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行员良善,缺24张厚度点钞肯定发现有异;
假设行员恍神,当天帐跟现金肯定不合(在此需再假定内控确实);
假设行员恶意,做交易时无法预知客人看不看点钞,
A.当下发现机会─24张要在监视器下偷鸡很难。
B.刻意利用监视器模糊打算蒙顾客─
a.不是所有行员都有监视器权限,也没那么容易清楚画面品质。
b.胆蛮肥,24张数目大秒数可能漏馅,胃口小,24张数目小实在不值饭碗。
其他常见可能(掉落、内控不确实),
客人都打上门了,两万四整间分行翻地也要众人追查找。
上面是看到原PO文章后的脑内假设,所以把焦点放在领钱后。
主诉“要确定出错环节不在银行”这点真的遗憾,因为怀疑论里没有百分百的事情。
当正常的部份排除了,剩下就不简单了,
例外的事、以为不会发生却发生的事,有时候真的无解。
“商店没给我就迳行丢弃的的发票如果中奖了谁负责”
没办法验证的事追究其实没有意义。
一多一少前后两客人接连错行员智商掉线自己都不知道也很难合理追查
(拿钱的肯定不认啊),
这种可能不是机率零,但怎么证明到底行员清清白白还是糊里糊涂?
分行Run完了抓帐程序(大部分头绪),结果通常一翻两瞪眼,除非新的线索自己跑出来,
客户顶多要求看监视器、让银行多查几次、帮忙猜测可能发生什么事然后去求证各方。
没有人会想没事找事,不管客人、行员或者分行立场,
也不是所有人都心怀恶意,有办法给的交待肯定会交待(恭喜G大),无法的再逼也没用,
寻求其他救济...个人的看法是罗生门上诉官府还是罗生门,因为再没有当事人了,
问总行会叫分行处理,问警方顶多看着分行处理,问金管会就是发函总行再分行,
通通适用投诉定罪法?事主信任什么不亏就是什么?嗯......
硬要追下去,不管怎样反正印象就是坏了,不管银行对客户或者客户对银行,
值不值花这时间精力每个人观点不同。
想来实际点是从另一方着手,
因原文没有提到跟银行以外其他的补救动作,所以给人针对感。
以常理来说,跟自己身边生活圈打交道总比跟一间公司容易
(补充:不是信任的公司,且是只能间接追查的对象);
从道德来看,先排除自己的部分再去怀疑别人,比较......困难?
再说道理,目前可以确定的错误是没看点钞,无法确定的错误是行员的出错,
银行有义务证明自己绝对没出错,客人难道可以证明自己绝对没有睡着被人摸钱?
抱歉个人立场偏颇,认为整件事是尊重与信任的问题,而非权益的问题。
很遗憾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