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如果不幸遭到性侵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02:15
※ 引述《catspajamas (猫猫亚(*′ω`*))》之铭言:
: 原文被删掉了,很想要跟原po打气他给予的情境并非无理取闹
: 有时看到一些社会新闻、人伦悲剧,或无关痛痒的他人八卦时
: 谁不会自忖自己若是当事人会如何做
: 或与另外一半讨论换位思考?
: 此类讨论在探索彼此的价值观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就像很多心理机构所做的婚前辅导测验,也会有类似的情境讨论
: 只要不是蓄意挖洞给对方跳、用情感勒索绑架对方的回答
: 双方自然讨论有何不可,她未婚夫也只是表达一种价值观,无关对错
: 两人价值不合,趁早分开反而是好事
: 但是,她未婚夫所说的"谁能够接受被性侵的受害者"
: 这种专断的口吻,就非常值得导正了
我认同这段。
: 因为,台湾性侵"比例"是印度的27倍,9成以上熟人犯罪
: 一年4万余起,每日超过百人被性侵,一半是儿童受害
: 乱伦性侵的黑数更是高到令人发指(通常乘上5倍)
: 撇除"越想越不对劲"的诬告不说
: 你座标新北,不幸有个鬼父的比例也挺高的
: 然而,台湾的受害者比谁都沉默
: 之前在一场小团体活动中,心理师询问在场男女
: 如果女友被强暴了,男生们希望女方告知吗?
: 在场几乎全数男生举手
: 理由当然不是像他未婚夫所说那样
: 而是男生们希望能理解女友受伤的状态、互相扶持
我得跟你说,身为一个快四十的男人,
经历过那么多事情看过那么多人,
你觉得这个举手真的像你想的那么美好?
我可以跟你说绝对不是这样,
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能接受事实啊,
在这种公众场合,多人聚会中,
一个曾经在社会打转过的男人,
没有举手我才会笑他有病,
说句不好听的,男人在同样的条件下谁会选择曾被性侵过的?
不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女性都说不出口吗?
然后你口中说的几乎全数不就跟你接下来的论点相矛盾了?
如果今天是一堆已婚男性被问这个问题,把女友换成老婆,
我相信你口中说的理解、互相扶持,
但是女友?省省吧,男人没有你口中的那么神圣,
他们只是为了说服自己下决定装出来的,
也许这样说太武断,但绝对不会是大多数。
: 可知不是圣人才会不离不弃,普通人就能做出这种选择了
: 但是,轮到心理师问女生是否会告知时
: 几乎没有女生敢举手......
: 原来性侵的议题,在台湾仍然是禁忌
: 难怪大家都说比起日韩,#Me too在台湾反而无法推动
: 非常值得我们重视背后的"遮羞"、"家丑"风气
: 受害者永远见不得光,因为社会还在批判要接纳那样的人"很困难"
: "需要真爱"、"又不是人人都是圣人"
: (这就是原po文章下的推文)
: 此风不扼、不被重视,只会助长犯罪背后的意识形态
: 应该永远被谴责的应该是加害者
: 而非是受害者需要畏畏缩缩
我实在不懂这段在放大什么东西。
: 或连个假设性问题都要被视为伤天害理
并不是伤天害理,而是无病呻吟,
除非今天被性侵的女性是大多数,
不然为什么要要求对方去回答一个假设性并极少数的问题?
两个人要遇见并互相喜欢而交往已经很困难了,
还要去探讨一个几乎不会发生的事情来造成彼此的感情的损耗,
我真的不懂是太闲还是你口中说的打压?
: 也许今天有些人真正想问男友的是
: "如果我曾经被性侵,你会怎么办?"
: 不要以为受害者一定会患病忧郁、破坏感情关系
: 多的是能坚强走过暗疮走过幽谷的女性
: 看看坚强的囧星人,跟摸哥交往时立刻交付了过去的伤痕
: 也许你的另一半,想如此说问却害怕更增一层伤
: 然而,她只希望你能共享她的过去(那是她的一部份)
以客观来看,妳只希望共享他的过去,
说的很简单,实际上妳有思考过对方能不能承受吗?
