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是我有问题吗?唉...

楼主: fatjoe (肥乔)   2014-02-20 19:46:17
简单回复
我只是就我看到的文章内容和理解去回文
非要引战,抱歉。
※ 引述《SaKerSPhone (白牧师)》之铭言:
: 设想未来 讲的很好听
: 让我们看看原文
: 男方似乎很在意我的存款状况! 聊天三不五时会问我,那你存几桶金了!
: 在看看原文考虑交往的原因之一
: 5.现实的问题,他有房有车,老妈一直说不用之后为房货辛苦了~
: 女方为了你所谓的未来 所以先了解男方的现实状况 就很好很棒
: 男方想了解 就是该死
: 两套标准
女生对于一直被问存款状况感到厌烦
今天不管女生有没有明确告知或是左右闪飘
我要强调
她并没有据实以告的义务,并且有权不回答!
就女生本人观感而言
就是感到不舒服,为何不能不爽?
另外,依原文推论
"男生经济状况是女生自己去问来的吗?"
请搞清楚这件事情!!
容我脑补一件事
在相亲的市场里
男生就是靠这个杀出重围(靠钱)
女生不问,男生或许也会自己表述
没错! 他当然有权力询问女方存款状况
但女生也有权利不告知阿!
从两人认识一开始
女生就是"被动"知道男方经济状况
起始点本就不一样
何来两套标准之有??
是要讨论什么...
: 你说其他东西不能讲就算了
: 连存多少钱都不能问就算了
: 重点!!这种也能列在不爽的点
: 大佬~年代是不同了 但是 这个年代 问个存款也能发毛
: 女朋友是有这么奔放吗?
感到不舒服 不开心 不适应
就达到不爽的条件
人是你在交往和相处的吗?
你觉得别人在搞毛
那是你容忍度高 观念同调
但当事人就是受不了...
局外人说什么风凉话
: 接吻是奉献 我笑了
: 有爱就自然而然的吻下去了 奉献啥?
如果您不认同我所谓的"奉献"
那我愿意更正为是ㄧ种付出 一种互动
每个人在爱情中都会成为付出者
同时也成为受惠者
在不断的给予 与 接受中增进彼此感情
你认为有爱就亲下去
如果你无法认同接受与付出亲吻是ㄧ种对爱的信任与肯定
那我也不会多说什么
而就依照您的逻辑
也就是说 原原PO和男生亲吻了
所以证明她爱对方,也没错阿
何来无爱之有?
: 今天角色互换 哪个男生敢说接吻是奉献
: 我不信不会被电到离开地球表面
我知道板风是怎样
但我只是陈述我的价值观
互相尊重吧!
: 你说 原原PO看来这问题有如大峡谷
: 那我问你 "原PO认为 是男生的问题吗?" 这个议题
: 我用归纳法帮你整理一下 原PO是怎么看待这议题
我个人认为
归纳法无法求得真理
只能得到现世的多数相对解
这是我对归纳法的理解。
: 1.如果是 那原PO发这篇 就是鞭男友文
: 2.如果不是 那原PO发这篇吃毛
: 3.如果不确定 那原PO干麻分手
: 依原PO自述状况 他自己是认为自己是状况3
: 那我问你 在不确定是否男生有错 的情况
: 一个对伴侣有爱的女生 会提分手吗
原原PO的确是想要求一个多数解
以明白是她的问题 或是男方
但人都是从错误中学习
就好像我走路踩到狗屎
我也会怀疑是否是自己目干
抑或只是路上黄金太多
又或者
是野狗多造成
还是此路段的饲主没有公德心
要说求得唯一解
每一个都可以成为主因
但真实情况就是: 我们根本无法求得哪一个是主因。
你要毛起来干原原PO不是
我也没意见
只是我不太认同
我说我认为是男生要付多数责任
你就跳起来PO文开战
如果你是有点资历的乡民
你就会知道
“分手是真的,理由是假的。”
走到这个份上
谁还管你有没有爱
分手当然是没爱 或仅仅是残存的爱
爱的存量是起因
分手只是结果,一个关系上的选择罢了。
: 别骗人了啦
: 状况1跟2 分手后还发文鞭 更证明了他对男友没有爱
: 不管你怎么选 原PO就是没有爱 你文章不用包装了
问个问题就要被质疑没付出真心
对前男友没有爱
当你PO文讨论的这个眼下
当然是没有爱
有爱还会分手吗???
