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约砲v.s.买春 哪个比较严重

楼主: candy7777 (宅妹)   2020-07-30 14:05:56
并不是污名化性行为,她明明只是污名化买春而已
妳扩大偏颇解释了
从道德层面来看,我也是不支持约炮或买春
从合法角度来看,买春目前更是违法的
而法律其实是反应社会整体普遍的价值观
如果觉得法律不合理,那也请争取或等到合法再做
所以不要什么都推给性需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求
但人类不是禽兽,大部分人会思考,遵从社会规范,会守法(不然要法律干嘛?)
会买春的人,我个人觉得跟某呼麻男星一样
说国外都合法,说大麻多棒棒,自己都没错
啊就是不合道德,就是违法了嘛!
约炮至少没违法
但如果是要挑另一半,道德层面我绝对都是无法接受的
※ 引述《anabanana (香蕉那那)》之铭言:
: ※ 引述《ameiamei412 (jingmei140)》之铭言:
: : 先说我是女生,两个我都不能接受,在明知或可得而知的情况下不会选择做过这些行

: 的
: 我也是女的,两个我不但都能接受,还觉得是该被世俗化、不该被谴责的行为。另外、

: 往前,我也不觉得对方有义务告知过往的情事,交往前的他/她,是另一个人,不是你

: 交往的对象。
: 不能接受的只有在感情之间,在未经你认可的状态下来从事这些行为。
: : 男生当另一半,如果非要比较,买春比较严重,但这也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不代表所

: 女
: : 性,合先叙明。
: : 其实男生都搞错了,重点根本不在安不安全合不合法,不是不重要,而是这两者只是

: 撑
: : 我价值观的附随品,大部分女生都是先爱后性,而有些男生却可以先性后爱,
: 这是以妳自己的观点来全概大多数的女性,这也让较有性欲的女性觉得自己不正常,不

: 捍卫自己的欲望,因为害羞,觉得自己很荡,而不敢寻求正确健康的资讯。当然你可以

: 么说,但请别涵盖“大部分女性”,毕竟大部分女性就算有性欲、能性爱分离也不敢说

: 来。
: 甚或性只是
: : 生理需求,无关情爱,所以在我的立场来看:
: : 一个男人要花钱跟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发生性器结合的行为是一件很让人不能理解亦

