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网址 http://www.tcoc.org.tw/articles/20150128-24771d61
新天鹅堡公司以断货为手段,限制下游事业的转售价格,遭公平会重罚
2015年01月28日 12:44
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于本(28)日委员会议通过,新天鹅堡企业有限公司销售桌上游
戏(桌游)商品,要求下游事业就案关桌游商品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建议售价之行为,已限
制下游事业自由订价之能力,损及市场价格竞争机制,违反公平交易法第18条规定,故处
新天鹅堡公司2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新天鹅堡公司对所代理出版之桌游商品订有建议售价(即零售价格),而其
下游事业,包含实体及网络零售商与经销商,亦多以该公司订立之前揭价格规范销售案关
桌游商品,可认新天鹅堡公司对案关桌游商品之经销(或零售)价格有关键性决定权。
按关系人于露天拍卖网站经营网络卖场,贩售新天鹅堡公司之商品,并以新天鹅堡订定之
建议售价9折销售该公司代理出版之桌游商品,却于102年12月间接获新天鹅堡公司电子邮
件警示不得续以低于建议售价之价格销售案关桌游商品,足证新天鹅堡公司除掌有案关桌
游商品之价格决定权外,更以电子邮件警告其下游事业必须遵守其建议售价,并表示将以
断绝供货之方式迫使下游事业配合调整其售价。
新天鹅堡公司更于发电子邮件当日执行断货措施,俟关系人于网络卖场标示恢复为建议售
价,经新天鹅堡公司同意后始恢复供货。新天鹅堡公司另自承有要求网络零售商于各该网
路卖场页面标示其订立之建议售价,倘有业者经劝说后仍未标示建议售价,新天鹅堡公司
后续将不与该事业来往,足证新天鹅堡公司除订定商品建议售价外,复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警告及实际断绝供货等积极手段,迫使其经销商之下游事业以其建议售价销售案关桌游商
品,新天鹅堡公司限制下游事业再转售价格之行为,洵堪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