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从曹锦辉事件 探讨法治观念

楼主: uiouiouio (太阳蛋王子)   2015-07-09 01:04:44
※ 引述《elve7878 (Rev34)》之铭言:
: : 当时不起诉内容说
: : 检方表示,小曹曾允诺放水 ,但两场比赛因故取消,加上相关证人指出“小曹曾允诺配
: : 合放水、但尚未实际行动”,另外查出的五场与雨刷见面后输球 的比赛 ,也无法取得直
: : 接证据证明小曹放水,因此最后以罪证不足不起诉。
: : 这边能牵涉到的法条 大概是诈欺和背信这两条
: : 而这两条都未处罚预备犯
: 我想反曹迷反对TSAO回中职打球的理由
: 并不是他有没有被起诉,有没有被中华民国刑法认定有罪
: 而是他“已经被检方认定有允诺放水”
: (也就是人家常说的高道德标准)
: 中职跟反曹迷不能接受这样有职业道德瑕疵的球员
: 跟法律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标准而已捏
: 是说曹当年其实应该可以去告中职剥夺他的工作权
: 可以主张“高道德标准”是对劳方的歧视,这条规定不合理之类的
: 只是好像没看到曹采用这个方法救济吼
: 到底是大人不计小人过还是心里有鬼呢科科
: 另外我想问,当年陈峰民的审判书是怎么写的
: 有没有提到“检方有认定陈有允诺放水”之类的文字
: 如果没有的话,在道德标准层面,被起诉的陈应该还高过没有被起诉的曹
: 不过中职就是不管如何,只要有绘声绘影,就一律封杀
: 这点也是应该要改啦,至少看一下起诉书/判决书怎么写吧
: 还是中职也不相信台湾的司法检调机关呢呵呵
其实他算是指标性人物,讲白点,多少人冲着他的名义去看球赛,领那么多薪水
用最高道德标准(法律是最低道德标准)来审视他的行为其实是无可厚非的
这件事根本无关法律,而是以他所处的位置,就该受大家高标准的公评
只是,中职发生了那么多次假球的事件,从来也没有什么积极的作为来改善这个环境
感觉好像是,我没有改善这个环境的义务,而是你球员自己要有拒绝的义务
中职这环境就好像是个大染缸,每个球员都不得已的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
但一种米养百样人
有的球员个性拘谨,有的做事瞻前顾后,他们不敢打放水球
有的薪水太低,有的被抓到弱点((好色,经济压力) 挺而走险打放水球
有的人个性豪放,三教九流的朋友都愿意交
所以他们觉得跟组头走在一起或接受招待没什么,反正我没做违法的事就好了
我想大家都认同曹的个性豪放
也许他真的觉得跟组头当酒肉朋友没什么,我也有交朋友权利阿
也或许时机若对,他就会打放水球了(毕竟组头也是有目的才跟你交朋友的)
其实断腿家 西班牙中也是类似的性格,只是他们被同化的比较快而已
所以以陈金锋 彭政闵之流不会放水 以此对比曹,批评曹 我觉得是有失厚道的
很多时候 真的是个性决定一切
或许我们该思考的是,为何有心人士可以轻松的不断染指这个环境
而非要求所有的球员面对这样的染指都能做出一样的抉择
有时候会想
如果小小郭在那个时候进入中职不知会怎么样
这个问题或许不会有答案,也或许在下个假球案爆发后可以获得解答
只是 很庆幸他没有在那个时候回来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07-09 01:07:00
现在谁敢出来保证cpbl不会再放水 根本没有吧 就只能嘴囉~~~
作者: haoguy (uu)   2015-07-09 01:11:00
"或许在下个假球案爆发后可以获得解答"???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07-09 01:11:00
从黑鹰到黑象 现在有这种想法 也不能怪球迷啦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7-09 01:12:00
楼上还是CPBL的球迷吗XD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07-09 01:13:00
变成零日球迷吧 大概只有锋哥 小曹 小小郭回来会注意一下最近发现 好像连林哲瑄也要回来了? MLB真的不容易 曹太强了..
作者: paris0826   2015-07-09 01:38:00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忧佳)   2015-07-09 01:55:00
知情不报 只好揍变电箱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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