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现在的选秀制度不好,无法反应出球团认真经营的程度。举例而言,若某摆烂球
团选到蒋,但却不愿给其高薪,谈判失败的结果就是球员最后不签约,另觅他处。如此一
来,中职就少了好球员,非常可惜。
刚刚读书时想到一个方法,建议以后可以采用竞标球员制,类似19世纪美国竞标黑奴的制
度。
实行方法是,将参加球员个别竞标,球团可以喊价(签约金或薪水),最后由球员选择最
佳待遇者!如此一来,可以看出哪个球团想用心经营球员,球员也可以当场有所表示(如
,表示签约金不可低于300万),两全齐美!
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