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考试院:公务员陪产假 3天增至5天

楼主: rainfox2k3 (rainfox)   2014-12-22 1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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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infox2k3 (rainfox) 看板: PublicServan
标题: Re: [新闻] 考试院:公务员陪产假 3天增至5天
时间: Mon Dec 22 19:09:46 2014
※ 引述《ncyufj (大象)》之铭言:
: 请问通过就适用,还是要等正式公文发布,我
: 家的人事主张要等公文发布才可以请5天陪产
: 假........
铨叙部的网站就有函囉.
http://ppt.cc/MWgR
铨叙部 书函
机关地址:116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2号
传真:02-82366497
承办人:巫旻谕
电话:02-82366479
E-Mail:wmy@mocs.gov.tw
受文者:如行文单位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3年12月19日
发文字号:部法二字第1033919179号
速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说明三
主旨:关于民国103年12月11日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平法)第15条第5项修正公布后
,公务人员请陪产假疑义一案,请 查照转知。
说明:
一、依劳动部本(103)年12月12日劳动条4字第1030132626号函办理。
二、查旨揭性平法第15条第5项、该法施行细则第7条,以及前开劳动部本年12月12日函规
定,受雇者于其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5日;受雇者应于配偶分娩之当日及其前
后合计15日期间内请陪产假;以及性平法生效后,受雇者得依修正后规定,于上开陪产假
请假期间内请求最多5日之陪产假。以公务人员为性平法适用对象,而为营造友善职场环
境,本部于本年10月28日陈报考试院审议并于本年12月11日经考试院全院审查会审查完竣
,刻正会衔行政院修正发布之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以下简称请假规则)第3条第1项第5款
修正草案,已配合修正请陪产假日数及期间与上开性平法相关规定一致,是于请假规则修
正发布前,公务人员陪产假得依上开性平法相关规定办理。
三、检附劳动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供参。
正本:总统府秘书长等行政院以外17个主管机关
副本: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金管理委员会(含附件)
懒得排版了....网站有WORD可下载可查,希望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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