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我被威胁提告了

楼主: sealunas (时 光 机)   2022-11-02 20:03:38
所以我的声明如下:
说起来,你从来没跟我介绍过你是谁呢
你连名字都没有吗?真不懂礼貌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的PO全都没有揭露任何私人讯息
所诉也都是中华民国社会公俗可评之事
如果你要用这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跟我说要提告的话
你可能要面临的其中一个结果是
你真的具状提告而且输了
当然,我说的是“其中一个”
那么,我会将这次的经历写成文章放到各个我觉得有兴趣的板上
而且,由于“裁判书”是政府公示文件
不算是个人隐秘,所以包含这次及过去的所有信件与对话
都会是相关证据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指名是谁
只是单纯评价活动内容
如果你要对号入座,而且要诉诸法律的话
你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明白吗?
另外,如果你再用这种阴阳怪气的文章和我沟通
我就会视作你同意我将信件公开留做不自杀的证据
明白吗?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2-11-02 20:08:00
不能公开私信是站规 牴触会被砍帐号 谨慎
楼主: sealunas (时 光 机)   2022-11-02 20:08:00
请当作没有最后一段谢谢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22-11-02 20:14:00
反正告人0成本,顺便让其他想评论的人因此害怕而噤声(告不成也要浪费你时间,没法律背景的一般人只能成天为此惶惶不安),然后继续做他2200的生意,赚烂了赚烂了啊,你这篇可能又要被“无板桥点”删文吧,呵呵
楼主: sealunas (时 光 机)   2022-11-02 20:16:00
像这种的如果他告失败了,我一定会反告回去要他赔偿损失希望他赌得起
作者: chitori (煜)   2022-11-02 20:16:00
2200真好赚
作者: s925407 (時光老人)   2022-11-02 20:20:00
受害者先告个非法敛财、吸金吧
楼主: sealunas (时 光 机)   2022-11-02 20:21:00
其实我不觉得这个违法啦 他有先声明的 所以不用这么说
作者: spfy (spfy)   2022-11-02 20:34:00
他不到违法啦 但也绝对告不成诽谤和妨害名誉
作者: vaude (浓睡不消残酒)   2022-11-02 20:42:00
议员戴玮珊勒叶元之勒快来处理拿票喔
楼主: sealunas (时 光 机)   2022-11-02 20:42:00
但是他告了我就会有故事说了,望自重
作者: lenord (雷诺德)   2022-11-02 22:25:00
板桥点?
作者: lfhsadhu (自然)   2022-11-02 22:30:00
这点技俩骗小孩都略嫌粗糙
作者: spfy (spfy)   2022-11-02 22:36:00
那人在板桥版发过六篇揪团文然后都删了 不知道够不够板桥点?
作者: vaude (浓睡不消残酒)   2022-11-02 22:43:00
合理怀疑版主是共犯 一起告吧
作者: maththink (逻辑思考)   2022-11-02 23:38:00
作者: vul3k4ai6 (小恶魔)   2022-11-02 23:44:00
这样是能告什么,笑死人
作者: iloveguitar (Jesus Rocks)   2022-11-02 23:58:00
上一篇又被删了 版主千秋万载 一统江湖
作者: bencheming (斑鸠明)   2022-11-03 00:06:00
有关"虚拟群组"一文,文中看不出来前后,若是有特定人士在本版发文以该群名义揪群,请具体叙明或来信说明不然原文真的不知道在说什么。@spfy可以的话请站内发文人ID至于被告的部分,我看不出来这个可以告什么...
作者: tjbulls   2022-11-03 01:39:00
有啥好告 笑死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2-11-03 02:26:00
之前提醒诈骗的文章 就没要求啥小相关资讯 更没水桶 双标哦#1Z2lP-cA 这篇当初一片反对声浪 结果从轻发落 现在看心情?下判决者永远会回到主观认定的原点 这不打紧但就别前后不一
作者: spfy (spfy)   2022-11-03 07:35:00
如果版主没有天天每一篇文章都看 他纠完就删文没记录也是可以理解啦 只是ID现在不在手边 可能要过阵子了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22-11-03 07:53:00
吉是他的自由,成不成立又是一回事。你有证据,又公开征文可受公评之事。告了正好所有证据给法官,让法院认证他也没什么不好的ptt上是不能盈利的,他被认证后,去问帐务流程,看ptt要这么处理更正一下:营利
作者: vaude (浓睡不消残酒)   2022-11-03 08:55:00
笑死 版仆真的把自己当法官在做喔
作者: podyroly (别在心里独自盖巴别塔)   2022-11-03 09:00:00
该揪团者有在板桥版揪团,从事营利行为,这样还要删
作者: bencheming (斑鸠明)   2022-11-03 09:18:00
原PO来信说明了要禁止至少也要团名或揪团ID... 不然就是群组文全禁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22-11-03 09:45:00
我个人觉得全禁对版主可能比较好。到时候出事,你才不会跟着倒楣,版主允许我才贴的啊之类的话会出现的
作者: shhs1000246 ((′‧ω‧‵))   2022-11-03 21:36:00
不用怕啦 这种没指名道姓 全都事实的东西怎么告 吓唬人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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