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棒坛人士:若开先例 后患无穷

楼主: Allen524 (Allen)   2015-04-17 10:15:19
※ 引述《zzyyxx77 (讨嘘专家)》之铭言:
: 〔记者林三丰/综合报导〕陈峰民在2009年涉入假球案遭检方起诉,遭到La new熊队(猿
: 队前身)开除,之后法院判决无罪,现有球迷在网络上连署,希望猿队帮他办引退赛,但
: 有棒坛人士直言难度非常高,若是此例一开,恐怕后患无穷。
: 棒坛人士指出,中职当时频频发生假球案,在风声鹤唳下,联盟只能相信司法,才订出球
: 员被起诉就开除的标准,采取坚壁清野的态度,把有问题的球员清干净。
: 陈峰民在2011年获法院判决无罪后,一直想重返职棒,最近更有球迷发动连署,认为他遭
: 中职“错杀”,应该还给他清白,但棒坛人士认为,假球案受害最深的是球团,法院还给
: 球员清白,球团受伤却只能自己承担。
: 该棒坛人士也举大联盟“黑袜事件”主角之一的“无鞋乔(Shoeless Joe)”为例,当时
: 他坚称未打假球,法院也判无罪,仍遭大联盟终生禁赛,至今仍没有改变。
: 该棒坛人士进一步指出,中职若同意让陈峰民办引退赛,类似状况的球员恐怕一窝蜂要求
: 比照办理,但球团无从判断球员真的没打假球,还是仅没违反法律的最低标准,为避免后
: 患,联盟与球团都不该让步。
: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paper/872380
这篇实在太中肯了,球员何其多.只有他会被乱咬??那为什么没人要咬锋哥.恰恰等人?
黑象黑熊连发但还是有球员没有被咬到而全身而退.黑象几乎整队被抓光还是有极少数
没事的,重点是球员那么多蔡英锋为什么不咬别人要咬他??
球员有人挺,讲难听点连小曹也都还有人挺.球团的损失要找谁要??
陈锋民回来,那小曹.阿钙.阿拜等等一大串通通可以回来了
中职这2年好不容易回春,如果真的让他回来.后果真的无法想像,相信也没人承担的起
联盟不让步是对的,相信太子应该也不敢贸然行动,中职真的禁不起再次假球了
作者: Mudders (狠心就是最好的良药)   2015-04-17 10:18:00
大师开释,看来有机会了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4-17 10:19:00
你会被假球迷嘘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17 10:20:00
大师.....你开分身啦拜托
作者: phix (88)   2015-04-17 10:23:00
还我啊钙
作者: leejack30   2015-04-17 10:23:00
同意大师说法!
作者: steven211037 (我当你爸爸)   2015-04-17 10:25:00
到底有没搞懂陈峰民跟你列举的这些人的差异……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0:26:00
禁不起假球才要积极面对 不是这样留一堆争议摆烂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5-04-17 10:26:00
谢谢大师开释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蒙马眼)   2015-04-17 10:27:00
同意的是有再用脑思考这问题吗?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4-17 10:29:00
中肯 可惜有人会听不懂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蒙马眼)   2015-04-17 10:34:00
这不是听不听得懂的问题 是妳有没有思考的能力是台湾人就听得懂
作者: steven211037 (我当你爸爸)   2015-04-17 10:35:00
别理蓝鸟40啦 反串一个
作者: pounil (IOU)   2015-04-17 10:53:00
只要求标准一致
作者: wts2008   2015-04-17 11:10:00
虽然相较曹更挺陈峰民 但联盟踩住这条线合理 避免争议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1:23:00
这条线争议可多了,除了懒跟蠢以外有维护的道理吗?为何不用“有罪”、“认罪”、“查有实据同意放水”作为永不录用的标准?非得要用这种可能打自己脸的所谓高道德标准?不但不高,也不道德,甚至因人而异毫无标准?有错就认错,给个道歉,给个面子上的补偿,对有些人来说更是难上加难,认错有什么好丢脸的?死不认错不是更丢脸?陈峰民离开球场5年,没有人要求你要还他可能是球员最精华的5年,只要好好道个歉,承认自己错误,推倒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制度,建立更好的标准造福后人,这样就够了,很困难吗?结果不只是联盟死不认错,连球迷都有这种护航心态,是怎样的奴性才会养出这种心态?
