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统一给FOX转播 博斯拟对中职与4球团提告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0:24:30
对于这篇新闻,个人对于内文其中一处觉得很好奇,原文部份恕删。
※ 引述《jiangyy (风如雪)》之铭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05/386497.htm
: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 黄敬庭表示﹐博斯与MPS签定备忘录﹐也与中职4球队签了转播授权书﹐
: 但仍有细节未谈妥﹐中职在MPS片面跟中职解约之前几天﹐已寄了一份存证信函给博斯﹐
: 说明授权书的合约关系已不存在。
: 博斯在收到联盟的存证信函之后﹐回复给中职信函解释彼此的合约关系依旧存在﹐
: 博斯也继续转播中职赛事﹐之后发生MPS以中职违约为由﹐宣布终止中职合约﹐
: 联盟之后召开常务理事会宣布暂停供应博斯转播讯号。
这边蛮奇怪的,为什么中职会在博斯出来闹一下,然后又决定吞下去后,
突然寄存证信函给博斯,说双方所签订的转播授权书已失效呢?
且对于这个部份有几个疑问:
1.在寄发这个存证信函之前,中职是否有与MPS讨论过呢?
2.中职是基于什么原因主张双方签订的转播授权书已失效呢?
是博斯迟延支付权利金的问题吗?还是其他原因呢?
3.怎么博斯回信说双方合约关系仍存在后,就解决问题了?
4.这个寄存证信函的行动与后续MPS突然宣布解约有没有关联呢?
我想这部份应该蛮值得了解与报导的,就看有没有记者愿意去挖掘更多资讯了。
: 黄敬庭说明﹐被联盟断讯后﹐博斯并未口出恶言﹐日前收到中职的另一封存证信函﹐
: 要求支付一定转播权利金﹐但信中并未说明要付多少钱﹐也未说明何时支付。
: 黄敬庭表示﹐如果要走上法律途径﹐就让法官去判决博斯应该支付多少权利金﹐
: 或者中职与4球团该付多少违约金。
至于底下留的这两段,我觉得博斯算是采取一个对他们比较稳的方法吧,
等待中职先告知中职认为博斯应该要再付多少钱,
然后去比较这个金额是大于、等于、小于博斯内部计算的金额,
如果是等于或小于,应该就会在规定期限前付款吧,
但如果是大于博斯内部计算的金额,就可能会选择打仲裁或官司去厘清谁的金额才对,
以上供大家参考。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8-06 00:26:00
搞不好是记者写错 也有可能不然中职就是早就知道MP要解约...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06 00:31:00
到底是为什么要把法律关系搞的这么复杂,无疑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8-06 00:32:00
MPS-博斯-中职 这三方关系我从没搞懂过
作者: qazxswptt (...)   2014-08-06 00:33:00
也不想懂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4-08-06 00:44:00
开始有天下大乱的感觉,会长虽然有点小独裁,回来好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06 00:45:00
谁搞那么乱的?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0:54:00
原因其实很简单你看统一跟LM得行动就知道原因是啥了XD
作者: qazxswptt (...)   2014-08-06 00:55:00
摆西瓜 打甲甲 摆冲仔 打官司 你要那一种?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08-06 00:55:00
原因是什么??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4-08-06 00:56:00
这是事情现在才炸开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03:00
制播分离统包外商CBBLTV种种对策就只为了防一家独大会长不过是执行而已两球团必后面支持差别只是现自己作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14-08-06 01:03:00
合约签得好签得清楚 现在就一点都不会复杂
作者: secom ( )   2014-08-06 01:08:00
有一点要先搞清楚 这些都是前任会长想要快速解决所有问题所做的快速决策 你觉得前会长的快速决策会考虑到所有细节吗?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08-06 01:09:00
现在新闻跳来跳去,又有一些脑补的记者,你会想知道?
