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走路5分钟的路程 我该担心女生吗

楼主: DarkerWu (糊涂)   2019-06-10 16:20:45
※ 引述《a9zeros (a九个零)》之铭言:
: 【夜晚是属于谁的?】
: 黑夜行走权其实是一个很老的话题,一估狗就发现何春蕤一九九四年就在谈了。真想哭XD
: 都二十二年了。
: 简单来说,黑夜行走权就是夜晚独自行走而不用感到害怕的权利,而这权利只属于男人。
: 这其实是一种因为生为男人而有的父权红利(父权红利用在这里我就比较觉得合理了,感
: 谢范云老师周六的启发XD)。
很可惜
这篇理论处处是漏洞
明明黑夜行走权是一个可以讨论的话题
却被这篇谬论给打坏了
: 这当然,不是个别男人的错。你生下来因为男人的身分认同,就有黑夜行走权,不是你刻
: 意去争来的。但同样的,女人没有这个权利,也不是他们争来的或自动放弃的,而是被社
: 会体制硬生生抢走的。
问号???
关体制什么事情??
:  
: 为什么说只有男人有这个权利呢?因为如果你做为一个女人长大,成长过程中无所不在、
: 不断被提醒的恐惧就是黑夜与暗巷。人们提醒交代警告你,深夜回家对女人是危险的,深
: 夜在路上行走是危险的。而且处处存在的社会新闻也告诉你,这确实是危险的,所以你没
: 有办法不害怕。
我就想问一句
危险这玩意
难道是大家不提不说
它就会自己不见吗???
: 你加班到深夜回家时,总是得左顾右盼,拿出钥匙之前得注意后面有没有人,你想起那些
: 网络上电视上漫画中的剧情;你独自旅行的时候总是得小心每一个遇见的人,你知道自己
: 没有地表最强老爸(其实我讨厌这部电影,看得我头皮发麻,又不是人人都有连恩尼逊当
: 老爸);你晚上看到哪边出现稀有的宝可梦,要出门追怪的时候得小心左右,因为你不想
: 变成某些人的怪。
: 男女在黑夜行走权利上的差异,在强暴盛行的社会可以看得更清楚。在印度,公共汽车轮暴案
: 的犯案者回答媒体说:“女性晚间外出时如果遇到色狼,就只能怪自己了”。对这些加害
: 者来说,晚归的女人就是他们的猎物。而在台湾,你也会在一些女子晚归遭强暴的新闻底
: 下看到:“这么晚在外面,他是什么行业?”
拿印度这种强暴国来类比台湾
我只能说不伦不类
台湾哪个强暴犯送上法庭有好果子吃了??
社会舆论什么时候放过犯人了??
只因为有个别的人
基于危险客观存在的理由
提点了几句晚上出门很危险
就变成只检讨被害人了????
避开风险也被解读成检讨
那以后都不谈
放给你被侵害
就是尊重??
:  
: 我们真的只是想要夜间走路、夜间追怪、夜间安全回家的自由而已,只是想要和男人一样
: 自由而已,只是想要平等的黑夜行走权而已。
:  
: 后记:写这篇是因为,有很多人对馨恩的文非常不满,但我觉得其实馨恩要谈的是跟黑夜
: 行走权很像的概念,都是一种不被独占的人身自由而已。
: 后记二:补充一下,我无意要说所有的女人都会害怕,或是所有的男人都不会害怕。当然
: 有在黑夜自在行走的女人,也有恐惧夜晚的男人。但是那个体制在那里,体制造成的伤害
: 也在那里,黑夜行走权在讲的是一个结构式的问题。体制里面的个人可以很多元,但是体
: 制依然在那里。
馨恩这种咖就别提了
懒得讨论这种人
事实上
黑夜的危险真的存在
我周遭问过的女性友人
不问还好
一问都多少有被骚扰的经验
有被袭胸的 有跑来露鸟的 有言语挑逗的
比例高到吓死人
各位男生不知道有没有跟女生玩过比力气的游戏
用一只手抓住女生的双腕
女生全身使尽吃奶的力气
男生也轻轻松松地靠单手抓力就牢牢抓住
更别说双手压制女生的双手
把对方压在墙上或床上
当下真的是我要做什么都可以
毫不费力
简单到只差看我自己想不想罢了
走在路上看到路边女生一个人走路
我都也会忍不住觉得
我现在要过去一手把她抓了
拉到没人的地方为所欲为
都只是我起心动念的问题而已
因为她对我来说是那么的脆弱
那么的无力
简直跟个布偶没两样
一丁点困难都不会有
实在是太简单了
当然正常人都会很快地克制自己的想法
但那瞬间
理解到自己是可以随意支配他人的时候
会有股权力的诱惑
是身为男性
天生就拥有的能力
让我们可以很简单的就做到侵犯他人
我只能说
大部分人都是好人
所以不会真的付诸实行
但只要有一个坏人就好
只要有一个人把他脑中的冲动实行而已
而且他是想做就能做到
一点障碍都不会有
赔上的就是妳的一辈子
是的
错的是那个男生
然后呢??
世上不可能没有邪恶
但这份邪恶是女生无力抵挡的
只能避开
所以女生晚上一个人走在路上危不危险?
超!级!危!险!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6-10 16:36:00
不管啦 男生也可能受害 所以女生没有比较危险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9-06-10 17:38:00
这篇啥鬼?天生拥有的能力?那政府今天要杀人,也扯说天生能力就好了。需要用宪法保障人权吗?以前还有君权神授论耶,说国王是神的代理,现在谁理这套?就是因为权力不平等,才要讨论限缩,自然的有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9-06-10 17:45:00
女生确实比较容易受到骚扰阿,以前我老婆我没送进家门我是不安心的,现在留她在家不锁门我也不安心也许台湾治安比较好,但没人愿意碰上那万分之一机率
作者: Daisyyy (D)   2019-06-10 18:51:00
作者: bbbing (无)   2019-06-11 09:12:00
那位是板上小有名气的女性主义者
作者: ysjberyl (咩...)   2019-06-11 10:07:00
其实我也觉得女生夜晚在路上行走超级危险,虽然我是也会夜晚外出,但是我只要走在马路上都会提高警觉,如果有朋友要回家,都会请他们到家回电报平安,尤其是女性友人,我家附近治安还算可以,之前住北部时,住处附近到晚上也也都挺热闹的,但暗巷还是觉得可怕,毕竟这种事不发生就好,一发生真是一辈子的阴影,小心点总是好。
作者: allrestart (靡曦)   2019-06-12 02:15:00
推这篇,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权利,在那边乱讲普遍来说大部分成年女生力气就是输成年女性一大截,除非有特别练或是特别壮等少数案例。我自己是女生,我确实需要考虑落单的危险,但这没办法,谁叫我力气输人,想要避开危险本来就该怕。我也很羡慕男生不用担心这个,但先天上生理限制就是如此又能怎样?只能保护好自己,身上准备放狼喷雾或先进的求救用物。在草原上的羚羊们天生命运就是得跑给猎豹追,跑慢的就是死,还是我们要给羚羊在草原散步的权利呢?本篇二楼的言论完全就是情绪化发言,毫无逻辑,她只是不爽你说你拥有天生力气比较大的能力,可是你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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