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沟通] 引述球员含国骂的发言违规

楼主: notissue (耍憨青年)   2017-04-01 23:34:41
谢谢板主的释疑,但我还是想再与您沟通一二
对您提出四点回复统合回应
我认为在“文章”中真实引述是必要的,如同版主的公告文般,均是以向版众明确表达陈
述为由,且非出于个人用语,仅是忠诚呈现外部事实,且我曾说明是相关非无意义的引述

其次,关于引述除罪化之疑虑,若是空来与球员相同之描述却无表明是引述的话的确会有
刻意沿用国骂言论的可能,但若是写明球员以及发言有何不可呢?我认为与看板相关的公
众人物言论应是可在看板讨论的。若推文写明引述来源以及内容,为何能针对一则引述球
员发言的推文认定是刻意规避板规之国骂使用呢?此是否为防而防,然板规尚无相关说明
,也希望版主能在尚无相关弹性规定之环境下多斟酌一二。
最后,我认为签名档与文章内文不同,不应作为先例比照办理,签名档非发文者陈述内容
之重点,仅作为内容之附属,也因此国骂并非必要也可修除或是更换签名档。而内文引述
球员的发言我认为需具备真实还原性,一旦经人为修改即非真实,有擅自窜改他人发言,
甚至扭曲事实之疑虑,且我认为若球员发言含国骂即需窜改方能讨论或是不予讨论之处理
对讨论风气是无益的。
麻烦版主审理了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铭言:
: 首先,我能理解您对判决有所意见之心情,但是还是须依照版规所执行
: 以下列出四点来回应您
: 1. 版规规范
: 5. 国骂 (仅开放置底Live文)
: 先从版规文字看起,这点已经说明只有在置底Live文中可以国骂
: 其他的情况皆不得使用国骂
: 因此根据Baseball版版规 您确实违反B-5
: 2. 非本人发言之判例
: 针对非本人发言这点,过往确实有相关判例
: ┌─────────────────────────────────────┐
: │ 文章代码(AID): #1O3Yneyl (Baseball) [ptt.cc] [公告] 水桶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7323880.A.F2F.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219 Ptt币 │
: └─────────────────────────────────────┘
: 该文章签名档为非本人绘制的ANSI档,里面出现国骂,依旧违反版规B-5
: 3.引述除罪化的矛盾
: 这点我在信中已经提到,在此我再重复说明一次
: 如果引述的发言中有违反版规之事实,该发文者却有豁免权。
: 许多版规将形同虚设,看板使用者只要愿意 都可以引用他人文字(如推文、FB内容等等)
: 透过这种方式来规避相关版规
: 举例:
: 如果其他的富邦捕手发生失误的时候,有人发了篇文讨论该捕手
: 下面的推文 使用者就可以引用林琨笙的发言 来规避B-5版规
: 以上这例子也符合您所提到的并非无意义无相关之引述
: 4.公告中引述
: 我认为公告之引述不能拿来一谈,公告引述是为了留存证据以及让看公告的人能清楚
: 知道为何某使用者违规。
: 本人回应完毕,交付后续程序进行。
: : 被判定违规的文字:
: : 林WT (干超屌的 不是出不出局 是挺不挺)
: : 林琨笙(干~超屌的)
: :   
: : 沟通诉求:
: : 内容为引述球员发言供板友配合时事观看
: : 国骂字眼并非出于本人的用词,而是真实引述球员用词并无修改。
: : 私认为这非浸犯板规,而国骂字眼仅作为“引用之内文”出现,非本人之个人发言,
: : 且该二则引述并非无意义无相关之引述,均出于棒球员的Facebook,也非欲使用国骂之特
: : 意引述。
: : 正如同板主水桶文中引述国骂一般,私以为“引述中含国骂”此非由发言者亲述的用词不
: : 当视为“口出国骂”处理,望板主能理解,谢谢!
: : 检附证据:
: : 附上内文是为球员发言证明
: : 1.林威廷 http://i.imgur.com/bsfF9qc.png
: : 2.林琨笙 http://i.imgur.com/dj8fUfq.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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