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
我办理新光信贷我今天对保(电话)
后来寄来合约书 专员是跟我说绑约一年
但我看到这条
“限制清偿期间”:立约人同意按借款条件第六条第(一)项计付借款利息,并同意如于本
借款拨(用)款日起1年0月内提前清偿本金时,给付提前清偿违约金。上开提前清偿违约金
之计收方式如次:于实际借用日起六个月内清偿者,应按提前清偿本金之 3%计付违约金
,超过六个月至一年内清偿者,应按提前清偿本金之 2%计付违约金,超过一年至实际约
定之限制清偿期间内清偿者,应按提前清偿本金之1.5%计付违约金
最后有这一条"超过一年至实际约定之限制清偿期间内清偿者,应按提前清偿本金之1.5%
计付违约金" 虽然前面有"立约人同意按借款条件第六条第(一)项计付借款利息,并同
意如于本借款拨(用)款日起1年0月内提前清偿本金时,给付提前清偿违约金"
因为之前只办过没绑约的 我有打电话客服 他说他的判断是因为我前面是写到1年 所以
超过一年的部分不用去看他 但她还是请我去连络专员
所以真的是照客服那样说吗?我明天还是会打给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