作者: chunyi1975 (chunyi)   2015-04-17 11:38:00
死不认错不可取
作者: wts2008   2015-04-17 11:41:00
所以在没有完善的体制之前 目前只能这么做 是否溯及既往这还有得讨论 如今你依舆论而开例 那曹谢也都可以回来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1:44:00
他们真的应该回来 不是舆论问题现在联盟既然已经表态死守这个标准 代表可以允许钻
作者: k33536 (是什么?)   2015-04-17 11:45:00
其实听过有人咬 话是从某救援王嘴巴说出的 听听就好惹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1:46:00
漏洞的人 联盟应该开放他们回锅 但要不要收看球团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5-04-17 11:48:00
524到底要支持多少谬论才爽啊?活在平行世界很开心吗?其实我想问524,每次都发文,每次都谬论,每次都被嘘,到底是什么感觉?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1:52:00
曹怎么回来?不起诉书上面不是写得很清楚?“主动询问”
作者: maxwell0078 (整天想偷渡的非洲提督) 看板: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1:53:00
、“已答应配合”只是“无积极事证显示已正式下场打放水球”?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5-04-17 11:54:00
524真的奴性坚强,全本土可以护航,现在这又可以护航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1:56:00
谢佳贤反倒是完全看不出是否有同意打放水球,也没有被宣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1:57:00
不起诉书既然没起诉 那就只是一本小说 联盟意思就是这样 小说怎么写也还是小说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1:58:00
告永不录用,只有被解约然后没人敢签而已不起诉书是正式文件,不是小说谢谢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1:59:00
他固然有司法上的意义 但联盟完全没定义 所以无用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00:00
所以这是谁的问题?正式文书不用,去用自以为的高道德标准,被捅了还死不认错,难道这不是联盟有问题?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2:01:00
当然 绝对是联盟的问题 跟政治情势一样 无能最恐怖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01:00
照这种所谓高道德标准,为何曹锦辉可以永不录用?所以这种所谓标准,本来就是应该予以冲撞破除,而不是在那边自慰一般的“制度就是制度”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4-17 12:02:00
恐怕联盟后面有操盘手假司法之名行自由心证之实
作者: jacky98 (勇士魂)   2015-04-17 12:05:00
这种追杀被告的的发言,完全跟当代刑事诉讼想追求的走在两端 太过时了吧 每个冤案都有像你这样的想法
作者: chugliang (嘴炮无敌....)   2015-04-17 12:06:00
迂腐的脑袋....
作者: regeirk ( )   2015-04-17 12:14:00
Z
作者: Windows8 (Rock 'N' Roll Star)   2015-04-17 12:24:00
名字先打对
作者: wts2008   2015-04-17 12:29:00
主动询问说 曹有认? 乐见陈峰民重返中职 但曹若比照办理也应该一视同仁 还有大师 阿钙是有认罪的 不要乱枪打鸟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34:00
那起诉书说陈有收钱放水 怎么可以回来?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34:00
你可以去读不起诉书(网上一查就有),显然检察官认定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35:00
你拿不起诉书说曹有主动询问放水(检方注明是组头说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35:00
此事为真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36:00
然后蔡英峰还通过测谎喔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36:00
你如果能提出后续报告,认定曹锦辉没有上开事实,那就推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37:00
曹又不能上法院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37:00
这是同样的标准啊他也可以循司法途径去告林秉文等人啊,看会不会还他清白可以还他清白的话,我也愿意相信他啊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39:00
法院是要明确证据才能判有罪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39:00
问题是他除了出来哭哭说我没有我绝对没有以外没做其它事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40:00
啊,你要怎么相信他?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40:00
能提起异议的是中职或兄弟球团陈峰民也是被动被起诉的'两人都说自己没有 一个被起诉 一个没有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41:00
所以这都是有问题的啊,联盟跟球团出事的时候,是保护选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41:00
被起诉的有法院帮忙验证 不起诉的司法途径自此终结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42:00
然后检方都是听说的 为何标准会不一样?所以你告诉我不起诉比起诉还严重就是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43:00
本来就只能凭最后的结果去做最后的处份啊起诉有一定比不起诉严重?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2:49:00
其实你如果去仔细看清楚陈峰民的判决书,搞懂里面每一位证人他的证词,我想你就不会想替他连署了...........我已经在后悔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55:00
你有仔细看清楚吗?没有证据,证人证言兜不起来,测谎被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2:55:00
我全部都看完了而且看的非常清楚...........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2:56:00
认定效力差,我觉得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56:00
所以曹锦辉只经过检方判断 陈峰民有经过法院判断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2:56:00
50891,就在这篇的上上上一篇文章,推文自己去看你会发现事实上陈峰民也并没有这么样的清白.........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2:57:00
我可以告诉你,今天只要其中一位暗号手黄俊中或蔡东兴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57:00
法院是说外蔡英峰讲的事情和自己案件无关所以压力比较小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2:58:00
