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echang (bear)》之铭言:
: 前两天看到威助和许铭杰不能用特案回来,就有点惋惜。联盟用特案让小小郭回来,虽然
: 立意良好,但还是少了点法治上的正当性。
: 如果要有一个标准来界定“优秀旅外球员”,大家觉得大概怎样的标准会比较好?(不知
: 道前几天有没有人讨论过?> <)
: 我个人在想,如果标准订为:需在NPB一军登录满三年(旅日)、或在MLB登录满两年(旅美)
: O不OK呢?毕竟就算是年年上MLB观光的4A选手,能在MLB待满两年也已难能可贵。日职也
: 是,可以满三年的一定是旅日不只三年的选手。这样够格称为优秀旅外了吗?
: 还是说要在国际赛有优秀表现?(入选一级赛事超过两次)不然,小小郭的特案恐怕难以让
: 人心服,而阳岱钢可以为优秀旅外,许和林却不行,让人不禁觉得此特案没有一定标准,
: 恐怕也只是在看名气而非实绩吧?(威助:我打经典赛时中华打比较烂错了吗)
: 至于旅外签约金、损失几轮选秀等等有点太复杂,先不讨论。
我觉得你想太多了...
今天许跟林无法用特案只说明一件事
那就是没有球团想要牺牲三个选秀权用特案签他们
如果今天让他们通过特案资格结果没人要
导致多等一年 这样会比较好吗
相对的为什么王 陈 阳会有资格
就是他们的"人气"足够吸引球团在他们归国时牺牲三轮选秀权
难道你以为是看上他们的实力??
他们归国的时候实力是怎样还是未知数 要提升实力还不如找洋将
我是觉得有市场才有价值
今天许跟林在特案上的价值明显不如三轮选秀权
扪心自问 如果你是球团经理 你会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