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职第六队露曙光? 立院修正《运产条

楼主: o48613 (weize)   2021-12-07 10:28:50
记者吕晏慈/台北报导
为提高民间企业扩大体育投资的诱因,立法院7日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
修正案,明定营利事业捐赠运动业和赛事,可在新台币1000万元内,按捐赠金额的150%,自
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同时删除过去“政府投资运动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规
定,盼借此促进职业和业余运动业发展。
对于中职成立“第六队”进度,中职会长、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日前受访透露,《运动产业
发展条例》修法将提高企业投入职棒经营的意愿,“中华电信目前在等立法院三读通过后,
会进行正式最后评估”,并率P. LEAGUE执行长陈建州、T1联盟会长钱薇娟、奥运举重金牌
国手郭婞淳、射箭国手汤智钧、富邦顾问陈金锋等体育界知名人士拜访立院党团,引发外界
高度关注。
立法院今天三读《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规定营利事业若依条例设置专户捐赠职业或
业余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申报所得税时,得在新台币1000万元内,按捐赠金额的150%,
自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但若是营利事业与受赠运动业间具有关系人身分,仅可
在限额内,按捐赠金额的100%,自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
该条例明定,捐赠对象若为教育部专案核准的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公告的重点运动赛事
主办单位,不受1000万元额度限制。
至于受捐赠上限方面,该条例规定,专户接受营利事业捐赠,每年累积金额以新台币30亿元
为限,并得于该总额限度内,针对不同运动种类及受赠对象订定得收受捐赠金额上限。
此外,为改善过去各级政府与公营事业碍于预算限制,难以有效投资、挹注运动产业的状况
,《运动产业发展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得设置运动发展基金,教育部得以专责法人办理本
条例相关业务;并删除过去“政府投资运动产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的规定,明定各
级政府与公营事业得配合国家体育政策及运动产业发展纲领,出资经营运动团队,且团队应
聘雇具有体育专业或经营管理经验人员,并得以法人方式经营。
另为鼓励民间机构参与改建或营运运动设施,条例规定,民间机构参与新建、增建、改建、
修建或营运重大公共建设的运动设施,可依照《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享有租税优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07/2140317.htm?from=ettoday_app
这对体育界觉得是好事!! 感谢各立委努力
作者: hans7192 (Hans)   2021-12-07 10:29:00
被动式加入
作者: mark1000366 (Mark1004)   2021-12-07 10:31:00
慢死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2-07 10:35:00
结果还是原案通过咩..拖这久
作者: society (好忙好忙)   2021-12-07 10:36:00
还是觉得这种官股公司玩玩业余就好,不然肯定有自以为懂的立委要博版面乱搞
作者: winda6627 (Fallen Wing)   2021-12-07 10:45:00
洪:准备好了。 复仇者联盟+2。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气牛)   2021-12-07 10:46:00
立委本来就会乱搞没差,官股主要怕运作僵化吧,不过中华如果真能长期投入,用神脑的方式经营也是方法
作者: phix (88)   2021-12-07 10:47:00
帮暖市一下
作者: HOLYXXXX (JERRY)   2021-12-07 10:52:00
难怪篮球一队一队开
作者: uniqlo5566 (washida)   2021-12-07 10:59:00
一千万太少了吧
作者: oldman1975 (笑问伊人何所思)   2021-12-07 11:02:00
教育部专案核准的职业赛事不受额度限制
作者: if2 (祈福兔)   2021-12-07 11:05:00
战绩不好交通部会被叫去立法院电吗XD
作者: dawnny (dawn)   2021-12-07 11:29:00
CHT先把球队组起来 5年后再转卖给热爱棒球的企业 也是不错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21-12-07 11:43:00
羽球就一堆公股行库下去赞助的啊
作者: aqlec (小鸟)   2021-12-07 11:43:00
1000W也太少
作者: matsui725 (猪老大)   2021-12-07 11:46:00
说一千万太少的是没看内文吗 有特例 不受限
作者: shirvan   2021-12-07 11:47:00
有人没看仔细喔如果投入的金额通通可以抵税 会不会有很多企业愿意进场了
作者: tt7642 (你困)   2021-12-07 11:49:00
实在不希望是官股下来主导一支球队啊...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杀手)   2021-12-07 11:58:00
第三段跟第五段,扣税上限是30亿,不同运动上限可能会不同,在台湾棒球应该直接就是上限了吧?这样会不会一堆企业抢著加入?既能100%扣税又能赚得广告效益跟形象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21-12-07 12:50:00
少蹭棒球新闻了,1000万有到职棒队花费1%吗
作者: work1024 (Q哞)   2021-12-07 13:11:00
有总比没有好啦
作者: cccmn   2021-12-07 16:28:00
鲤鱼来了 还是5G内建的
作者: poz93 (jaien)   2021-12-07 18:01:00
有职业联赛的 都会去申请专案 通过就不受1000万上限假设中信一年花3亿 他本业可以得到4.5亿的抵扣额而且他在球队上花的3亿 还会扣掉球队赚的 才是真正花出去的这法案 让拥有球队比只当赞助商 来的有诱因我说错了 有球队的是100% 只赞助是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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