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ooll (九更泽浩)》之铭言:
: 就像小灯泡妈妈讲的
: 我觉得还是要回归"家庭教育"
: 甚至是"社会教育"
: 但教育背后
: 还是得"恩威并施"
: 适时必须给予处罚
: 才会让大家有所警惕
: 唯一死刑
: 只会让想死的杀人犯
: 知道反正都要死
: 从原本打算只"杀一个"
: 演变"杀一群"
: 背后的画面
: 真的难以想像
: 或许我们真的该考虑
: 像是新加坡比较严厉的刑罚
: ex:鞭刑
: 举反一些不好生活习惯
: 吐槟榔汁.口香糖
: 甚至酒驾等等
: 当社会风气
: 知道说违反相关规定
: 恐怕让自己"痛不欲生"
: 比那种六个月以下易科罚金
: 就可以免除牢狱之灾的方法
: 会不会来的有效多了
: 最后台湾司法真的保护"加害人"居多
: 法院性侵被告
: 你不能公布他的身分
: 出现他的名字
: 他受相关法律保障
: 甚至出狱后
: 你不知道他人在哪
: 还要担心他会不会再犯
: 如果大家都赞成"酷刑"
: 会不会让自己避免犯下小错
: 即便精神状况不稳的人
: 还是会有所"认知"
: 犯错会"挨打"的概念
: 毕竟他们并非"智能不足"
: 从小建立"酷刑"观念
: 这似乎也是条选择
: 如同我十分怀疑
: 王景玉犯案前
: 他根本知道自己做什么
: 似乎也知道先前北投割喉案的事
: 只是想"模仿"龚重安犯罪模式
: 但很多案子法官当然想判死
: 但碍于太多"法律观点"
: 绑手绑脚
: 衍伸出所谓"恐龙法官"
: 虽然酷刑(例如鞭.绞刑)
: 或许不能治标
: 但至少让加害人
: 感受到被害人身上的痛
: 痛到想死都不能死
: 会不会才是最痛苦的事
我赞成死刑,因为台湾没有达到到废除死刑的国家标准。死刑,只是用来吓阻犯罪的最高
强制手段,如果该犯人没有犯到穷凶极恶惨绝人寰的地步,相信现在多元媒体社会与论,
法律是难以让这种误杀的事情发生。
回过头来看家庭教育,是的,他是所有人的生命起源,也是人格发展及塑照的起点。不由
得说高社会压力的推动以及社会阶级的流动停滞化,让多数底层民众忙于糊口,中阶民众
忙于追求生计和职位而让少数的人获取最大的利益。 但这无解,自由经济体系下,这就
是必然趋势。
也让属于中层社会的我反省自己,家庭跟名利之间,该取舍什么。但我知道,不乏更多的
人忙于追求生计困难之时,势必牺牲了多少下一代的教育。社会忙碌于追求金钱和名利之
间,多少人在学校教育时就被牺牲,无法对等教育,没有完善家庭,无法有正常稳定的生
活。长久的社会迫害,当身心达到一定的迫害,能不走向偏差行为的。按比例原则,势必
还是少数。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切都是经年累月造成。
所以教育是根本没错,但已经造成的伤害并无法短时间可逆。毕竟累积的小恶已经发酵了
,所以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这是我们的果。
所以法政需要重大修改,让恶魔在心中的有所警戒。
教育需要审视,让和平的果重新开放在人们的心中。
当社会达到一种稳定状况,台湾才有资格谈废死。
这是我的个人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