作者: bxxl (bool)   2014-08-06 01:12:00
会长当坦而已,四队自己就意见不合,先去一边吵好再来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08-06 01:12:00
时间顺序都快被记者搞混了~~然后你又会听到"据了解"这说法~还是别烦记者了,让法官认定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16:00
呵呵~没错坦都走了统一也不怕得罪你就明著干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06 01:17:00
快速决策可以不考虑细节吗?不是要求做到百分之百的完美,但至少不能出大错吧。难道我们也可以说荣化是丙烯槽快见底了,未免原料短缺造成生产延误甚至损害机器设备,可能会有几千万的损失,为了避免损害发生才催料酿成后续人祸,责任应该减免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25:00
TBBT你说得没错但这是商业斗争不会死人只求目的达成
作者: secom ( )   2014-08-06 01:25:00
你把他当神就会觉得他做的至少不会有重大问题 把他当人的话你就该想一个人要那么快做那么多事 他会漏掉什么重要东西呢?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06 01:31:00
很多东西站在法律的立场来看是极度基本的,但这些东西显然联盟没有做好。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人要求会长要多快完成他的目标,在把自己逼这么紧的情况下很难把事情做好。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33:00
其实联盟在法律这块的情况,不只是黄会长任内的有不足,黄会长前面也有不足阿,像跟VL签的合约内容对于影片著作权归属也是不足阿,如果当初签的合约内容够完善,很多问题都能避免。
作者: qazxswptt (...)   2014-08-06 01:39:00
镇仔上台赶进度 突显了这以前就的法律不足问题假设签合约以前就是这样搞的话...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40:00
第一会长轻忽了第二手段不是很磊落不过都不影响大方向这合约摆明MP没办法获利MP一定有诱导伯斯说上架图个长期客户 奈何系统业者都是一方之霸个人认为伯斯这个导火线不断向MP唱哭调哭到MP不耐 既然长期客户上不了架中离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44:00
您所说的只是推论吧,纵使MPS是因为博斯无法上架才想跳车,但MPS还是要能找到理由跳车阿,虽然版上不少认为中职不会告MPS,但对MPS而言,若觉得中职不会提告就爽爽跳车,届时若中职真的去新加坡提告,MPS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他解约有理的话,这才是真搞笑吧,孙子兵法有云:“勿恃敌之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才是正确的观念。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49:00
我还真不信会告咧...旷日废时又不包赢为何合约这么简单让MP中离必定有相当得选择权让步MP为何要让步给MP简单说就是作价6年20多亿拱自身价值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1:00
我猜中职不敢去海外告啦没发现现在中职都在改吵CPBL.TV跟独立转拨权吗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2:00
对MPS而言,不能单纯觉得中职不会/不敢去新加坡告他就无故跳车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2:00
就是想转移是否去海外告的焦点根据台商惯例,除了将门外几乎没有台商海外官司获胜案例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3:00
,若中职真的去告了,到时拿不出合理证据的MPS可能是要赔钱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3:00
且将门胜利也因此损失大量市场,台商没LP告中职真的去告了,新加坡MPS主场球证都他的人胜算高啊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4:00
将门也不算成功的例子,将门打了那么多年官司,但市占率却严重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4:00
台商不像中商那样豪气敢为了面子告到底对啊连将门也不算成功,所以台商海外官司几乎没获胜案例胜率几乎是零,所以我猜不敢告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5:00
损失,记得很多年前,看过商周在将门于台湾胜诉后,访问将门老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55:00
这合约必定有选择权让步MP中离不然跨国公司怎会帮作价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5: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cM-yTlVc1M所以有将门前车之鉴,以后台商被外商告都赔钱和解了事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6:00
板的文章;台商在国外官司输多胜少的主因在于外国厂商是都会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7:00
这是中商告赢美国政府案例,我猜台商没这个胆所以外商都是谋定而后动,我们签约的时候就乱签啊看到六年20.4亿就昏头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8:00
备不少证据与主要论述,且近年台商被告的大多都专利或技术相关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8:00
中职遇到这个打击以后若跟外商签除非官司在台湾或中国打否则还是不要跟外商签约比较好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1:59:00
或是反垄断等,这些都是比谁的证据充足阿。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1:59:00
MP几乎帮作价一倍他又没获利作价后还没后门逃不可能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1:59:00
中商违反专利或技术更多,怎么外商不去告XD我之前也说过我是MP早就落跑,结果不出所料orz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8-06 02:00:00
外商去中国告中商又没优势,证据再多中国法院会帮忙吗?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2:02:00
所以中国法院就是这点好啊(被打)台湾社会是很CCR的,就连乡民也不例外对岸CCR没这么严重日本也很CCR,这点跟台湾很像
作者: jess730612   2014-08-06 02:12:00
上市公司年度作价多如牛毛假定单假代工认真看契约还不如看主事者大战略中心思想要达成什么或许才是目标~以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06 02:13:00
台商只会哭哭政府跟欺负弱势劳工遇到外商告就要跪啊XD
作者: cooldogy1973 (杰克)   2014-08-06 06:52:00
当初签的是三方合约其中一方停止合作后当然合约失效但不代表之前拨的不用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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