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天通过的法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07/2140317.htm
营利事业捐赠运动业和赛事,可在新台币1000万元内,按捐赠金额的150%,自其当年度营
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
捐赠对象若为教育部专案核准的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公告的重点运动赛事主办单位,
不受1000万元额度限制。
专户接受营利事业捐赠,每年累积金额以新台币30亿元为限
以中华电信为例
年营业收入约为2000亿元
以5%计算 就是100亿元
100亿除以1.5 就是66亿
66亿>30亿 所以中华真正能玩的钱就是30亿
(即使是最贵的味全第一年也不过花10亿而已)
在这个额度之内
不但可以少缴50%的税
在职棒上面获得的所有利润都是额外赚的
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中华电信投越多钱到职棒 可以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