: 法
: : 苟同的事,反之,一个女人单纯只为了钱,一手取钱一手交鲍银货两讫的行为,也让

: 很
: : 恶心。
: 两方面都是各取所需罢了,当然你可以觉得恶心,这属于你思想、言论自由。但你的思

: 是否也是来自一直以来所受到的观念和教育?那你有质疑过这些“观念”过吗?
: 若你未曾质疑过这些观念,那说出来这些事单纯就像说出“粉红色事最漂亮的颜色”这

: 言论一样, 只是你自己本身的择偶偏好罢了。
: : 买春跟约炮除了钱之外看似相似,可是本质上却不同,不想花钱带着屠龙刀两眼一闭

: 以
: : last dance的龙骑士姑且不论,约炮更看重双方的个人条件,你不花钱就能让对方双

: 打
: 这不一定,有时只是不想花时间经营任何短暂关系短暂,人生有时真的很累很累,累到

: 不下去,能用小钱解决的事情不好吗?
: : 开/就能硬,也算是你有本事,大家物尽其用,但买春讲直接一点,就是鲁蛇,别说

: 么
: : 麻烦、免钱比较贵、买春会带套更安全(不带套你敢上我也是佩服),其实就是你条

: 不
: : 好。
: 没什么条件好不好的,如果买春这样事能让主观条件不好的人得到欲望解放,那有什么

: 好呢?
: 当有更多人批评、污名化“无爱的性”这个行为,戴套、安全性行为的知识和讨论就更

: 被地下化,更没有人敢碰这个议题,那更会嚷人类整体陷入健康风险。
: : *但真的条件不好,一辈子都可能看不到他人裸体的那种,就去约或买吧,不用在乎

: 人
: : 看法,别人的看法也不重要,人生苦短。
: : 最后想跟那群明明有选择却买过春约过炮每次有这类文章就跳脚且致力于把这些行为

: 理
: : 化的人说:
: : 去吧
: 我没买过春,也没约过炮。不一定要把跟你不同意见的人当成是恼羞成怒的方式来证明

: 的论点,也不需要把你狭隘的观点合理化。
: 没伤害到人的前提下,何必有那么多的约束?
: : 但痒归痒做人要诚实
: : 不要又要止痒又要骗人家好男孩/好女孩
: 要人诚实,又要slut-shamming 人,这真是...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30 14:15:00
这是一个奇怪的思考 站在法规角度强行别人就范不过 娼妓文化在人类社会中就一直存在 也不可能消灭这种法规是可笑的 还不如加强身体健康控管和检查机制妳这是站在权力结构 和高权统治的思考脑你要不要左转去Law版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4:22:00
拿嫖娼和杀人放火类比,请问这之间的相同之处在哪?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30 14:22:00
这边讨论的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一种社会行为和现象然后妳跟大家讲说 不行 这种行为违法不能存在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20-07-30 14:22:00
你认为包养算是性交易吗?跟买春有什么差异?
作者: anabanana (香蕉那那)   2020-07-30 14:22:00
没道理、不符合时宜的法律难道不该重新审视吗?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30 14:23:00
但它确实存在 那这样的讨论没有交集呀 因为妳直接句点
作者: k91011022 (徬徨)   2020-07-30 14:24:00
你标准错乱阿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20-07-30 14:24:00
包包换鲍鲍、斗内跟干爹开房间...这些又跟买春有什么差异?
作者: anabanana (香蕉那那)   2020-07-30 14:27:00
既然你都觉得该重新审视这条法律了,那有这些讨论来唤起政府的重视不是更好吗?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4:27:00
anabanana刚好说了我要说的话,人家问妳嫖妓跟杀人差别在哪里所以不能合法化,妳还在讲违法不违法这不是鬼打墙是什么?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20-07-30 14:40:00
你认为该立法禁止约砲吗?另外试问性交易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作者: sable (规格外品)   2020-07-30 14:43:00
法律好棒棒是吧?香港国安法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鲜果汁)   2020-07-30 14:44:00
性交易已经合法 是各县市政府行政怠惰不设性专区请不要混为一谈 是政府的错 跟人民无关这就跟立法院立一条法律民国987年1/1日全国人民都可以领到一亿元一样 有什么意义
作者: xu3ru8fu3 (人家才不是为了你)   2020-07-30 14:50:00
一只鸡跟一只鸭 两个收费一样打一砲净收益为0,这算交易还是约砲 求解
作者: annaxuan (关于我爱妳)   2020-07-30 14:56:00
道德魔人出现搂XD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5:01:00
台湾性交易合法,只是需要在性交易专区目前没有设立专区是因为会打压到房价,谁都不想接
作者: hirobumi (隐性肥宅)   2020-07-30 15:42:00
可是其实合法欸,只是要在特定的区域内,也就俗称的性专区,只是目前没有县市首长敢设立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20-07-30 15:52:00
买个春就可以过滤掉妳这种人,划算!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5:52:00
我还是觉得妳可以到阿姆斯特丹看看,台湾思想太落后红灯区就在皇宫旁边呢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20-07-30 15:58:00
思想落后的井底之蛙可怜可怜的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0-07-30 16:44:00
如果合法妳还是看不起,一开始扯合不合法是自打脸?是妳说约砲至少没违法,我才问妳嫖妓合法地的问题也是妳反问我大麻怎样怎样,用问题回答问题所以只要嫖妓合法,那跟约泡就没有优劣之分因为也没人有约砲完跟砲友拍照晒在IG上啊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鲜果汁)   2020-07-30 17:30:00
看来你也是支持恶法亦法 法官造法的信徒 可以 这很法律系大家没有看不起啊 林森北路的新建案你买的起吗笑~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20-07-30 18:11:00
你干脆说只有法定夫妻交配是合法的就好了
作者: paimin (playl)   2020-07-30 20:16:00
政府摆烂不想管被说成是社会共识 真是甩锅的好借口 通奸除罪 同性结婚 废死 要不是行政怠惰哪需要浪费这么多年的时间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鲜果汁)   2020-07-30 20:52:00
笑死 看你发文纪录 师大图文7年能赚到5000万?其他更鲁的文就不说了 真的笑死 不要说你帐号买的喔
作者: taikouhncheu   2020-07-30 21:33:00
先帮妳补血,买春&嫖虫会来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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