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辉回击“有小王” 潘女怒了晚间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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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锦辉跟前女友潘小姐合开“锦の食堂”面店爆金钱纠纷,潘女今控诉小曹卷款28余万元
落跑,小曹也反击爆料说“她有小王还怀孕”,整件事讲来很丢脸,还说“店都给她了,
她还想怎样?”
潘女获悉小曹回应后气炸了,她说,今年一月初就已找好律师要告小曹侵占,是因自己心
软没提告,如今小曹却说“她在外乱搞一夜情还怀孕”请他提出证据来,她决定不再忍气
吞声,昨天晚间已赴派出所正式提出侵占及毁谤等告诉。警方表示,为厘清真相,也将传
唤曹锦辉到警局作笔录。(李光滨/花莲报导)
作者:
fireneo (Josh)
2013-04-14 01:38:00欢迎收看 没规同龄演
作者:
theword (111)
2014-04-14 01:44:00鬼岛之光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1:55:00当初太早表态挺女方的人应该会开始怕怕
作者: zarono1 (zaro) 2014-04-14 01:58:00
真是乱七八糟的
作者:
coox (小裤)
2014-04-14 01:58:00小曹快点去和解吧,我相信小曹讲的有一半真的,但是像一夜情
作者:
coox (小裤)
2014-04-14 01:59:00这种多讲一点对方的不是来让自己有底气的话本来就容易自爆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00:00但从咖马回应的内容,多半是属于私德的指控,他没有提出明确的证明说自己没有侵占和卷款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01:00说钱给厂商也没有提出单据,感觉真的上法院会吃亏
作者:
tinghsi (识时务者)
2014-04-14 02:02:00我猜女方有小三 曹不爽就拿钱走人但是女方没结婚safe 男方真侵占out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05:00如果真的有怀过孕,应该是有纪录的不论是生下来还是夹掉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06:00然后可以证明是在交往期间发生的事,且小孩不是咖马的不知道法官这样在自由心证的时候会不会判无罪
作者:
Wickl (茄力)
2014-04-14 02:06:00找祕医哪那么容易有纪录
作者:
KiroKu ( who)
2014-04-14 02:07:00交往就算怀别人小孩又没有罪..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07:00我不是说女方有罪,这样或许可以在tin假设成真的情况下帮
作者:
KiroKu ( who)
2014-04-14 02:08:00现在完全是钱归属的问题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08:00咖马解套,不然这样以后大家都会仙人跳了@@
无聊闹剧... 一个社会边缘人有什么好占新闻版面的
作者:
otto23 2014-04-14 02:15:00所以主要还是钱的问题吗?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4-14 02:15:00也对,好像也跟棒球无关了哈哈
作者:
coox (小裤)
2014-04-14 02:17:00大家逻辑真有这么差吗?一开始女方公开哭哭就是为了博取同情
作者:
coox (小裤)
2014-04-14 02:18:00后来小曹哭哭也是为了博取同情,但是现在如果女方提告了
作者:
jack801016 (é›»åç™¼ç¥¨å°æ¿å·¥)
2014-04-14 02:18:00无关棒球....可以删了吧= =
作者:
coox (小裤)
2014-04-14 02:19:00就变法律问题了,小曹有拿钱吗?小曹有办法证明女方一夜情吗?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4-14 02:20:00一开始就是法律问题吧....都卷款潜逃了还说什么选择原谅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4-14 02:21:00就是因为根本就是涉及刑法的问题她还说什么原谅我才觉得这这个女的说的可能不尽不实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4-14 02:22:00这种涉及犯罪的东西妳说出来对方也根本不用做人了,原谅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4-14 02:23:00个屁,不如干脆去法庭上讲个明白
作者:
coox (小裤)
2014-04-14 02:30:00我觉得走法律途径之后小曹可能会完败
那个烂渣还想红,活该被告,等著去吃原本该吃的牢饭吧
作者:
MrHeat (热火先生)
2014-04-14 03:10:00可以骂脏话吗??这跟棒球到底有啥屁关系??
结婚怀孕这都很好查 如果敢提告应该不会输吧..XD
TSYasus:曹不卖面了,还卷走女友的钱跟小三跑了
这女的一看就知道没啥在用PTT和FB,不一定知道会被抄吧
他却讲"一夜情",厂商也是那个都会传唤厂商。曹掰掰掰掰
作者:
YesHi 2014-04-14 06:23:00所以 这女的到底是不是已婚啊??
作者:
hyjoly (111)
2014-04-14 06:49:00不过 这回应来看 女方没有针对已婚来说明
作者:
goyt2100 (Mayday摇滚精神)
2014-04-14 07:13:00告的话 曹比较理亏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4-14 07:49:00没这么严重啦,只要曹真的有接过陌生人的电话,有人跟他说过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4-14 07:50:00类似的事要告诽谤还不太会成罪,如果照潘说的钱是分次小金额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4-14 07:52:00领取,做生意给厂商货款也很正常,这个拿出店里帐簿跟叫厂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4-14 07:53:00来说明就好了,在法律上都不会是大事啦。
作者:
NNK0702 (从心开始)
2014-04-14 08:41:00警察:小曹 帮我签个名 递笔录...
作者:
porten812 (节能.减碳.发优文)
2014-04-14 08:51:00(ˊ_>ˋ)<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GOPOL (尽心尽力莫忘初衷)
2014-04-14 08:58:00假球辉不意外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4-14 09:02:00曹锦辉傻傻被钓中了 搞不好侵占胜诉结果诽谤败诉(因为非属公益评论),结果要赔她钱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4-14 09:05:00比较好的策略是也反诉潘女诽谤
又法律不保障你那薄弱的感情,即便女方隐瞒已婚,曹亦
讲那么543不如一张厂商受款证明,不敢给而神隐,科科
作者:
adult (批踢踢实业坊)
2014-04-14 14:38:00谁叫妳要他下面给妳吃
剩下用于经营,曹最后领走二八,合资,科科曹根本没出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4-04-14 22:59:00咖马咖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