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讨论有点偏掉了
为了拉回主题,还是好好交代一下吧。
1.偷看手机这件事是不是错的?
是,因为这是对方的隐私权,因此之后要如何讨论与改进彼此的信任感,这是
伴侣间该好好进行“沟通”的议题。
2.(偷看手机,结果发现对方疑似暧昧)
对方指责偷看者破坏信任,请问合不合理?
不合理,因为对方的确做出对不起另一半的事,这个破坏信任的动作,早在对方做
出行为时就破坏了。
3.(偷看手机,结果发现对方并无暧昧)
对方指责偷看者破坏信任,请问合不合理?
合理,因为对方确实没做出对不起的事,是你猜忌心太重,是该道歉。
如果双方不能就这问题厘清彼此间的信任感在哪里出错,那迟早会分手。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6:12:00
是错的,但严重程度呢?应该在什么范围内比较合理?结婚20年应该为了偷看手机没发现暧昧而离婚吗?
如果结婚20年因为偷看手机就离婚,这问题应该在别处。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6:23:00
为什么要在别处?说是错的,但没介定严重程度,那这有太大的解释空间了,你不也是重点想比较偷看与偷吃偷拍?
的确,我这样回答不够精确,应该是说偷看完手机,采取了哪些沟通,而这样问题真的只来自于偷看手机吗。然后我觉得你的提议是不合理的,100人就可能有100^100以上的情境,这根本无法界定范围与状况,没有一个特定的应对可以吻合,就连我给的提议都只是大方向而已。但一切的一切都有个前提就是“沟通”,而不是果断分手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19-08-27 17:26:00你自己也在动不动就分手啊 “隐私或分手”这就是你文内一直讲的 如果我有一个整天吵着要看我讯息的女朋友我也是想分手啦你所谓的“沟通”就是把讯息拿给对方看 啊我不想给对方看就是分手(认为既然不信任那就分手) 所以你讲的跟我讲的的差别在哪里呢
当然啊,如果你坚持对方的质疑都是无理的,那就不要沟啊,自己没办法拿捏该怎么做,那是你的问题。
作者: jezi1878 (小天使) 2019-08-27 17:42:00
推你这篇,走到最后要看对方手机,就已经代表不信任了如果另一半真的偷吃,谁会愿意把自己手机让对方看,让对方抓包情侣之间可以约定好,平日不查看手机。 但是女友要看时,必须交出来我是完全可以让男友查看我手机和电脑任何资讯。但我男友也没检查我的手机,直接相信我同理 男友也是一样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7:55:00
应该不至于ㄧ百个人有ㄧ万种解法,人的价值观虽然有差异
是呀,问题就在于双方如何沟通维持信任。不是完全没有沟通的余地。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7:56:00
不过在相同的社会文化下,应该还是能归纳出ㄧ定的范围
不行,你这样还是太侷限了,这样这个议题讨论的范围小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7:57:00
比较家暴,多数人会觉得这严重性是可以分手的程度
很多,而且可能不贴近实务,我比较想谈的还是“指责的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7:58:00
而不是说,家暴,你们再去多沟通ㄧ下,以严重性来说,这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7:59:00
种程度的你还叫人家多沟通显然不恰当了那如果是约会迟到,结果你把他跟家暴放在ㄧ起,只谈指责
你提到的家报如果有申请保护令会成为非告诉乃论,这当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8:01:00
的权利,显然又不适当了,根本不同等级严重性,只谈指责
然会被其他机关介入。当然我懂你说的,确实有无法容忍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8:02:00
权利简直在和溪泥,所以严重性的程度介定是很重要的
作者: dferww55 2019-08-27 18:28:00
下面M大回你那篇,就如同把约会迟到跟家暴摆在一起讨论你先约会迟到所以挨揍刚好,就是没把严重性界定清楚造成其实除非因为某种特别的隐私造成的心理创伤夫妻之间是不会有那种绝对不可碰触的隐私你不敢下结论我直接帮你下吧,而情侣是夫妻的预备阶段当然是还不能一下适用夫妻的标准,但也应该慢慢像这个标准靠拢,我就直接最直白地说吧,除了少数特殊状况,这就屁大的事而已,不是很需要沟通的项目
作者: SXL77 2019-08-27 20:22:00
完全同意。先帮补血,避免有人看不懂乱嘘
作者:
city12553 (alwaysopen)
2019-08-27 22:10:00觉得有道理 推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9-08-28 06:31:00但是原原po是被偷拍私密状况,这已经是犯罪行为了,若男友拒绝被看手机,结果分手,然后上传散播呢,这听起来真的智障,与其事后告对方,当事者宁愿根本没发生好吗。看起来是在回复某篇交往无隐私,推回来。隐私程度双方可接受就好,不接受一开始就不会在一起吧。
作者: burger13784 2019-08-28 10:06:00
其实逻辑上应该是不管对方有没有暧昧还是做对不起人的事,只要偷看手机都是错的
是都错的呀,但是拿偷看为自己行为开脱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拿劈腿事实,来说护航自己偷看行为,却是合理,但合理不代表正确。所以我才说这段关系也快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