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此标题请教一下,
若先生为公保,太太为劳保,太太的级距高于先生,
劳保的生育给付额大于先生公保的请领金额的话,
就不能再申请之间的差额了是吗?
请领两者差额的情况只限于妈妈的劳保生育给付金额小于爸爸的军公教生育补助下吗?
请有经验的版友可以帮忙回复,非常感谢!!
※ 引述《elsa0621 (平淡与充实)》之铭言:
: 现在已经来到34周,预产期在七月下旬
: 想请问各位妈咪
: 我这边是劳保,生育给付是有两个月没错对吧?
: 那我先生是公保,也是说有两个月
: 但之前表示可以两个同时请领
: 可是现在听说只能择一申请
: 请问版上的妈妈也有这种情况的吗?
: 再请帮忙解惑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