判决书真的全部看清楚看仔细了????所有相关证人的证词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58:00
但法院这逻辑其实很怪啊 蔡英峰是受雨刷命令去确认的他若胡乱回报的话 跟他自己的关系可大了 怎会和蔡无关?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2:59:00
你都全不了解了??50891这篇下面的推文我跟清云和bla在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2:59:00
雨刷也说他有指派蔡英峰去询问确认啊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0:00
那请问“故证人蔡英峰之测谎报告非得作为认定被告犯罪之积极证据”是什么意思?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1:00
陈峰民能过关的最大关键就是"没有暗号手咬他"就这样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02:00
你怎么不引前文? 前文就是我讲的那个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2:00
测谎的可信度不足是建立在"测谎没过"的正面表列上,如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2:00
那是不是本来就应该认定暗号手不认为陈峰民有问题?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03:00
心理压力会比较小 所以测谎有过不能作为认定被告犯罪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3:00
那请问蔡英峰为什么有过测谎????为什么蔡政宜和蔡森鸿都具体陈述有交70万给陈峰民或陈铭河??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04:00
但我觉得法院那段逻辑很怪异 蔡英峰是确认者怎能说事情和他无关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5:00
判决书有没有告诉你没有具体交付金钱的证据?没有证据是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5:00
蔡英峰今天如果没过测谎他有没有说谎就非常难讲,测谎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6:00
不是应该认定无罪?你球团要不要收这个球员是你的事,联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6:00
仪如果没过他的证确性很低,只要有过测谎正确性就极高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06:00
奇怪了 没有证据认定无罪 那曹也没证据你直接就说他主动询问打放水球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7:00
争议的点都是在“起诉即永不录用”这个点上,不是在“陈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7:00
没有交钱的任何实质证据呀,问题是如果提到70万这部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8:00
所以说要追求最后的结果啊,我今天看到最后的结果就是这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08:00
中职起诉永不录用 但无罪后可依判决书情节看要不要让他回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09:00
陈峰民有打假球的最大证据就是"蔡英峰有通过测谎"、70万有给出去的可信度很高这两点,你还能保证陈绝对清白?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09:00
不然有些不起诉 但是以坦承犯罪等换来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09:00
再说一次,重点不是你认为陈峰民有没有打假球,是联盟怎么能用起诉这个程序去决定是否永久追放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0:00
联盟应该有判定标准 那些被列在上头的事情是真的那些只是听说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1:00
就像青云说的,有些用坦承犯罪换来的不起诉,是不是可以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1:00
会跟你吵就是你说曹锦辉主动询问放水啊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2:00
联盟这部分其实是看情节的啦 但那些情节可以允许没有公定标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2:00
曹锦辉的事也一样,我只能就最后我看到的结果去下判断当然我觉得联盟或球团应该去寻求法院认证,但是现在就是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3:00
当初联盟逼准是交保或起诉就开除 但司法还清白后可回归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3:00
这样,我没有别的判断标准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4:00
判无罪有可能是证据力不够 但若有些确实事证让联盟疑虑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4:00
所以这就是标准有问题啊,你不用司法判决当标准,反而用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5:00
还是一样不能回归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5:00
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想法去当标准,要怎么让大家心服口服?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15:00
联盟其实可以硬凹:“我没有不让陈峰民回来唷,他想回来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6:00
证据是假的和证据不足以认定这人一定有放水是有差别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6:00
这就是我说球队可以用各种理由不签这个球员,但是联盟不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16:00
我敞开双臂欢迎他,问题是没有球队要签他我也没办法...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7:00
好比之前有车祸 法院判肇事车辆车上两人都无罪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17:00
清云讲到了一个重点:司法还你清白和判你无罪这是完全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18:00
不一样的,还你清白代表你非常确定是无辜的,任何指控你有罪的证据都是捏造是假的,但法院判你无罪代表你还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8:00
所以球队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签这些球员,要签就自负风险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18:00
但要我说 这两人肇事后相互掩护品格都有问题都应该开除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19:00
曹锦辉陈峰民都是属于后者,有疑虑但证据力不足以定罪并非完全无辜清白,事实上有些证据对他们是不利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19:00
