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cyril63 一再包庇乱文闹板

楼主: musoutensei (无想转生)   2013-07-13 11:20:20
#1HsmneDa (BookService)
※ 引述《cyril63 (...)》之铭言:
: 原 PO 所检举推文如下
: 推 jimmyliu1217:看过了,没啥用处的东西,完全是作者自嗨编的,对于
: → jimmyliu1217:学习日文没啥帮助,要买的人可以google一下"日文教师
: → jimmyliu1217:"恐吓"女f4"
: 推 jimmyliu1217:另外买家跟卖家的ip很接近,很有可能是自己洗评价的
: → jimmyliu1217:请要买的人多多考虑吧,不要买了一堆废纸回家
不只吧?为何帮他隐匿其余罪证、缩小打击面、损害控管?你们什么关系?
→ jimmyliu1217:作者又不会吸毒和恐吓别人
推 jimmyliu1217:我就是觉得烂,比废报纸还不如
推 jimmyliu1217:我没要干嘛啊,只是不想有板友受骗上当而已
→ jimmyliu1217:花几千块买废纸回家干嘛?当柴烧吗?
推 jimmyliu1217:要买的人可以google一下"日文教师 被捕"参考看看
: jimmyliu1217 推文所言确实为与该书有关的评论及心得 (包含作者 书商)
: Google搜寻亦可归为资讯分享供读者参考
日文书交流版 版规
 二. 本版禁止的文章
  2. 分享与日文书或日检无关的资讯
   4. 情绪性或涉及人身攻击的回文及推文
有凭有据才有资格发表评论心得,空穴来风空泛膨风的谩骂诋毁算什么?
他根本没花几千块买了看过了整套教材,凭什么说什么受骗上当?
只看数百分之一内容的几则例句,就能妄下断语狂言:
“完全”自HIGH、没啥用处帮助、一堆废纸、比废报纸还不如?
这种泼妇骂街式字眼口吻有何理性可言?还不够情绪性而该当违规吗?
google搜寻有本人帐号教材与该新闻人事物之任何关联吗?(乡民无中生有不算)
不然你从何如何得知得证“(作者书商)确实(吸毒恐吓)”?酣眠梦到的吗?
: 至于资讯对错与否 我无权论断
新闻资讯根本没有提及任何批踢踢帐号和具体教材,怎可恣意妄为随便指涉特定板友?
这样你还判断不出来绝对是大错特错?无凭无据就是造谣管你真假,还能再论断啥?
: 更不可能因一面之词而妄下判决
你现在就是因加害者一面之词而妄下判决让根本无关看板资讯一直违规侵犯被害人!
: google一下"日文教师"恐吓"女f4" 是否涉及毁谤 ?
: 我并非法律系 亦无法律素养 是否能请专业乡民指导一下
不用讲到法律,光板规、站规就不允准了!
先假设就算任一板友真有吸毒恐吓等前科,
(系争相关新闻所谓某人吸毒啥的后来也证实是假的,板主还在“确实”…)
依个资法即属于该保护之个人资料,依板规则不得无断泄漏:
 五. 禁止行为
  1. 禁止于文章或推文内未经当事人同意泄漏其个人资料
而站方规范、站长敕令更是严格,不论真伪、是否本为公开网络资源,
只要直接指述或间接影射某人涉及个资范畴之言论,无待证实,即属违规!
因你不可能要求板友自泄自侵个资来证明泄漏者确实该当处罚,情理法咸不合!
#1FzxXRa- (BoardCourt)
※ 引述《板务站长 mousepad》之命令:
板务、组务人员在执勤时,都应避免以中文姓或名称之,不论真伪。
不论小组长与板主如何从其他管道得知其姓名、该资讯是否本为公开网络资源,
这样做,都容易让使用者质疑本站是否泄漏个资,影响本站对使用者个资保护的公信力。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一、看板违规行为:
(二)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
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开之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保护法
第 2 条 个人资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
   照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
  、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 我初步的判定是 "没有" , 如果小组长有不同意见 可以进行改判!!
: 故检举无效 , 不予处理
光板规就可判定你错了,还是自己订立的… 更别提站规了。
而前科既属个资法保障之隐私一种,则亦可能因但书之私德条款而涉及不法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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