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SEVEN (黑心色素柒番秘鲁厚搭啦)》之铭言:
: 沟通者希望板务人员能基于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公正执行板务
: 可是就此事(季赛门票买卖)而言,影响者甚广,
: 又是我方出现漏洞或瑕疵的前提下,强硬执行,只是徒增更多问题
: 所以我方回复信件时,也建议沟通者前往板务板进行双方讨论
: 并也借由此事,交付小组长协助判定,
: 且不论判定是否依照旧置底交易区设定处分季赛门票交易者,
: 身为执行者,愿为此事担负一切管理疏失的责任与接受任何处分。
※ 引述《jay770316 (秘书)》之铭言:
: 我尊重板主所说的交付小组长协助判定
: 但其板主群因同一篇置底文多次的错误
: 还需板主负起应有的责任
: 给那些因为误触规定而被水桶的人一个道歉与交代
: 即便其中误触人数或许真的不多
: 终究还是因为板主群的疏失肇生这样的后果
基本上“板务”讨论不会涉及小组长实质裁定,顶多是作为参与讨论的一份子。
不过就本案看来,板主群和提案者就“置底文”的板务建议有达成基本程度的共
识,因此可以宣布结案。
但针对过程中的一些歧见,我的建议是这样:板主群可以随时针对自身的裁决瑕
疵迳行修正补救,这可以不用从组务角度做出强制性的裁定,才由板主有所作为。
建议板主群可以自行调整处分内容。
至于双方的论点,这边就不再置喙了,但我想,提案者的想法比较能保障多数使
用者的权益,板主群应可乐于采纳。有时候虽然需要保护规范的高度,但仍需要
保持弹性,以期让使用者能在板面享有合理的言论自由。
不过对于冤狱(?)的补救或著是自请处分,由于本案属性与组务的裁决权无关,
因此这边就此略过。
还是希望各板板规与置底内容与现实状况贴近,避免引起类似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