我一直讲的,是“这个标准有问题”,而不是“陈峰民有没有放水”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0:00
联盟就是说用检方的标准啊 除非法院说检方证据是假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1:00
在陈峰民的部份,法院就认为你的证据有问题啊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1:00
陈的案子没说那是假的 是说证据力不够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1:00
变速球提到的标准有分成两个层面:"事前的处置"和"事后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2:00
的追认",事前的标准很明确就是交保或起诉就开除,事后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2:00
对啊,所以球团可以选择不签,可是不应该用联盟的角度去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3:00
永久追放啊,你把一个从不认罪又被判无罪的人永久追放,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3:00
兜事甲的那你还是可以回去,问题陈峰民也不符合这条件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3:00
其实联盟可以请法务订出固定标准和红线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4:00
何必订一个以后可能会打自己脸的标准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4:00
陈峰民是无罪并非完全清白,这两者不同差很多.........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4:00
然后被起诉获交保的人有确定的事证到底到哪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5:00
所有球员都是统一标准就不会有差别待遇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5:00
被起诉可以停赛,有罪或认罪就永久追放,无罪的撤销停赛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5:00
标准就因人而异吧,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尺度都不同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6:00
最后被认定他没跨过红线(也就是他没答应或询问放水)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6:00
我个人是觉得无罪可以回来这标准我也无法苟同啦.....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7:00
就够了啊,球团要不要接受你是另一回事,那才是每个人心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7:00
那曹这种不起诉也没认罪的呢?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7:00
如果是这标准陈峰民可以回来,那我会有很深的疑虑.....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8:00
你有疑虑是你的事,球团可以不签,签了你可以天天去抗议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8:00
小曹跟本无法进法院攻防呀,不起诉要怎么进法院......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29:00
嗯~那就是我们的尺量度不同了,我的标准比较趋近于联盟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29:00
这是球团跟联盟的责任啊,应该主动去保护球员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29:00
其实曹当初的做法真的是不签而已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30:00
不知道为何 当曹要去澳洲后突然变成永不录用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0:00
法,但是就只能以最后的结果(不起诉书)去判断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1:00
我觉得要高道德标准,是各球团的事情,不是联盟的事情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31:00
可是兄弟既然高道德 当他知道曹和组头有往来后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2:00
联盟标准还是要走向正规法治,球团签不签是球团的事情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2:00
我的标准是:你能否回来取决于你是否清白?而非有无定罪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32:00
就不续约了<怎么可能去提异议?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3:00
qoo,可是你怎么证明他不清白?无法证明是不是就走向人心的判断,标准就会浮动?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33:00
法院也是人心判断出来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3:00
清不清白很简单啦!看判决书就好了,判决书上很清楚呀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34:00
起诉和不起诉书也是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4:00
你仔细看完陈峰民的判决书后,真的认为他很清白吗????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4:00
所以联盟是应该走向法治啊,以无罪推定为原则标准就很单一啊。不然法院判了无罪,你要怎么判定他清不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5:00
任何的判决都是个人主观的自由心证,法院的判决也是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36:00
问题是曹不续约后已非兄弟的球员了 他保护个鸟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6:00
清白?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6:00
要判定是否清白真的不难啦....看完判决书以后就知道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7:00
一个判决书给你看给我看就有不一样的见解了,怎么知道?用“有罪/认罪”或“无罪”来当标准,不就直接去掉这个判断可能造成的误差?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8:00
其实我们两个人的认知是相同的,你也不认为陈峰民是完全清白的,否则你要怎么解释我上面讲的那两个疑点?????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39:00
我觉得联盟应该在尽力保护所有球员、无罪推定的前提下,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39:00
"蔡英峰有通过测谎""蔡政宜和蔡森鸿指证陈有收70万"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40:00
走向单一、单纯倚靠“法”的判定标准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40:00