对于相爱的人,这不就是一种自私?那你凭什么说爱?
: 即便是假设性问题,有讨论就能增进共识
: 昨日版上的"女友摔车车祸会不会去看她",多少人能坦然回答
: "如果我被性侵"却提问不得,原因何在?
: 思考这件事本身就不是问题,连问都不能问,问题才大了
讲真的,
我实在不懂为什么要去强调性侵被害者说出口畏缩什么东西,
这到底跟这个问题有什么相关的?
年轻的时候我受过什么委屈发生过什么事情,
我也不会想要跟对方说,
两个人相爱不就是因为挫折经验让对方接受更好的自己,
到底为什么被性侵一定要跟对方坦白?
今天根本没有人站在什么加害者被害者什么机八边,
而且我觉得最妙的是,
本来提问就是一个很蠢的行为,
还可以扯到月经文被害者加害者。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04:00
谢谢你的讨论,不过在许多层面你也过度演绎了我只想帮你补充一点,"受害者真的很少数吗?"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05:00
台湾性侵案发生机率:0.07060%(平均每 10 万人有 70.6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05:00
我上篇都回复资料了,一年乘以最少黑数是四万多件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8-10-03 21:05:00
问蠢问题 被干话讲一下 就上来PO文哭哭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06:00
官方提报数字,和黑数统计,希望你深思差距虽然原po都被搞到删文了,我还是尊重你说的无病呻吟
作者: pttwonba (寿司小天兵)   2018-10-03 21:07:00
我觉得没去发掘深思问这个问题背后的意义,其实已经失去讨论这个问题的能力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07:00
只希望真正受害者不会以假设性问题当引子时,还要被浇冷水,或让大众更加漠视这议题的厚度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08:00
借题发挥并不会让妳口中说的受害者得到更多的勇气再者,就算黑数21倍,十万人里面有1400人,也不会有人称之为多数。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12:00
无意争论,但我实务上接个案远多于这比例(去男均)并且你怎能论断受害者并不能从公开讨论中获得勇气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14:00
因为现实性侵受害者就是会被加上特异眼光,你想要让被害者有勇气这很正确,但是我不懂勇敢说出口是什么道理?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15:00
并且你所谓的自我揭露是自私行为,是基于社会日前风气使然,用这点来论辩犯了逻辑的错误,因为风气需要导正。否则这跟同性恋养子会被歧视所以抵制一样不义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17:00
并不是,性侵被害者经历过那些过程,勇敢并撑过了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17:00
你能了解,多少个案愿意坦露,是因为一场自然的谈话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17:00
然后你要一个你爱并爱你的人去承受同样的过程?这点我实在不懂心态以及出发点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18:00
偏见可以是事实,但不可以用事实助长偏见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18:00
你说的坦露是指法律上?还是情感上?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19:00
我指的是常规的受害者通报,机构内或报警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20:00
所以你说的就不是这个原PO的问题了不是吗?法律上当然需要勇气,但是为什么被性侵的人要有勇气跟未来的伴侣坦白?现实上就是有人能接受有人不能接受,价值观不同就分开但是你要把不能接受跟女性受害者不敢发声划上因果我觉得这个有点莫名其妙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24:00
我才要反问你,为什么被性侵的人不能坦白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24:00
你搞错囉,我没说不能坦白,我是说为什么要坦白?你们这些把坦白正名成对的行为,然后呢?然后就是社会上无法接受的人还是多数,你们的勇气能够带给多少人幸福?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26:00
我先留给你自我诘问了,如果有空会完整回复你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26:00
多少人脑袋一直觉得我坦白好像才是有勇气,然后说出来之后得到异样的眼光然后又缩回去的?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8-10-03 21:27:00
