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避免因为性事不合分手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交往前先了解啊!
有满意再交往就不会已经交往一阵子了才要因为这原因分手。
※ 引述《denny932s (kobepasstheball)》之铭言:
: 版上对这件事的风向不知道是怎样
: 支持的论点是:
: 性本是感情中非常重要的事情,虽然并不能代表全部,但不可否认性是爱情的润滑剂。性
: 也是一种生理需求,于是与彼此个性理念不同分手是属于类似的概念的。
: 反对的论点:
: 为何要把对方当作自己泄欲的工具?在还没交往之前,单身时期也可以靠自己解决生理需
: 求,怎么能在有对象之后以此作为分手的理由?
单身时期才不需要只靠自己,不是吗?
反而是交往之后,如果没有事先约定
那默认就是一对一关系
这时候你不找对方,那要找谁?
: 我个人想法是倾向支持,因为性与爱我认为是相辅相成的。
: 大家想法为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