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严重违规:水桶半年起跳,文章删除+劣退(无法劣文者加水桶一个月)。
1.未经同意公布他人隐私,不限形式,马赛克亦同。(发/回/推/名)
2.未经同意散布他人隐私经举获者。(发/回/推/名)
3.屡次触犯C-4,经查证或举报为同IP者,送交ID_multi处理。
附注:隐私指含他人帐号资料(含ID、MSN)、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相簿连结,
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同意公开之个人资料,包括水球记录、信件等。
根据D版规,只有未经同意公布他人隐私才算是违规。
但是如果今天自己公布自己的隐私,结果后来被别人反爆料,自己黑掉自己这种,算是
那个反爆料的人公布的?还是算是自己公布的?
如果今天那个反爆料的人不爆料,理论上一开始自我感觉良好的人的隐私也不会被爆。
所以要说是那个反爆料的人造成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如果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不自己公布自己的隐私,单纯的在版上吵架,也不会有问题。
若不是那么自我感觉良好,也没有问题。
所以整体来说,隐私被爆,到底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的责任,还是反爆料的人的责任呢?
延伸到法律层面,男女朋友单纯的在版上吵架,算不算是公然侮辱或是毁谤呢?总以为
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八卦板,没有想到BG版也会碰到,实在是太神奇了。我们这些看热
闹的乡民有没有什么教战守则呢?
诚心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