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 有关暂停收托陈情回复

楼主: jilllue0907 (玫瑰色的你)   2021-07-21 10:18:48
关于前阵子疫情紧张时,
托婴/幼儿园原则暂停收托问题,
我向卫福部社家署及教育部陈情,
前两天收到了社家署回复,
教育部通知转国教署后目前石沈大海尚无回应…
回复内容说实在没有什么实质帮助XD
不过至少看到说已有在修订托婴指引,
也许之后疫情又紧绷再次被迫停托时,
(当然希望不要啦…)
能够更有规范可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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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社家署回复)
您于110年7月12日寄给署长的电子邮件,
提及配合中央防疫政策托婴中心收托建议1节,
兹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来信。
全国疫情警戒标准至第3级期间,
有关全国托婴中心原则暂停收托,
但有送托需求家长,
仍得请托婴中心予以协助。
有关您所建议“跨园整合支援”方式及相关
收费标准一节,
考量托婴中心及幼儿园收托年龄层不同,
其照顾需求回异,
集中照顾具增加移动之感染风险,
尚须审慎研议。
(注:这段显然他们误会我的意思了…
我不是说要幼儿园和托婴混合啦~
是邻近的幼儿园或托婴可以各自整合…抱头)
另严重特殊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
业于110年2月17日修订
“托婴中心因应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在案,
惟因疫情自5月中旬趋于严峻迄今,
该指引有必要重新调整,
故本署刻正研拟托婴中心防疫管理指引,
俾利恢复收托后据以依循,
并供您参考。
以上答复,希望能有助于解决您的问题,
您若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了之处,
欢迎随时来电洽询。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 敬复
承办单位:家庭支持组(发展支持科)
本案连络人:林家淯
连络电话:02-26531914
——————————————
(以下是我的陈情原文)
主旨: 有关疫情期间幼儿托育问题
内容:
卫福部社家署长官及人员您们好!
我是目前育有一岁半孩童的家长,
因为三级警戒幼托场所原则上停课后,
虽然有同步宣布,
如家中幼童因父母需工作,
无适当人员可协助照顾,
仍可送至幼儿园接受基本照顾,
但最近看到众多家长都在反映,
有需求者向园方表示需要送托,
园方会以疫情严重(如双北地区)、
需求人数不足(整个园所只有1、2人需要)不开放,
或是说只能收原先托育人数10%的幼儿,
因此无法再接受托育...等理由,
拒绝家长必要之送托。
而家长可能因工作性质无法在家工作兼顾照顾幼儿,
或是工作场域人力调配困难,
无法于停课期间长期请假在家照顾孩童,
又无其他可帮忙照顾之家人,
导致面临保住工作vs.照顾小孩二择一的艰困局面。
我们明白目前幼教老师正逐步接种疫苗,
但全部接种完毕至疫苗产生保护力仍需相当时间,
因此回复正常收托上课上需有更多等待期。
只是家长面临的工作压力,
却因指挥中心宣布“适度松绑”
(所谓“微解封”)更加强烈,
雇主因为“微解封”认为疫情趋缓,
将原先分流弹性上班、居家工作等措施取消,
强迫更多父母必须至办公场所上班,
因此如何落实停课期间的“必要基本托育”,
真的是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以我个人试想的方式,
或许可以考量“跨园整合支援”的可行性。
目前不愿意收托的托婴或幼儿园,
也许有需求的人数让园所觉得开放不敷成本,
也许防疫考量不宜开放到太多的人数,
而造成无法满足家长的需求。
那是否有可能邻近的园所整合需求,
假设人数不足的就暂时集中到某园所开放收托,
这样行政人力成本就比较能平衡;
假设是需求过多要分流
(开放收托每班人数势必要减低,才能降低染疫风险)
则采取孩子轮流上课,
或是场域不足的问题则可考虑商借国中小校园等等。
至于另一个麻烦的费用问题,
我认为不应该按原先的注册费和月费收取,
假设有采取跨园整合支援也很难按这样方式收取,
毕竟每个园所收费标准有所落差,
应该订定一个暂行的收费标准,
以托育日数逐日计算应该会是比较理想的。
以上只是个人浅见,
推行的可行性还需要您们权责机关去统筹规划,
和责成各地方政府权责单位执行。
想必最近贵部也已收到许多有关托育困扰的陈情,
或许其中也有很多很好的建议,
期待贵部能尽速拟定可行方案并落实,
解决上班族父母托育需求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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