你只要有办法解释这两个疑点,我就相信陈是完全清白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42:00
联盟标准是浮动的没错呀,这也没办法.......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43:00
所以为什么不改成单一单纯的标准?这才是我的重点今天我最不爽的就是联盟继续咬死“起诉即永不录用”而且看起来就是完全不想改的样子然后起诉也永不录用,不起诉最后也永不录用,缓起诉也是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44:00
联盟经过那么多事件 标准不可能放宽到无罪就能打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45:00
永不录用,那标准到底在哪里?我觉得我认为?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45:00
有时候你要站在联盟的立场想一下,联盟这么做是完全能够理解的,今天如果我是联盟我也会这么做....中职根本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45:00
到最后就算联盟放宽了 结果变成AB名单那种有比较好吗?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46:00
还没有完全走出假球的阴影,今天如果再随便接纳曾经有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46:00
你觉得陈峰民若变成郭铭仁这种处境会如何?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46:00
A球团可以拿高道德人品重于球技当卖点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47:00
始末的球迷给怀疑.....这对联盟是非常伤的.......不是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47:00
对陈峰民而言他还是一个被放水起诉后没有球团要的球员啊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47:00
B球团可以拿我只管实力我相信球员当卖点然后自负风险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49:00
这时A球团就会靠杯了,X的中职才刚走出假球阴霾你B球团就想找挥挥的球员回锅是三小??我绝对不同意会强力抵制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49:00
如果这样还是没有人要,那就是你的所作所为不能让球团相信,你可以抗议,但是球迷不会觉得标准不一不服气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0:00
然后如果CD球团也不同意,B球团还能找的回来?????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50:00
但这种做法不就是最遭人唾弃的默契封杀吗?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1:00
那你就去靠杯啊,讲白了这也是卖点啊(欸)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1:00
默契封杀在形象这么差劲的中职会存在着还是有他的道理B球团可能会很天真的认为我就是想用陈峰民你们凭什么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2:00
所以要讲清楚啊,中职另一个问题不就是什么都不讲清楚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2:00
管的著???问题是其他3队会认为如果给你用了陈我们大家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3:00
是跟你一起死,一起承受形象受损的风险,你凭什么托大家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53:00
宝哥没啥事证都被硬挡两年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3:00
“我觉得他虽然无罪但是我有疑虑不愿意签”,球迷会那么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4:00
不爽吗?不爽还不是你球团啥都不讲就大家都不选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4:00
抗拒这压力强势让他回锅,但扯到假球就完全不一样了...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55:00
才不是,杨是去争薪资福利等 就被说是管理不佳啥的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说走就走)   2015-04-17 13:55:00
该棒坛人士怎么不说mlb让接受组头性招待的回小联盟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5:00
讲一讲就觉得中职问题实在太多了(汗)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6:00
喔喔~~原来如此,我被中信鲸的官方说法给骗了......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56:00
但还是被挡了一年后才回归也因为中信后来出面背书杨才得以回归的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6:00
黑箱、欺骗、人治,哎唷喂呀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3:57:00
但联盟还是已登录期限过了 要隔年才能回来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7:00
其实在那样的时空背景下,人治是非常合理的..........那种看到黑影就开枪的时代,还能有制度才真的有鬼咧...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8:00
我不觉得在任何背景下,人治可以是合理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3:59:00
我更正,不是合理是“很正常”,很正常但不合理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袭)   2015-04-17 13:59:00
当时人治已矣,现在应该追求进步,并且对当年做检讨这样才会真正进步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7 14:00:00
现在中职已经逐渐迈向光明了是可以开始建立制度了没错最后再补几句结论:“所有愿意帮陈峰民连署的球迷我都建议他仔细的将判决书给看清楚完全看懂,看清楚所有证人讲的每一句证词,如果看完了你还是愿意相信陈峰民的清白,那你就去连署吧”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5-04-17 15:22:00
刚刚花了十五分钟看完,证词完全来自蔡英峰,其他全无证据啊。判决书也说,测谎报告能说明的,仅有蔡在供述证词时无特殊生理上的反应,不能用以论证证词真伪。http://goo.gl/074ylX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8:32:00
楼上知道学理上,蔡英峰那叫通过测谎可信度是极高的吗?当然法官不采信是法官的自由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5-04-17 18:53:00
我写的法官判决书的意思,我相信法官。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4-17 19:16:00
那段我不信法官,因为理由很瞎法官是说蔡英峰说陈峰民有份的证词和蔡英峰自身无关因为无关自身压力比较小所以指数没波动也是可能的但这和我认知的测谎学理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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