我觉得就不要倒因为果 混淆视听了
: : 为什么总要坚信那套"如果妳够喜欢他,就看不到缺点"
: : 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懂对方
: : 就是因为爱,所以包容对方
: : 看不到缺点叫做迷恋
: : 不是正常的爱...
: ^^^^^^^^^^^^
: 觉得差异大分手正常 我同意
: 但是对一个 从头到尾都没有爱的对象 你发一篇文上来鞭是怎样
: 男女版我看过一堆鞭男友鞭女友 但那些都曾经爱过的人
: 要不然就是劈腿 打女人那种罪大恶极的人
: 你鞭一个连想摸奶都会亲自问你的的新手小人物
: 是哪招 可以分析给我听吗?
: 让我也体会鞭这种人的乐趣 好吗@@
如前面所言
我还是要强调
“不能依靠分手文去判断女生在爱的过程中没有付出爱”
如果你了解这个前提
我想我们会有一点共识
男生错鞭男生
女生错鞭女生
我就是认为
新手想摸奶,手法又不讨喜该鞭
怎么? 不行吗?
难道我要跟原原PO说
男生不懂世事,只是想摸奶
妳就给他摸一下
反正都在一起了,也不会少一块肉,没那么严重拉!
还分手了,好笑,颇呵。
很抱歉,那我就是无法打从心底去诠释这件事。
: 我也祝福原原PO
: 可以找到有钱有房 又能符合原PO各种毛的男人 真心祝福
真心祝福
如果有这种男人
当然该抢
人生难得几回知己
以上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02-20 19:50:00
我帮你说那句话啦:理由都是假的,只有分手才是真的。
作者: wgscwgsc100 (刚果)   2014-02-20 19:54:00
你怎么知道是被动? 0.0
作者: wgscwgsc100 (刚果)   2014-02-20 19:55:00
我还真的不认同接个吻就奉献 XDDDDDDD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2-20 19:55:00
因为原文有说母亲一直威胁她要跟男生搞好关系,才比较好面对男生,所以那些附属资料应该是母亲和邻居弄的
作者: wgscwgsc100 (刚果)   2014-02-20 19:56:00
那老妈跟邻居还真不是 应该也要把女方的资料弄给男方才对 看来是媒人没尽责阿 XD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4-02-20 19:58:00
其实症结点在于 女方有没有开诚布公说出自己存款若有的话 男方一直问就真的很烦 若没有 为何会不想说而去跟男方讲"我的钱是我的钱,你的钱是你的钱"倒也不是不回答就是双重标准 而是对于问存款的态度我讲更清楚好了 女方今天因为了解对方有车有房而加分而男方想了解类似的事情被打枪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4-02-20 19:59:00
然后被讲说"你的钱就是你的钱 我的钱就是我的钱"为何不用同样的一句话看待自己了解有车有房后的加分行为现在问题在于 看存款挑人的标准是否有两套对于问存款的态度 是否有两套由她那句回话 我想有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4-02-20 20:00:00
至于爆米花、抠手跟问能不能亲胸部 毫无疑问是男方的错倘若她的回话有提到自己不想讲很抱歉 并尊重男方看存款挑人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4-02-20 20:01:00
的权益 而且男方有车有房是男方主动透露 那就不算双重标准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4-02-20 20:02:00
可惜她回了那句"你的钱就是你的钱 我的钱就是我的钱"
作者: wgscwgsc100 (刚果)   2014-02-20 20:03:00
我好想知道 如果男生那时后回他 我的房是我的房 我的车是我的车 会怎样 XD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2-20 20:04:00
可是女生看文章似乎都没有问过男生,让男生没机会讲啊
作者: sheep111 (载不动,许多愁)   2014-02-20 21:08:00
推这篇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脸颊)   2014-02-20 21:09:00
没有那么爱 也是可以亲的吧- - )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24:00
前言略过 第一段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25:00
女生有不爽权利没错 但我也有批女生行为的权利没错吧?就像你说的 他把这种文章PO上来 他可以知道男生状况男生就不能知道女生状况 这种文章我看了不爽不行吗?难道你跟我解释女生有他的权利我依然不爽不行吗?我根本就是对 "这段没有爱的感情感到不爽"第二段同第一段 想法第三段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26:00
逻辑谬误 有爱自然而然的吻下去 不等于吻下去等于有爱反推论错 这道理你应该知道 我就不多说了第五段 第六段一个人踩到狗屎 从错误中学习之类的 我只能说放屁他这种情况会分手 就是觉得自己对觉得自己对 就是对于现状很清楚 跟你那种"搞不清楚状况踩到狗屎的比喻" 完全没有关系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27:00
我看你文章 包装成女生毫无一点错 看不下去才发声你也不用脑补我为男生跟你战第七段你比较混淆视听我的论点是 女生从没付出过爱 评论男生令我觉得恶心你的论点是 PO文当下当然没有爱你要不要把文章缩在一起看清楚点?把别人文章断章取义 切割的乱七八糟 大意当然会搞错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28:00
