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转贴非新闻文章(如边边角角、奇摩名家等专栏文章),由于
并非新闻,因此请在转贴后书写心得 (按大 E修文即可书写)
或其他相关内容,书写字数详见板规一之规定。
我不知道这条出生的原因(李祖杰条款或著更早?)
专栏文其实也就是心得文,转贴棒球相关心得应无不妥,
硬要附上自己的心得也很奇怪,单纯想分享也不行?
我也检举过一次专栏文未附心得,照先例是要水桶的。
板上大部份专栏文,也未附心得。
然而我检举之该文,言之有物,非李祖杰之流,
某板主亦无判决,(水桶该文会引起公愤吧)
合情合理。
既然附不附心得都无所谓,
是否该拔掉这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