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在职妈妈产后津贴申请整理

楼主: bkbo (å–„)   2018-07-20 08:33:43
抱歉,手机版发文,有的标题无法选。若标题有错会自行删文。
以下是我自己整理生产后产假与在职者产后津贴申请。(未包含托婴)
很多项次以桃园人为主,若有误请指教哦!
一、陪产假(爸爸请)
1-1可以请5天公司应给全薪假
1-2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5条陪产假5日,受雇者应于配偶分娩之当日及其前后合计15日期间
内,择其中之5日请假。
二、产假(妈妈请)
2-1可以请8周公司应给全薪假(例假日不扣除依历连续计算)
2-2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5条、劳动基准法第50条,分娩前后,给予产假8周。
2-3依劳动基准法第50条规定,女性劳工受雇工作在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间工资照给;未

6个月者减半发给。
三、育婴留职停薪(妈妈&爸爸可分别请)
3-1跟政府申请补助:以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百分之六十计算,按月发给津贴,每一子
女最
长发6个月。(就业保险法第19-2条)
3-2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受雇者任职满六个月后,于每一子女满三岁前,得申请育
婴留职停
薪,期间至该子女满三岁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时抚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婴
留职停薪期间
应合并计算,最长以最幼子女受抚育二年为限。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得
继续参加原有
之社会保险,原由雇主负担保险费,免予缴纳;原由受雇者负担之保险费,得递
延三年缴纳。
3-3请领需准备以下资料,若要细看可点网址:https://www.bli.gov.tw/sub.aspx?a=80f
D7911gb8%3d
被保险人应检具下列书件邮寄劳保局申请(10013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一段4号)
要等育婴假开始再寄出申请书喔!提前超过1个月寄出的申请案可能会被退件。
3-3-1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申请书、给付收据及继续投保申请书。
下载网址及范例: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X/0d4BJbuqk%3D
3-3-2育婴留职停薪证明(如申请书所附证明业经投保单位盖章,即不需另行检附

3-3-3被保险人及子女之户口名簿影本。
3-3-4被保险人本人名义之国内金融机构存摺封面影本。
3-3-5劳保局收到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申请书件后,按月于每期期初之日起开始审核,如
经审
核手续完备符合请领资格者,会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给付款汇入申请人所指定国内
金融
机构之本人名义帐户。
3-3-6计算可以领多少育婴留职停薪津贴:http://bit.ly/1Lts47w
四、劳保生育给付(妈妈请)
4-1女性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按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当月(退保后生产者

退保当月)起,前6个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给与生育给付60日。注意:生育给付之请
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5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4-2请领方式
4-2-0户政事务所即可办理
于107年7月16日起,民众在全国各户政事务所也可以申请劳、国保生育给付。被保险

亲自至户政事务所办理子女之出生登记,仅须备妥本人之国内金融机构或邮局存簿帐
户资料
(限新台币帐户),经户政事务所人员打印出申请书交由申请人确认资料无误后签名或
盖章,即
完成劳、国保生育给付的申请。
4-2-1有自然人凭证
持有内政部凭证中心透过户政事务所核发之自然人凭证者,可利用本局网站之“个
人网
路申报及查询作业”系统(网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请,不受本局
上、下班时
间之限制,也不需填写书面申请文件邮寄或亲送本局。
参考步骤:http://brainfart99.pixnet.net/blog/post/449497040-%E6%96%B0%E6
%89%8B%E5%AA%BD%E5%92%AA%E6%94%BB%E7%95%A5%E2%9C%8C%E4%B8%8A%E7%B6%B2%E7%94%B3
%E8%BE%A6%E5%8B%9E%E4%BF%9D%E7%94%9F%E8%82%B2%E7%B5%A6%E4%BB%98%28%E8%A3%9C%E5
%8A%A9%29
4-2-2没自然人凭证检附以下资料邮寄申请
(1)生育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
下载网址https://www.bli.gov.tw/sub.aspx?a=2DiZddjcDDA%3d
(2)婴儿出生证明书(已办理出生登记者免附)
4-3申请手续完备经审查应予发给者,本局于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付,
并于核付
后约3至5个工作日汇入申请人所指定国内金融机构之本人名义帐户。(如被保险人
所送申
请书“通讯方式”栏有填写移动电话,本局会在生育给付核付的次日以短信通知)

4-4请领金额试算https://www.bli.gov.tw/cal/lb01.asp
五、桃园市民一胎三万元(妈妈或爸爸其一申请)
5-1新生儿父亲或母亲须在新生儿出生前,设籍本市满 1 年以上且申请时仍设籍本市。
新生儿 在本市各户所办理出生登记。
5-2应于新生儿出生之次日起六个月内,检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持本人国民身 分证
、印
章及金融机构存摺封面影本,向本市各户所提出申请。
(办理出生登记即得同时申请生育津贴)
5-3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ab.tycg.gov.tw/home.jsp?id=50&parentpath=0%2C11&m
customize=one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503110001&aplistdn=ou=data,ou=woman
,ou=chsocial,ou
六、桃园市民夫妻皆设籍桃园每月3000元领至小孩3足岁当月
6-0目前此补助有调整,见第七项。
6-1儿童及申请人(父及母)三方均设籍并实际居住本市,且自受理申请日向前推算,
需连续达
一年以上。
6-2以申请人备齐应附文件之日为受理申请日,经审查符合资格者,补助自受理申请日
之当月开
始;但儿童自出生后60日内于本市户政事务所完成出生登记或初设户籍登记并提出
申请,
且申请案件经受理并符合资格者,可追溯自出生月份发给。
每月拨入款项为前一个月之津贴(例如:106年3月申请案件或补助款,系于106年4
月30
日汇入)且补助款之拨付除2月系以其最后1日为拨款日外,余每月皆以30日为拨款
日,并
以邮局转帐方式迳行汇入申请人提供之帐户。
6-3申请应备文件
6-3-1申请表(自本局网站下载或至各区公所索取)。
6-3-2申请人(父母双方、监护人或实际照顾者)国民身分证影本及儿童身分证明文件
(例如:户口
名簿影本)
6-3-3申请人一方之邮局帐户封面影本。
6-3-4申请人双方印章
6-4可依个人方便选择前往区公所(社会课)或儿童户籍地之区公所社会课或各户政事务
所提出申
请(临柜或挂号邮寄)
6-5申请书下载 http://sab.tycg.gov.tw/home.jsp?id=42&parentpath=0%2C10&mcu
stomize=one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503100002&aplistdn=ou=data,ou=young,o
u=chsocial,ou
待追踪:
七、育婴津贴修正(爸爸或妈妈其一申请)->还要再追踪相关法令条文
7-1父母一方就业津贴2500元/月自2018.8月起行政院改为0-2岁父母皆就业也可以领,但
不可与“托育补助”和“育婴留停津贴”同时并领。而2019.9月扩大至0-4岁可申请。(综
所税率高于20%不得申请/约年收120万以上)。但这法条与桃园每个月领3000元至3岁的福
利冲突,被要求要与中央一致,桃园向政院提交的落日期程订为一一○年一月,也就是在
一一○年一月一日以后,桃园的育儿津贴将调整为与中央一致。
7/19只找到新闻未找到政府公告: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16660
作者: youngboyboss   2018-07-20 10:10:00
110年之前 ,桃园可以同时领第六项三千元补助跟托育补助吗?之后不是还有一个保母六千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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