第八段我用我的推论方式推出女生没有爱 你第五段一个"个人认为"就轻轻放下 这就是你的推论?推论事情用"我觉得" 作为推论的点 不觉得薄弱?所以我想 有没有爱 我们不会有共识的你觉得摸奶那段论述 我随意 你也有发表意见权利你也不用诠释什么 因为我赌烂女生 跟你赌烂男生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29:00
这是两回事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02-20 21:29:00
楼上大大你何不回文?我觉得你的内容够详尽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1:34:00
再发就洗版了 我已经发两篇了
楼主: fatjoe (肥乔)   2014-02-20 21:36:00
感谢S大的回文,我也发了三篇了,到此为止吧...清楚明白立场与观念不同就不要继续相互循环了,感谢。
作者: viviya (^_^)   2014-02-20 21:53:00
男生就付出爱? 还是为了想来一砲精虫冲脑?
作者: viviya (^_^)   2014-02-20 21:54:00
有付钱就有爱了? 抠手心就是爱了? 问财产很有爱?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又不是小孩了当然会观察这人是否适合自己
作者: viviya (^_^)   2014-02-20 21:55:00
原PO因为无法忍受他的行为所以决定停止这段关系有错?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2-20 21:57:00
她没有错 但别人也有从她所发表的文章里去质疑的权利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2-20 21:58:00
总不能发文发爽爽 结果一被质疑就说"难道我不能分手?"吧
作者: Fireya (☆*"`'*-.,)   2014-02-20 21:59:00
关心适不适合自己的话要交往应该考虑一些价值观什么的吧XD观察
作者: viviya (^_^)   2014-02-20 22:03:00
女方被男生的行为吓跑,却鞭女生不够爱,不要说认识两周了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02-20 22:05:00
同意楼上
作者: viviya (^_^)   2014-02-20 22:05:00
这些行为就算认识很久还是很恶心耶.如果女生真的是爱钱男生变态归变态,房子也没卖,车子也没坏,女生干嘛分手?
作者: Fireya (☆*"`'*-.,)   2014-02-20 22:07:00
经济的确是很重要的门槛 打算另找一个符合门槛的人吧?
作者: viviya (^_^)   2014-02-20 22:13:00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16:00
是阿 挑有房有车做入门门槛就不恶心挑爱你胜过妳爱她的就不恶心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17:00
女方是有多么纯情的爱阿?呵呵
作者: Fireya (☆*"`'*-.,)   2014-02-20 22:17:00
(对原原po应该是蛮重要门槛 这我没什么意见 每人希望不同)
楼主: fatjoe (肥乔)   2014-02-20 22:19:00
其实我不懂为什么有条件就是恶心,哪有爱情没条件...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20:00
你不觉得 不代表所有人阿 如果所有男生对于这条件做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21:00
门槛没有任何意见 心理完全不会有任何想法 那我没意见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2-20 22:22:00
基本上“条件”只是有说出来、没说出来的差别吧..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22:00
想要的话 可以另外开标题 所有男生投票看看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02-20 22:24:00
SA大,你不需要统计了,请洽欧吐板XD有很多案例可以给你参考,男女都有。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27:00
反正 你们继续赌烂这位男生 我继续赌烂这位女生 就降~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02-20 22:28:00
何苦来哉?赌烂他们没啥好处,如果我去私信这位女生,你去追那位男生,我们不就双赢吗XD
楼主: fatjoe (肥乔)   2014-02-20 22:29:00
上来批踢打打嘴砲也就够了,聊过就算了,何必这样 囧
作者: SaKerSPhone (白牧师)   2014-02-20 22:34:00
我是觉得都都上批踢踢了 还硬要讲违心论就无趣了我现实生活中 的确会看不起这堆门槛的女生
楼主: fatjoe (肥乔)   2014-02-20 22:39:00
我也认为自己直率,S大也不违心,这样很好,不同声音
楼主: fatjoe (肥乔)   2014-02-20 22:40:00
就供原原PO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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