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rcusWorld (小丑世界)》之铭言:
: 然而在性骚扰防治法里有很多案例在没有人证物证状况之下
: 是以当事人的证词来做判决依据
: 保护受害者 VS 随意乱栽赃 在这两种完全反面的对立下 会衍伸出很多问题
: 性骚扰防治法里的刑事责任是属于告诉乃论
: 如果是男方被误会 女方没有提出刑事部分的告诉 只有提出行政罚跟民事精神赔偿
: 就算事后男方被证明清白 也不能用伪证及诬告来告女方
: 真的能告的 也只有妨碍名誉这项
: 但311条里有说明 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不罚
: 女方可以说 她是误会男方举止 但这是为了自当防卫 为自己辩护
: 所以就算男方被证明清白 告女方妨碍名誉很难告成
引用你不是要对你怎样 只是你讲得比较详细
其实现在的问题就是 女方完全没有想提告的意图
女方只是透过媒体来做舆论攻击 男方就难以抵抗了
男方也很难提告 因为要证明损失什么的提证不轻松
所以两边就像今天一样 没有谁要告谁
都在卖惨 都在巩固自己的族群
男方用这种手段没什么错 不如说这时候就该卖惨
因为他可以自称"被社会性死亡"的受害者
可偏偏他卖起来就不好看 也没有引起男性的共鸣
男方没有明确的指出来自己处于"被社会性死亡"的边缘
拐弯抹角讲了一大堆结果很难感同身受
女方说自己是受害者 男方也说自己是受害者
然后谁也不告谁
一边是性骚扰受害者 一边是被社会死亡的受害者
我是觉得现在的法律对于"被社会性死亡"的保护太少了
真的处于"被社会性死亡"的边缘时 很难做出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