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迷电子报] 别闹了!CPBL!

楼主: sunnyer (叭!叭!叭!)   2006-05-30 14:40:56
别闹了!CPBL!
五月 30, 2006 林言熹专栏
关在井里玩17年的中华职棒联盟,一向漠视球员利益,日前传出新花招,仿效美国的
waiver推出“让渡制度”,说是让战力外的球员有机会可以去找寻第二 春,而La New熊
周森毅和中信鲸陈文宾成为此新制度的试验品,结果没得到其他球队青睐,这两人不但无
法换头路找到新生命,连职棒生涯等于也划下句点。
这是什么怪制度
一开始听到CPBL要仿效美国的制度,着实让我大吃一惊,毕竟习惯当老大发号施令的联盟
和球团,总不容易和替球员设想扯上边,原本以为他们因为世界棒球经典大赛的教训,与
全球棒球环境的刺激下有所觉醒,仔细一瞧却发现完全没有这么回事。
根据平面媒体所报导,球团是以2006年联盟规章第八章第十条规定的“选手合约让渡办法
”,将周森毅、陈文宾提报到让渡名单,在24小时之内其他球团可出 价竞标,球员就此
找到新出路,倘若没人有兴趣,选手就等于丢掉工作,而且当年内不能再回到职棒场上,
最快也得到隔年下半球季才能重返职棒,就算再于职棒场 上效力,选择也只有一个,就
是原本将他提出“让渡”的母队。
乍看之下似乎有模有样,毕竟比之前看球团脸色,发“离队同意书”才能琵琶别抱要人性
的多,但问题出在只给其他五队短短二十四小时,这么少的时间要决定是否 需要增加一
名球员实在过于仓促,而且万一真的没人要,职棒生涯得白白多出一年半的空窗期,虽说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有重回球场的案例,像统一狮的外野手杨松 弦,但在体能没维持,
球感不容易培养下,机会真的十分渺茫。
这不是“让渡”
而中华职棒将此制度称之为“让渡”,这真的让人搞不太懂,因为waiver照字面解释它是
法律名词,主要是指“弃权,自动放弃”或“弃权书”的意思,而 waiver of immunity
则是放弃豁免权,waive本身则有“自动放弃,撤消”、“不再坚持,丢弃”或“搁置,
拖延”的意思,因此就目前CPBL的作法来看,怎 样都称不上“让渡”,勉强可以扯上关
系的是将球员“搁置,拖延”,但绝非“让渡”。
不过真的要说球员被“搁置,拖延”却又牛头不对马嘴,因为选手在此制度下虽然的确被
搁置不管,也拖延到一年半后才能有新变动,但之后还是没有任何权益,还 是只能回归
母队,想要投效其他五支球团完全不可能,很可能就此消失在市井丛林当中,也许选手惟
一的出路是往国外发展,但以中华职棒的鸭霸来说,谁知道若球 员真的被美日球团看上
,原球队会不会又跑出来说,这个球员还是我的?
毕竟,“让渡”是将财产、权利等有形无形的东西转移给他人,在法律名词来说,也许可
以用assign、conveyance、grant、remise、 settlement、tradition和release,但就是
没有waive或waiver,而CPBL所采用的“让渡”,应该最接近于 release,而非美国大联
盟所使用的“waiver”,但其实还是有所不同,因为倘若真的发生release,那球员势必
就和母球团从此毫无瓜葛,那 会之后还是只能加入原球队呢?
来看看美国
而号称参考美国职棒的CPBL,真的有学到任何皮毛吗?来看看美国最令人难懂的waiver,
简单来说,waiver就是将球员合约提出特定指派 (assignment)或无条件释出大联盟球
员的正式许可。(由于这项规则实在过于复杂,而且牵涉甚广,有机会再和大家详细解释
。)
当球员被放在waiver上,假如没有别队提出要求,球员得花三个工作天来“clear waiver
”,而一旦选手被“clear”,原球团可以将他交易、无条件放到小联盟(必须在少于五
年大联盟的资历下才行)或是释出成为自由球员,假如有 别队提出要求,母队有两天的
时间可以选择将球员waiver给其他球队、撤回waiver,或是谈交易,而若有两支以上球队
提出要求,则根据战绩,同联盟 战绩差的优先,然后再轮到另一联盟的球队(每年球季
前30天是以去年战绩为准)。
发现其中的差异没?除了放waiver的时间不同外(CPBL的24小时比MLB的三个工作天),
最重要的,是“释出成为自由球员”,与“下放小联盟”, 因为中华职棒根本就没有
Free Agent的概念,怎么可能允许球员成为自由身,又,球团想将球员下放小联盟就下放
,哪管球员资历的保障呢?(关于二军一事,改日会有专文来谈。)
此外,waiver基本上等于放弃,就是让别队依序选择,哪有其他球团可出价竞标的道理,
而球队没有撤回waiver的概念,也不管交易,有把球员当人来看待吗?更重要的是,球员
本季剩下的薪水也应该照付,CPBL的不定存续合约有考虑到吗?
“战力外”或?
对于“让渡”而言,主要原因该球员不敷战力,对原球团来说派不上用场,与其埋没人才
,不如让选手有机会另谋出路,但以中华职棒来说似乎别有用意,像两位选手被让渡的新
闻,媒体就提到“除了球团对外公布的原因外,是否另有隐情?令人好奇?”或是“另一
层用意似亦不言可喻”?
不知道内幕的一般球迷当然无法明了“隐情”为何,但新闻也提及“二次赌博案”,让人
不禁开始打起问号,莫非是因为球员操守,而不是球技出问题才推出“让 渡”制度,希
望能达到吓阻之效,以杜绝“三次赌博案”的发生,但若真的如此,只能说CPBL和鸵鸟有
啥不同,以为将头埋在土里就能将假球问题解决?那也太 让人“见笑”了。
因为“让渡”完全不可能将消弭放水的阴影,别忘记,去年球团信誓旦旦的说问题出在难
以管理的“洋将”,而“让渡”只侷限在本土球员,此外,选手也可能被污 名化,谁知
道他是不是真的战力外?就算不被污名化,谁敢保证在现今制度下,选手是否因此被领队
会议莫名其妙的默契给作掉呢,不想给离队同意书就弄来新花 样,说穿了,“让渡”和
“永不录用”又有啥差别。
别闹了!CPBL!
只知道关起门来胡搞瞎搞的CPBL,看来已经黔驴技穷,但还是不忘记要压榨球员到最后一
刻,却从未思索该如何永续经营,找寻新出路来更上层楼,奉劝没心投入的球团,不想玩
就请早早收摊关门,别把台湾棒球也赔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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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别闹了!CP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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