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浩鼎案遭弹劾 64中研院士连署挺翁启惠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10日电)
64名中研院士今天发布最新连署书挺前中研院长翁启惠。声明中写到“检方把翁启惠
担负推展生医研究及产业的使命当作原罪,既伤害了顶尖的科学家,亦严重影响其他学者
全力投入研发的士气”。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4日因浩鼎案遭到监察院弹劾,而8日中研院士陈良博因误传导致未
获得全部70名院士同意的“谴责监察院”声明曝光,引发争议。今天陈良博再度发出包含
杜正胜、王汎森、朱经武等64名中研院士连署声明,盼向大众说明浩鼎案相关疑虑。
有关翁启惠用院长身分介入技转,违反利益冲突部分,声明中表示,单位的首长对于
和自身相关的公事,都要回避由他人审查而后批核,不能自行批准。即使总统也是如此。
声明中说,且中研院的规定,更纳入了普遍性的利益回避原则。亦即技转的谈判、决
定及签约等种种程序,全部由智财技转处(前身为公共事务室)负责。即使智财处在谈判
过程中需要就技术相关事务多做了解,发明人也只能在受征询时被动表达意见。
声明中也指出,早在2003年前中研院长李远哲任职期间,中研院就规定所有的技转案
件,最高核批层级只到副院长。中研院前秘书长吴金洌日前也已投书媒体说明中研院技转
规定。所以中研院有独立于院长之外的技转谈判与决定机制,院长并无主导之间。
有关翁启惠身为院长,不应该从事技术转移、和产业界有任何沾染部分,声明中认为
这样的想法和今天的知识经济脱节。
声明中表示,翁启惠的化学研究屡获世界级的荣誉肯定,他的发明在于拯救生命、防
治疾病上有极高价值。从美国回国之前,翁启惠就在美国拥有数十项专利,并成功创立公
司,因而累积可观的资产。台湾社会及政府看好生技产业的潜力,视为经济发展的重点。
由于台湾的生技产业还在婴儿学步的阶段,正需要翁启惠这样的人才带领。
声明中也提到,据他们了解,当年中研院在院长遴选面试时,身为候选人的翁启惠始
终婉拒提名。因为他寄情自己的研究及发明,担心担任院长后必须放弃这些工作。最后遴
选委员及评议会还是最高票提名他,等同付托他在院长职务上继续从事研究与发明,带动
中研院及台湾的生技产业发展。
翁启惠担任院长期间也带领研究团队持续发明,以6件技转案为国家及中研院创造了
保守估计9位数新台币以上的技转收益。此外,他也以国外的经验积极协助政府制订及修
订科研相关法规(生技产业发展条例、科技基本法),改善科研环境(国家生技研究园
区、中研院南部院区)。
声明中说,科学家(包括中研院院长)担任科技公司的创办人、股东、担任顾问,并
从发明与技术转移中获利,不但得到“生技条例”与“科技基本法”的许可及鼓励,也是
美、英、德、法、日等先进国家的通例,目的在改善生活、挽救生命、促进经济发展。
声明强调,期待从事专利技转的中研院院长两袖清风,与企业界无任何财务的沾染,
放弃获利。这样的期待违背世界各国科学家参与技转的常规与实务。发明人与投资人的财
务关系及获利,应该健康地看待。
至于外界有关翁启惠在技转签约之前,就让厂商参观实验室,并提供厂商材料,伤害
中研院利益一说,声明中也表示,生技厂商如果要取得中研院的技术,需事先支付高额的
技转金,更要投资庞大的资金,从事相关的后续开发工作。
依据国外经验,开发1种新药通常要10到30亿美元的资金,而且成功率不到 10%。面
对这么高的风险,厂商经常要求到实验室仔细检视技术的内容,并要求提供材料测试。国
际生技业称呼这种检视的责任为“Due Diligence”。更何况中研院并非免费提供厂商材
料,而是请厂商签署有偿材料转移合约,中研院也在签约前进行严谨的访价程序。
声明中也期盼,社会大众了解翁启惠放弃美国待遇优渥的职位,回台投入研究,符合
了台湾社会的期待和“科技基本法”的意旨,亦即科学研究应该为人类社会带来福祉,并
有益国家的经济发展。
声明强调,检方把翁启惠担负推展生医研究及产业的使命当作原罪,既伤害了顶尖的
科学家,亦严重影响其他学者全力投入研发的士气,不利于国家长远发展。106071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7100362-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