么他都觉得讲到他,好可怜喔法律的过与不过本来就是社会成本的展现, 这条本来就会过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4:57:00
https://i.imgur.com/ZAtkc1I.jpg看到这条,会担心“万一哪天有人说我预谋或阴谋通敌叛国,我可能就会被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吗O.O
作者: holygoner   2021-11-20 18:16:00
其实条件算严苛的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19:02:00
“开战”这个词定义很明确跟骚法明确的只有反复跟行为,作为板机的“心生畏怖”却过于自由心证而没有任何相等成本的救济手段,这是反对的主要问题点有问题的男性很多,但有问题的女性绝对也不少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9:18:00
我画红线的地方不在开战喔,而是,要如何证明通谋、意图、预谋、阴谋?这些字眼明确吗?是有人随口拿这条指控我,我就会当即被抓走?不会经过调查蒐证审判吗?正常应该会吧?如果会,为什么说到跟骚法,就觉得自己会因女生随口指控“他跟踪骚扰我让我很害怕”就被抓走判刑呢O.O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19:23:00
问题不在判刑,在被控告到无罪所花费的成本跟指控方差距过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9:27:00
你提的点,只要碰上滥诉,都会发生。在跟骚法出现前,甚至性骚法出现前,滥诉、诬告就存在已久,不是吗?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19:31:00
通谋、意图、预谋、阴谋多少证据说多少话,心生畏怖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之前那个倒垃圾被告跟踪的还得上法院给法官判撤销警方处分,走完整个流程得多付出多少时间心力,两者就有根本上的差别跟骚法立法很好R,只是要修自由心证的部分,至少让控告跟被告方消耗的成本接近,别搞得好像人人手上有枪射完不理然后要对方花大把时间证明自己清白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9:36:00
好,你提到了“证据”,为什么其他法条你觉得会看证据,跟骚就不用?以你上面的比喻回复,只给扳机这个部件,没有枪,能发射子弹吗?只有心生畏怖,能成案吗?再来,恰巧正是你举的这个例子,如果有跟骚法,台中那位李男是不是就有机会对多次无故骚扰他的吴女提告了呢?在跟骚法出现前,不管吴女拦他几次、骚扰他几次,即使报警,也无法可治而且,他一开始被罚的依据是“社维法”中的条例,也不是跟骚法啊……不正说明了没有跟骚法,这样的事一样在发生吗……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0 22:46:00
很多人觉得"不容易告得成"就好,但是提告率会很高啊隔壁妨碍名誉就是这样,提告数超多起诉率很低定罪率极低隔壁版还把提告性侵视为有罪,不起诉或无罪不表示你没犯罪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23:35:00
屏东那个妻子新婚未久被男客人跟踪骚扰报警无用后遭掳杀的先生也是男的,不知道他在看到跟骚法通过后有没有担心过提告率会很高之类的问题?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21-11-21 11:55:00
我看了这篇文章心生畏怖 你等著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21-11-21 12:36:00
主观认定畏布就可以吉这条?
作者: rainwen (雨文)   2021-11-21 15:16:00
如果日后争议真的很大,就会再修正法条甚至废除,我是不担心,不然可以试着公投。
作者: epson1017 (461311)   2021-11-21 19:14:00
你红字的部分 几乎是报案人自定义的部分诶
作者: e8530s (蓝色忧郁)   2021-11-21 22:00:00
跑法院很麻烦……被害人告了 就变国家跟被告在打官司,你以为大家都很闲?
作者: some7259   2021-11-22 15:32:00
其实都在造谣生事而已啦 会这样想的人现实就是满自卑的哪敢去追求送礼 出来仇女带风向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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