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tedog5566 (黑狗)》之铭言:
: 冒着被嘘的风险 PO一下这篇重点 让各位了解
: 1.犀牛要求程序正义 必须再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确认
这点义大根本没资格要求吧,当初是义大自己缺席开会的
提到电话通知不尊重更好笑,阿你就缺席了,
会议有结论要通知相关者,第一时间用电话通知不是最快吗?
不然要用挂号信吗?
: 2.郭泓志及其他优秀球员加盟中职 犀牛乐观其成
: 3.希望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不是说签就签 需要的是制度面 而不是球员 当然球员很重要)
对制度有意见要参与去表达啊,自己缺席
等别人做成结论在来说反对不觉得更没立场吗?
: 4.希望郭泓志明年在加入中职
这点我觉得更好笑,假设一个问题,若王建民被蓝鸟扔去三A后
对未来发展表示除了蹲小联盟等机会外,
会认真考虑会下半季想回台投球,待遇比小联盟更好,又可回家乡)
看能不能和洋将一样来个旅台就是神,明年说不定还有机会获邀MLB春训啥的
那中职要不要接这个case?
我看四个球团都会想尽办法把王签下来投下半季吧!
就算抢不到也希望其他队能开出让王心动条件让王舍弃小联盟回台
而不会去讲说,为了公平起见,王你继续蹲小联盟,要回台明年再说
: 5.召开理事会议必须要有录音和正式会议纪录(如果没会议纪录算什么会议?)
会议记录也可以事后补写的,只要给参与会议的人确认内容ok就行
但一个5个人决定事情的会议,取得那5个人的同意比会议记录重要多了
这五个人有四个人认为已经做成决议了,而唯一反对者还是个缺席者
基本上这顶多只算小瑕疵而已,不会因为没有会议记录,当初讲的一切就都不算数
当然啦,若当初参与会议者有所异议(好比洪瑞河或刘保佑认为当初没有决议)
那你没记录证明当初的确是这样讲就比较站不住脚
但既然会议参与者对于决议都没有异议,而这件事本来就只有会议参与者能决定
这时去争执会议记录对结论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啊
要争可以啊,你义大看能否说动狮象猿三队之一的理事
出来帮你背书说当初的确没有做成决议
不然我不知道一个缺席者有啥资格喊反对的?
: 总结:
: 并非反对郭泓志加入 也并非反对郭泓志去狮队
: 而是希望有个制度面及程序正义 如果这些没做好
: 未来大咖球员每回来一个不就还要吵一次了?
要求制度要更好这点可以,决议刚建立,决策的也很匆促这都是事实
但目前这个决议确实已经成立了也是既定事实
对制度不满可以推动日后修改的更好,但我觉得义大没立场说这个决议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