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v86092 (michael)
2016-03-10 15:25:42我住桃园(己经三十多年),桃园生育津贴三万,育儿津贴每月三千到三岁。
今天去办小朋友的出生登记顺便办请领生育津贴和育儿津贴
生育津贴没问题只要父母其中一人登记户籍满一年就可请领
但育儿津贴每月三千块,需要双方父母都必须设籍满一年
因为我和太太是婚前怀孕,去年十月办登记和迁户口
也就是我们必须等到今年十月才能请领育儿津贴,而小朋友是二月出生
等于将近有二万七没办法领到。也不能追溯,还挺伤的。
当然这个规定是为了怕因有父母因为津贴而迁户口的问题。
但我觉得现在像我们这样婚前怀孕的例子也蛮多的,迁户口也没办法即时
是觉得这规定是不是可以再宽容一点,例如可追溯或特殊状况处理之类的。
小小抱怨一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也是一样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