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讨论串已经接获原作者来信说明
该事件并非发生于特定版或特定人上
因原PO考量之故无法揭露讯息
所提供资讯会转知相关人士注意
有关揪团文章本版目前并无资格限制,亦无法逐个核实 (不可能每个都加进去)
请自行评断群组内容是否合适,避免因认知争议进而造成纷争
另外 若发现非揪团文,但仅为邀约欲组团性质的文章,也请详加考量主题与自己
是否契合后再行加入
若于本版或他版有发现违反站方规定的现象
请优先向看板警察或是来信检举
谢谢
※ 引述《sealunas (时 光 机)》之铭言:
: 所以我的声明如下:
: 说起来,你从来没跟我介绍过你是谁呢
: 你连名字都没有吗?真不懂礼貌
: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 我的PO全都没有揭露任何私人讯息
: 所诉也都是中华民国社会公俗可评之事
: 如果你要用这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跟我说要提告的话
: 你可能要面临的其中一个结果是
: 你真的具状提告而且输了
: 当然,我说的是“其中一个”
: 那么,我会将这次的经历写成文章放到各个我觉得有兴趣的板上
: 而且,由于“裁判书”是政府公示文件
: 不算是个人隐秘,所以包含这次及过去的所有信件与对话
: 都会是相关证据
: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指名是谁
: 只是单纯评价活动内容
: 如果你要对号入座,而且要诉诸法律的话
: 你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明白吗?
: 另外,如果你再用这种阴阳怪气的文章和我沟通
: 我就会视作你同意我将信件公开留做不自杀的证据
: 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