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801016 (电子发票小板工)》之铭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当事板主:maimai2063
: 简述事由:#1XWLK8hh B-2 30D
:
: 沟通诉求:解除水桶
: 申诉的理由是
: 日职之前也有找过偶像团体来开球
: 而且频率比台湾高
: 有球迷也因为这样做了相关的胜负分析
: 当作茶余饭后的闲聊主题
: 而且看底下的推文也还好吧
: 如果因为这样单纯被删文我还可以接受
: 这样就要水桶也罚太重
: 再请板主解释及定夺
: 感谢。
板友您好
感谢您的申诉。
先跟小组长说明,板主群讨论后愿意取消水桶处分
我也觉得这位板友的情况就要水桶30天太重
原本判决处分B-2
个人认为原因有
1. 来开球的嘉宾几乎常与棒球运动无关
2. 是谁来担任开球嘉宾与球赛的胜率基本无关
因有板友检举,为求公正,先判处B-2删文+水桶
但后来看到板规后面有补述轻微者仅删文,故与另一位板主讨论后同意可改仅删文处分
另外删文的部分,个人想请示小组长,
是否能让该板友重新发此种类文章,
并稍稍增添一些像是数据的内容,以便作为棒球板以后此类的文章判例?
可以m起来做纪录,此种文章作为趣闻茶余饭后闲聊应该是无伤大雅的。
总之,取消水桶是可以接受的。
如何处置再麻烦小组长了,感恩,您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