你强加社会既有观点太多,但那并非就是对的在这前提上讨论无效,但还是谢谢你愿意分享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28:00
我只能说,我真的不懂你们一定要受害者再次对爱的人说出自己痛苦的经历有什么好处,法律上一次,让爱的人也经历过一次,然后说的过程又要提醒一次,你们很棒
作者: peipeiyiyao (Nox)   2018-10-03 21:32:00
﴿?些人喜欢伤口自舔 有些人希望让对方也自己的过去 以理解现在她为什么会变这样的人那都是个人选择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3 21:34:00
是个人选择,但是没有那个选择是一定正确的,这是我想表达的多的是没有心理建设却照着别人口中的正确走的人而得到更多的痛苦与折磨
作者: conan805 (^皿^)   2018-10-03 21:39:00
多数人的正义不一定是当事人的正义 共勉之
作者: simon78410   2018-10-03 21:56:00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8-10-03 22:55:00
推讨论
作者: opaque (猫咪需要一个家!)   2018-10-03 23:01:00
看不懂这句《除非今天被性侵的女性是大多数》。难不成原po以为被性侵的大多数是男性吗?这有啥好除非的?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8-10-03 23:16:00
目前数据看来确实是女性遭受性侵比较多啊......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8-10-03 23:19:00
他指的应该是被性侵的女生相较于没被性侵过的女性不是相较于男性
作者: zac00007 (nt77)   2018-10-04 00:12:00
推讨论
作者: FinallyPeace (+0)   2018-10-04 01:12:00
推 台女老爱问蠢问题在上来讨拍 永远学不乖
作者: alienplanet (外星人A子)   2018-10-04 01:18:00
推一个 看到原文有点傻眼 从讨论未婚夫到讨论性侵,重点到底是哪个@@
作者: nyxqqqwer (nyxqqqwer)   2018-10-04 10:37:00
吼 台湾中年男女素质 我还不直接开嘘
作者: tresia (翠西亚)   2018-10-04 16:40:00
老实说我觉得原po根本没搞懂前文原po想要表达的意思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4 16:53:00
也许吧,就这样囉~说的一大串性侵被害者的无关紧要讯息来证明最后一句为什么不能问? 我是不是搞错了什么?然后他想导正的"谁能够接受被性侵的受害者"却提不出任何有利的论点,不就是利用大家对被害者的同情心来模糊应该要处理的议题? 所以无言呀,他说的不该谴责被害者当然没有问题,那到底跟这串原PO所提出的问题有什么屁关系?他有证明很多人能够接受被性侵的人吗?他有提出如何导正原PO未婚夫心态的方法吗?没有呀就只是不断的强调被性侵的人不应该怎样应该怎样,别人不该怎样应该怎样,废话 提出不该谴责被害者当然给推,那又跟这话题有什么关系 lol
作者: pttwonba (寿司小天兵)   2018-10-04 17:14:00
会把问“如果不幸遭到性侵”的做无病呻吟,给嘘不过份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4 17:21:00
真的很好笑,原PO是被性侵了吗?没有被性侵不是无病呻吟?所以现在原PO的问题是他曾经被性侵然后试探问未婚夫?还是只是单纯讨论到这个假设性的问题想知道对方的回应?受害者好伟大喔,就是你们这些人毁了受害者 lol不回应了,妈的讲到性侵好像是什么罪一样,有事吗?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8-10-04 19:35:00
觉得这个原po好像跟受害者有仇噢....可能在自己受委屈的时候对自己也不是很温柔的人吧..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4 19:41:00
又在归类,对啦对啦,只有摸摸受害者的头才是你们口中的好对象,很棒喔,继续努力~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8-10-04 19:50:00
你好像浑身都是刺噢...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4 21:17:00
对喔,也许你自己受委屈的时候习惯自舔伤口,我可不:D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8-10-04 21:58:00
原来如此....难怪浑身都刺,帮QQ...
作者: pttwonba (寿司小天兵)   2018-10-04 22:25:00
我也帮QQ
楼主: PhilumniS (马克.eyephil)   2018-10-04 23:15:00
你们两个相声大师喔XD 真是有趣~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8-10-04 23:54:00
让你有趣一下也不错啦,你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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