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FA转队补偿 杨培宏:选择权在新球团,兄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04:41
简化版
旧球团(Lamigo、义大)选择方案
A. 只拿钱(22.1)
B. 拿钱+人(22.2)-> 新球团提供名单->旧球团挑人,签约事宜(22.2后段)
->旧球团不喜欢名单外的人,决定不挑,改回
只有拿钱(22.3)
至于22.4是当有两个球团有选择可能时,谁先谁后的问题
给旧球团选择补偿方案的理由:
1.原本条文虽然用新球团当主词,但这条主要规范目的在于告诉新球团怎么赔
并没有赋予新球团选择的意思
2.如果给新球团选,那么22.3这个规定,会相当不公平
因为22.1跟22.2会差到50%(250%跟150%;125%跟75%)
可是如果选人+钱,最后却对名单外的选手不喜欢的话,这个风险会让旧球团现赔25%
(因为22.3只多补偿25%),这样的风险为什么要让旧球团承担呢?
我觉得就是在于前者他有选择权时,才会显得公平。
至于其他流程跟理由的讨论,欢迎看我前一篇有点长的说明。
作者: Kapersky (卡巴斯基)   2016-01-13 21:06:00
义大领队 : 主动权看来来中信 你打这么多干嘛你有比领队懂??他还是当事者哩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07:00
他是当事者,但是不是订这个规章的人啊XD我是象迷,最后解释成兄弟选对我更有利...
作者: Kapersky (卡巴斯基)   2016-01-13 21:07:00
那你是定这个的人??他们没给法务看过敢乱讲义大 中信 可不是阿猫阿狗财团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6-01-13 21:08:00
EDA领队都能取消个人奖金了 感觉像个棒球圈外人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08:00
他们法务未必强阿,这个规章难道中职法务不用看吗
作者: KotoriCute (Lovelive!)   2016-01-13 21:08:00
这样解释有先射箭再画靶的嫌疑
作者: Kapersky (卡巴斯基)   2016-01-13 21:09:00
简单讲 中信 义大 同立场 LM 也不用卢了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10:00
这篇是纯就条文解释,提出我个人的想法囉
作者: kevenchia (万应白花油)   2016-01-13 21:10:00
别吵 问题在联盟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3 21:10:00
中职共识决,两票没稳赢,八成各退一步而已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11:00
如果2:2,看新闻结果就是给会长决定,看看台大法律书卷奖的会长有没有比较会解释条文...
作者: Kapersky (卡巴斯基)   2016-01-13 21:11:00
没共识 旧吴志扬决定阿 他会忽视票数多的一边??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6-01-13 21:12:00
钱拿ㄧ拿,该加薪的加薪,做年菜的做年菜,这样好不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6-01-13 21:12:00
我看谁选方案也是50 50,所以义大说的也没错,有可能是中信,但他没说不可能是Lamigo XDDDD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13:00
KotoriCute说得很好,不过我是站在FA补偿的目的去想以及新旧球团双方权利的平衡之下去做得判断
作者: QQdragon   2016-01-13 21:15:00
2:2 就跟瘦肉精美牛一样 由金平关键一票开放进口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6-01-13 21:15:00
这才是原本补偿的精神 好像让新球队决定是条文的漏洞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6-01-13 21:15:00
我待会再会篇吧,说明解释方法论跟契约条文权利义务主题的通常法律写法。我怀疑吴会用多数决XDDD
作者: kevenchia (万应白花油)   2016-01-13 21:17:00
现在吱吱在怪杨神玩文字游戏 真的有人会是非不分到这种地步耶XD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01-13 21:23:00
如果由旧球团挑人,还会有旧球团不喜欢的问题?是半夜吃西瓜?法条是写“让”,也就是人选也是由中信指定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6-01-13 21:27:00
让出跟选择还有名单这些用词确实都很冲突,这应该是共识XDDDD。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27:00
这个烂规章,你只用单一字眼去解释,会出很多问题旧球团选补偿方案,当然还是会有最后后悔的可能阿因为提补偿方案后,才有25人名单,如果你用6JT的想法youbi的质疑就是对的,所以我在前一篇说6JT的解释错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01-13 21:40:00
一定是我讲的由新球团决定!如果人选是由旧球团决定,那谈不成,还要付25%金钱,你觉得当初的领队会让己队吃亏吗?当初凝定FA规章,各领队心理都默认没人可以成功,所以订定的条款都是新球团有主动权或是优势权!反正没人会FA成功啊!不然没人,还是能拿25%的钱,你以为兴农 洪家 LM很有钱啊!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1:53:00
你好像没看懂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1-13 21:58:00
所以就是个乱七八糟的规章 前后的文义解读自相矛盾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3 22:32:00
正因如此就更不能用单一文字的解释去解读要用fa的目的跟整体体系去判断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6-01-13 23:26:00
如果是由旧球团挑方案,新球团再提25人名单就有可能会不喜欢阿"提供之选手"无法解释为特定一位选手,有可能是25人名单之位的选手 的意思
作者: azym (ddd)   2016-01-14 00:48:00
中职规章是体育老师拟的XD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6-01-14 01:07:00
原来如此,这样的话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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