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权没有绝对,但是相对上他确实必须要等我过,我叙述没有错误而且交通局也认定是司机随意变换车道了您也不清楚当下状况,希望不要随意揣测
https://i.imgur.com/lt5AbuE.jpghttps://i.imgur.com/kqPDw0A.jpghttps://i.imgur.com/23c4nHj.jpghttps://i.imgur.com/EUr9SOG.jpg你不了解国文字词的意思,我翻教育部字典给你看,讲不赢就说我没救?原来被车子紧贴在后是前车的问题,前车应该变换车道。你又知道当下状况?又知道路线设置?原来公共汽车常未保持安全距离是常态,其他用路人就要为此自己想办法处理?检讨被害人最会贴“应礼让”的法条给你看,贴“应”的意思给你看,然后讲不赢就说我没救?交通局证实公共汽车随意变换车道,结果说我行车上路会害死别人?教育部辞典很明显告诉你“应该”的意思,然后你说我国文差?面对不实指控本来就应该出来澄清,到底是谁在辩?我也说了,用生命安全捍卫路权很冒险,但这件事情上我并没有做错,到底凭什么检讨被害人?我国就是法治社会,法律当然最大我不礼让?法条已经明确写出“应礼让直行车”,到底为什么是“我不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