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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棒球选手遭过度使用新闻不断 体育署依然选择继续答非所问放任乱象?
在上个月龟山国小少棒队出现单日投球数达209球的恶例后,国书以记者会形式要求体育
署必须要落实这次国民体育法第十五条修正中,针对各领域的选手生涯保护,将“出赛限
制”纳入相关子法。
但很遗憾的,这两天又有朋友分享了“青棒侧投连4天出赛丢162球,明天还要投”这则新
闻给我。(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296848)
对照体育署给国书的回应,对于选手生涯的保护,国书不禁要问,体育署真的是有心想要
保护这些小选手吗?对于小选手们的课业要求,我们都非常认同,但是,难道体育署不知
道在现行的体育班教学现场存在着的AB卷的问题,会让这个办法形同虚设?
而对于国民体育法修正时立法院对于保护选手生涯设定出赛限制的要求,体育署依然还是
消极的只是去“行文各县市政府于办理或辅导所属学校及民间团体举办赛事时配合纳入规
范并落实执行。”但是却无视现在各种杯赛接连举办的乱象,例如选手在A赛事连续出赛
两天之后,又马上被教练要求在紧接着的B赛事连续出赛的问题,体育署的作法有办法解
决吗?
再来看看体育署现在宣称拿来当作选手保护法源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体育班及运动代表
队训练注意事项”里面又是怎么去规定球员休养期的呢?“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以每学期期
末考当周及前一周为休养期,休养期间不训练、不比赛,以利选手充分休息,并兼顾课业
。”一个学期两周的休息,这就是体育署对与选手可能被过度使用的保护?
而以这种回函与态度回应立法院的质疑,又要怎么让人能相信体育署执行体育改革的决心
?
国书要再次强调,体育改革,虽然千头万绪,但是每一项都有着民众强烈的期待。体育署
在协会改选部分问题已经明显失分,不要连最基本的的选手保护问题都还要打假球让全民
失望!
体育署回复:
https://imgur.com/GZuezUA
https://imgur.com/e6XVYrd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体育班及运动代表队训练注意事项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