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看不太懂为什么会丢这样的想法出来,如果假设规定是以“先发投手投满6局”作为原则,
并认为“受伤、用球数满百、前6局就失掉4分”是可以作为豁免原则的依据的话,至少可以
想到以下问题:
(1)目的很虚无飘渺
“恢复先发投手威望”这样的诉求本身就十分吊诡了。先发投手有何“威望”可言?退步来
说,就算有,这样就真的有办法“恢复”?蛤?
(2)恐怕与现行“5局即有胜投资格”的规定相悖
现行制度下,原则上只要先发投手得以投满5局,球队又领先的话,就会取得胜投资格,只
是不会是优质先发而已。但新制则会变相以“先发投手投满6局”作为原则,等于是强制没
有发生任何例外状况的先发投手必须投满6局才能下场,某种程度上,变相把取得胜投资格
的局数提升到了6局。
(3)不符合现代棒球分工趋势
平均先发局数之所以逐年下降,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投手体系的分工制度渐趋完善,先发投
手的重要性已不如以往,后援投手也在赛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另外,也有可能是因为
各种运科的发达,导致投手能力虽然比以往来得强(直球更快、变化球更会跑)的同时,手
臂负担也同时加重,所以才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出现动辄完投的先发投手。新制可能会影响这
样的分工趋势,而增加先发投手手臂的潜在风险。
(4)例外规定无法穷尽列举,也不是没有认定疑虑,且会扼杀教练调度空间
原文中只有提及“受伤、用球数满百、前6局就失掉4分”这三种例外可以让先发投手不用投
满6局的事由,但问题是,例外事由只有这三种,真的足以应对球场上瞬息万变的战况吗?
纵使日后会新增,但例外事由真的有办法穷尽列举所有情形吗?
用球数100、失掉4分,只是单纯数据而已,并不能直接反映先发投手的个人当下状况为何。
难道要在季末争取外卡资格的时候,让教练眼睁睁看着一个数据面上没问题,但已经摇摇欲
坠、随时可能爆炸的投手,继续留在场上,增加球队在季后赛出局的机率吗?而且棒球好玩
的一点就在于人为因素吧,包含主审与垒审的判断,以及教练的调度,这样的新制是不是存
在过度干涉教练调度空间,而降低球赛不可预测性与刺激性的疑虑?
最后,“受伤”该如何认定,也是一个充满问题的部分吧,很多伤势并不是当下就能立刻检
验出来的,教练只能在球员“不舒服”或是“存在受伤疑虑”的情形下尽早把人换下场,等
到真的受伤了,可能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