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请问大家
旅外球员王柏融目前尚在日本打拼
假如今年球季结束
王柏融决定返台
但与球团谈约谈不拢会怎样?
有什么可使用的
措施、手段、或救济途径吗?
例如
1.得提出、申请薪资仲裁
2.得重新参与选秀
3.得自由与任何球队接触、谈约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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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请问
我有看到之前联盟
关于60人契约保留球员的说明
https://www.cpbl.com.tw/news/cont?sid=0M343558682961454379
https://i.imgur.com/0vr4FeK.jpeg
各球团
“外国籍球员”、
“自主培训球员”、
“行使FA之自由球员”,
无需计算入“60人契约保留球员”
那王柏融有需计算入
“60人契约保留球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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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王柏融契约转让部分
如果是依据选手合约让渡办法处理
我看到规章
第101条【让渡申请与撤销之限制】
1、球团提出让渡申请之日期为
“自例行赛第 1 日起至
总冠军赛结束日之隔日起算 7 日止”。
https://i.imgur.com/KgyecFZ.jpeg
那等王柏融球季后决定回来时
可能应该是不能提出申请
而现在看新闻报导
好像联盟也只有要处理1换3交易部分
因此我还是搞不懂王柏融契约转让部分
到底依据及实际运作方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