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被劈腿吗???
。
我回靠北北科4694、靠北辅大8814
其实我觉得靠北北科4694、靠北辅大8814带给我一个很大的启发,怎么说呢??? 我发现人
们只要被抛弃之后,就会说自己被劈腿,为什么要说自己被劈腿呢??? 原因不外乎是希望
别人去觉得抛弃自己的人是个一“薄情寡义、负心薄幸”的人
可是呢!!! 他们真的有被劈腿吗??? 这就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了
。
在探讨“有没有被劈腿”之前,我们应该要先严格定义“怎样叫作劈腿”,我们应该采用
这个普世原则 : “有同时交往两个人之故意”,也就是说,所谓的劈腿者他“故意”同
时交往两个人,满足这个条件才叫作劈腿
。
在靠北北科4694、靠北辅大8814根本就不叫劈腿,why??? 因为男方是跟女方分手,然后
跟下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根本就不叫劈腿,这只是单纯的“抛弃她”而已
从文中我们没办法得知男方跟后来认识的女生(简称b女)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可是大概可
知道去年10月已经认识,今年2月正式跟自杀者(称a女)分手,然后跟b女在一起
我知道这个时候你们会说“那去年10月到今年2月这段时间,男方不就是劈腿了吗???”
我认为去年10月到今年2月这段时间应该不算劈腿的,怎么说呢???
我认为男方在去年10月~今年2月的心态应该是“1想要比较a女b女谁比较好 ; 2跟a女在一
起很久了,也不能说抛弃就抛弃她”。因此我认为男方没有“有同时交往两个人之故意”
。
那不然你们要怎样才觉得“不是劈腿”呢??? 你们是觉得男方应该在去年10月刚认识b女
的时候就立刻跟a女分手、跟b女在一起吗??? 实务上根本不会有人这样作,你现在有一个
女朋友,然后你又认识了另一个女生,发现自己好像有点爱上她了,你根本不会立刻跟元
配分手,然后跟新认识的女生在一
why??? 因为你不确定你跟新认识的那个女生到底会不会真的有结果,如果没结果的话只
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已。任何人都会这样作的,就算他现在遇到另一个女生觉得还不错,
也不会立刻跟自己的元配分手
。
结论 :
1、我认为男方并没有劈腿,因为他没有“有同时交往两个人之故意”
2、我认为去年10月~今年2月不算劈腿,因为他只是想“1想要比较a女b女谁比较好 ; 2跟
a女在一起很久了,也不能说抛弃就抛弃她”
3、我认为a女根本不该因为被抛弃这种小事就自杀
4、被抛弃是很正常的事啊,如果被抛弃就自杀,那全台湾的人早就死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